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

用1 + 1 = 5類比所謂聖經的「難題」

 聖經是一本充滿自相矛盾和荒謬情節的書籍,然而信徒卻對它深信不疑。有一種說法,就是要視這些矛盾荒謬為「難題」,那是神對信徒的考驗,需要去推敲這些「難題」背後的意義並作出「解釋」。

對此,我作出以下類比:

假如我說:

1 + 1 = 5

大部分人都會說我錯。

但相信我的人,就會以不同角度,仔細推敲當中蘊含的無限意義,當成是我給你們的難題(或IQ題),是對我絕對信心的考驗……

一句算式尚且可以如此,何況是一段文字、甚至是一本書呢?

綜觀世界不同宗教,就好像我說1 + 1 = 5,S君說1 + 1 = 4,而P君說1 + 1 = 6,各自的信徒都會就自己深信的算式陳述去推敲當中意義,可能最後會「解釋」到其中一個或兩個的答案是對、另外的是錯,或者全部答案都正確,又或者全部答案都錯。

這種態度,令人聯想到近年大熱的地平說,最後會出現顛覆性的「結論」。

歷史上不同信徒對其所信「真理」的捍衛,導致了不少衝突甚至戰爭。

尼采叫人「重估一切價值」,套用本例子,要人思考究竟常人認為 1 + 1 = 2 是否有問題,或是其他可能性。

這個世界並非大多數人說這樣就是這樣,懂得反思是一件好事。

因此,如果信徒將聖經既矛盾荒謬看成難題,然後推敲背後意義,原本並無甚麼不妥,不過如果窮一生心力去做,人生面對的就只有這一堆矛盾荒謬,相對就會放棄世間其他美好事物。

就好像用回我所用的比喻1 + 1 = 5,如果真的有人對我所提出這個算式深信不疑,有可能都會窮一生去推敲。

Sorry,我現在就告訴大家,我是亂噏的。

但可能我的「信徒」仍然不相信:「咩亂噏呀?一定有啟示!」

好啦,你們自己慢慢玩下去吧。

至於各自執於自我的真理,釀成戰爭,就是大家都捍衛自我的1 + 1 = N(N = any number),並嘗試將之加諸其他人身上。

請留意「嘗試將之加諸其他人身上」,如果沒有這個條件,是不會釀成衝突與戰爭的。

按此邏輯,我們就不應去「糾正」信徒一定要跟隨 1 + 1 = 2,信徒要相信1 + 1 = N,N 可以是2以外的所有,甚至 1 + 1 = 屎 都可以。

我們大可不必理會這些信徒,由他們去信自己要信的吧,只要別煩到自己就可以。

2021年2月11日

「不明白」的詭詐

大多數人接受教育時,都會視「不明白」為自身的弱點,需要改進以使「明白」,但是往往不知道,不明白可以是有其他原因,包括有人故意混淆視聽使人不明白,或者使用大量術語jargon故意使人不明白,以便抬高自己身價地位。

明白了以上伎倆後,不少人就會懂得追問,與及利用語理分析,以刺破偽裝的高深,但得到的回應往往是以更多的裝飾詞語,騷不著癢處,然後到頭來拋下一句「奧秘」,人類智慧不能明白,帶著對「不明白」的人的藐視,昂然地施施然走了。

既然人類語言是無法說得明白的事,最初就不應該嘗試用語言去傳揚。

另一樣對「不明白」的常見謬誤,就是認為不認同的人必定是由於不明白,卻忽視「明白但不認同」的可能。於是,所謂「不明白」的人往往被視為仍在學習的過程,所謂「明白」的人在理解上就高人一等了。這種氛圍使人羞於承認自己「不明白」而選擇沉默,造成一言堂缺乏對等交流,長遠對人類文明發展造成壓抑。

2014年3月3日

離教者之家,十年了

日前,兒子不停咳嗽,我抱著兒子進睡,想起夜遊杜拜提醒我,不經已,這個網站已踏入第十年。

十周年紀念,是大日子麼?中國人傳統認為是如此。

當晚思潮起伏,一些朋友的名字、一張張曾經熟悉的面孔在腦海中掠過,當中許多由於種種原因,包括我自己待人處事的幼嫩、人與人之間的誤會與磨擦、各人有新的發展等等,他們已沒再跟我聯絡了。

