2009年6月25日

我的宗哲觀(2003)

2003/12/2

原載於小米高之家

今天忽然想總結一下,我現時對宗教、哲學的看法。可能當我年紀再大些時,也許會有改變、遺忘,所以在此記錄一番,讓自己日後看回頭也好,讓其他不認識或不了解我的朋友看看也好罷。

大綱

我並無意拘泥於某一宗教或哲學概念,總是認為只集中某一概念,一定會有它的缺點,又或者是不切合自身的思想。我的看法是,集各家之大成,可取的便吸收,不可取的便放棄。這亦可避免因主觀而為某一不太合理的理念誓死護航,而這正是大部份人都會做的事情。

人性、善惡

我認為人性本無善亦無惡,行為是透過後天個人的思想而形成,當然思想會受環境、教育等因素所影響。就單一行為而言,可被某些人認為是善,亦可同時被認為是惡。善惡是相對的,所以人性亦無所謂善與惡。

例:殺人普遍被認為是惡事,在食人族中卻是很平常的事,並非為惡

道德

道德是群體中大部份人互相制肘或用以制肘少數人而設計或形成的,因各地文化而會有所不同。道德原意為保障群體利益,但卻常被利用為排除異己和捍衛權力的工具。

例:中世紀的天主教會把異教徒或無神論者視為不道德,亦會審判和燒死他們

權力

權力令人腐化,當人完全沒有制肘,人性中被認為變態的行會毫無遮掩地釋放出來,同時,人會把其他人當成螻蟻般輕視,對其他人的尊重(除有利用價值或其他權貴外)則少之又少。

例:十六、七世紀的歐洲貴族及皇室,及中國的皇帝及官員,很多都是荒淫無度及視平民如草芥

死亡、靈魂、死後意識

我相信人死如燈滅,死後只留下屍體,沒有靈魂或殘留意識。這概念可引致個人積極或消極,視乎個人怎樣演譯。因為生命只有一次,人應珍惜生命,盡力過好每一天。亦因死後一切便完,所以人在世上的一切追求與擁有,變得只屬鏡花水月。至於有人說在晚上見鬼,可以用個人自我幻象或有人妖言惑眾所解釋。

例:沒有一個人真正經歷過死亡而又能再次生存,所以沒有例子(有說瀕死會見死去親人、地獄等,可被視為幻覺)

神、神秘力量、神跡

我比較傾向無神論。有神的出現,主要是因為一般人攝服於未知的力量,如海上風浪、天氣等。如果真的有神,為何世界各地神祇起源及形態皆不相同?

對於神秘力量,以及所謂的「神跡」,不排除部份是有人妖言惑眾,部份亦可能是科學解釋不到的。科學至今只發展了約三百年而已,每天都有新發現,所以並不能完全解釋世上所有事情。

例:中國氣功是很難用科學去解釋,但卻是真有其事

愛情、繁殖

愛情是慾望的一種,是會帶來痛苦的。但是這亦是一種推動力,由「求」至「得」的過程中會推動個體,從而作出很多動力。有很多有才華的人,也靠不間斷的愛情(或被衛道之士稱作「濫交」)來豐富他的生命及創作靈感。

例:法國大文豪雨果(Hugo)有很多個情人,縱觀其他創作人,很多也有這個特性

慈善、作惡

做慈善的事,其實是對別人好,也對自己好,因為這可以令自己快樂。如果動機是行善後所得到的快樂(相信大部份人也是這樣),那麼這便是一個自私的出發點,不必表揚。

所謂作惡的「惡」是指傷害他人的事,在現今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下,作惡的下場不會很好,就算能避過法律,每天活在惶恐中也不好受。所以我不會去做,以免麻煩。

人生目標、生命意義

生命的意義有很多不同的答案,包括「快樂」、「做自己喜愛做的事」、「盡力做好自己」、「尋找生命的意義」等,在我看來,每個人應有自己不同的意義,所以沒有絕對答案可放諸四海,不過在自己迷茫時看些先哲的思想也是一件好事。

我的人生目標是很簡單:快樂。方法是吸收達賴喇嘛的建議:把事情分為自己控制範圍以內和以外,把自己能做到的盡力做好;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憂慮也沒有用。同時,有很多事情也是「半杯水」的理論,是不是一件好事視乎你的觀點與角度。

進化、創造、生命起源

生命應該是不斷的進化,否則細菌何來有抗藥性?這便是內在的進化,而外在的(即外表)屬功能上或吸引異性的進化,只能在比較長時間的觀察(可能達數百代)才可看到。看電視動物片中某些與世隔絕的島上,有些品種獨特的動植物,便可印證這點。

關於生命起源,我比較接受一般科學的解釋,是早年的一湖「熱湯」孕育了最簡單的生命體。如果說因生命複雜而推論必有創造者,那麼創造者理應更加複雜,豈非又有創造者的創造者?如此這般,無窮無盡也解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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