「萍水相逢」,在我腦海中泛起了這四個字。浮萍隨水飄蕩,剛巧聚在一起相遇,然而隨後又再繼續飄浮往別處。我沒有跟教會一般,執著去找回「失去」的人,有些人我知道已有幸福家庭兒女,繼續為生活奔波,或者在不同領域逍遙享受人生。

作為替代教會成為在離教後朋友支援圈子的平台角色,我回顧這十年,這個網站可算十分失敗。但是想起了大家都曾經真誠地相處過,比起勉強聚在一起的虛假,光陰總算是沒有白費,至少我認為是如此。在建立網站之初,許多朋友在找遍人海中發現有類同經歷的人,曾經走在一起那種「他鄉遇故知」的觸動感覺,都是歷歷在目,十分真實的。

十年來,我都是以真誠態度跟各人相處,比起每每計算利益、虛情假意、千方百計想著從信徒手中挖取奉獻的人,在這個基礎上,即使結果如何,亦可算是無悔了。

我之前常認為,相信基督教的人,當中許多都是用以逃避現實。事實上,現實有時真的很恐怖,因此世間都有許多人,正以不同途徑來逃避:吸毒、酗酒、精神病、遁入空門、沉迷……能清醒面對現實活到老的人,又有幾人?糊塗,真的很難得。

一生很快就如此這麼地掠過,人與人之間相互影響的微妙之處,我正在領略、享受、讚歎。以我自己來說,這個網站的微妙關係,在於假如沒有這個網站,我那晚抱著的兒子就不曾會出現,人生路途就會完全不一樣。

感謝您,離教者之家。

2014年1月27日

精神病書籍的啟發

一連幾部有關精神病書籍,看完好像比較了解他們,但又好像更不了解。不過,就書中的個案來說,許似乎與宗教沾上一定關係。洪朝豐的佛教、梵谷的基督教、《瘋子的世界》中亦有不少個案有宗教背景。當中亦與睡眠有關係,洪朝豐和梵谷在病發時都會睡得很少,高銘也是在多日失眠時喚醒了他對精神病的興趣,這亦讓我知道原來睡眠的長短,會影響著人們的精神病傾向(過長:抑鬱;過短:亢奮)。

我有膽的假設:宗教的某些元素,對人的腦袋可能造成若干摧殘(或激化),至使影響人心。越是深入,越有問題。而當離開時,如未及找到若干替代品,可能對於這個個體是危險的事情。正如一些觀點認為,基督教的崇拜儀式,其實是一種集體催眠,有些諸如「聖靈擊倒」、「聖笑」等,都是在催眠狀態下發生,然而這種催眠是否對個體沒有創傷性後果?這點我有所保留。

說甚麼「宗教是精神的鴉片」,其實就是「上癮」!為何會「上癮」?突然使我聯想到,有些外籍傭為了使少主對她難捨難離,會久不久就悄悄在其屎忽窿撩撩下,久而久之就會上癮。「有癮」就與「操控」相關連,女傭為的是操控少主,毒販就操控毒娃賣淫,牧師就如此操控信徒。

如果要脫離這些被操控因素,不是沒有可能。宗教其實可以「自修」,何苦要去參與教會活動和崇拜,繼續「被撩屎忽窿」呢?即使在自修期間被宗教理論吸引,極其量只是損失了買書的金錢和看書的時間,而不會構成「有癮-操控」的骯髒關係。

書單:
洪朝豐、妙心:《精神病房私密日記》
Irving Stone著、余光中譯:《梵谷傳》
高銘著:《瘋子的世界》(原書名:天才在左 瘋子在右)

2014年1月21日

基督宗教醜聞之我見

近年搞笑基督宗教新聞一籮籮,大量涉及色情的醜聞和罪行源源不絕。除了神父孌童、牧師非禮女童等我們已司空見慣的罪行之外,還有色情網站統計有不少網頁查詢來自梵帝岡,口味甚重(1),梵帝岡被爆是同志天堂(2),神父收藏大量兒童色情照片(3),貞潔修女產子(4),甚至在告解投影片向廣大信眾誤播裸照(5)。

這些新聞假如發生在普通人身上,肯定不會成為國際新聞,或至少不會如此顯著。主要原因,就是人們看不過眼那些道貌岸然的神職人員,說一套做一套的道德標準,新聞從業員也樂於報導這類新聞,讓大眾消消氣,亦可成為大家茶餘飯後找樂子的話題。

性是熱水瓶的塞子,越是壓抑,反抗就越大。連自瀆也禁止,想一下淫念也不成,這種偽道德輸出,下場就弄得如此落索。大禹治水,疏而不堵,反正那是有性生殖生物的原始慾望,就好好地承認人類就是哺乳動物其中一員就可以了。

隨著教會對眾多受害人作出巨額賠償,樂觀期望,這個宗教在我有生之年應可結束。

(1)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0496
(2)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0899
(3)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7136
(4)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0895
(5)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9665

2013年11月4日

回覆: 為什麼要公佈自己是處女?

原載於三屋新聞組(2013-10-21)

> "上帝的JJ" <a@b.com> 在郵件 news:52649bbf$1@news.3home.net 中撰寫...
> > 先排除宗教因素
> > 為什麼要公佈自己是處女? 點解唔公佈有無生過痔瘡? 你公佈,教友唔公佈,係
> > 咪即係影射教友唔係處女? 係唔係處女點解要同公眾交代? 係咪即係賣車sales
> > 不停強調架車係一手所以要賣貴d
> >
> > 無論從那一個方向去諗,那些公佈自己係處女既「處女」,都係有其目的

Single Man <single@singleman.com> wrote:
> 申報又如何?邊個去驗處?

抽刀斷水:

處女是自豪的,相當於守護足球龍門的守門員,在整場賽事中沒有被進入
一球般一樣的心理,同時可吸引部分有處女情意結的人前來問津。

關於驗貨方面,其實等於把罐頭放進盒子中,未購買就不淮打開盒子查看
罐頭是否已開啟一樣。到你買了回家,發現罐頭曾開過,難道你會四處告
訴別人,自己買了這件次貨這麼傻嗎?

2012年7月12日

基督教對婚姻制度的衝擊

談起婚姻數人會想到一男一女結合,組織成為一個新庭。但原來在世界不同時期、不同地方,這種一夫一妻制度並非理所當然,我們這種慣常的價值觀,原來是來自law of the jungle的結果。

基督教一夫一妻制的由來

根據聖經《創世記》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經文是死的,教會是生的。教會活用經文,不是為了尊重上帝,而是有實際需要。如要就婚姻制度考究經文,請自行翻閱參考http://www.biblicalpolygamy.com/

約在公元12-13世紀,天主教把婚姻定義為由上帝任命的聖事,含有基督與教會奧秘結合的意思。天主教教理第七條中的「婚姻聖事」說:「男女雙方是藉婚姻盟約結合為終伴侶,此盟約以其本質指向夫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而且兩位領洗者之間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天主教教理第1061條)

「『夫妻兩人以平等的位格尊嚴,完全相愛,在上主所確認的一夫一妻制中,更清楚顯示出來』。多夫多妻制違男女平等的位格尊嚴,以及夫妻之愛的特質,因為夫妻之愛是專一的、排他的。」(天主教教理第1645條)

「那曾與多位妻子共度多年夫婦生活的人,由於切望皈依福音,有責放棄一位或多位妻子,其困境是可了解的。然而,多妻制是不符合道德律的。它『根本與夫妻共融相背馳:因為多妻制直接否認天主從創世之初所啟示的計劃,它違反男女位格尊嚴的平等,因為在婚姻中,男女以愛而彼此給予是全部的,因而是專一的、排他的』。曾有多個妻子的基督徒,按正義他有重大的責任對前妻和子女履行應承擔的義務。」(天主教教理第2387條)

種種跡象顯示,曾經存在的一夫多妻/多夫多妻制度被當時所訂定的天主教教理所壓抑,以當時天主教會的勢力當然可以為所欲為。然而,為甚麼它要這樣做?

早期歐洲買賣形式的婚姻

在早期歐洲的天主教國家,婦女地位低微,地位近似奴隸。婚姻不是愛情的結晶,而是政治和權力的交易。在中世紀以前,大部分平民沒有自由婚姻,結婚須由村莊地主安排,人們如希望得到心儀對象,就要向地主支付一筆費用。而當時歐洲主要仍是奉行一夫多妻,意味著男人越有錢,就可以娶越多老婆

比較有地位的家族,女方的婚姻是經由男方跟女方的父親進行協商安排,這實際也是商業交易。成功的交易會先付訂金,以指環作為憑信象徵,「貨」到再付餘款,即在結婚當天就付清婚姻交易費用,現今仍遺留下結婚戒指和由新娘父親親手把新娘交予新郎的儀式。更有地位的例如地主貴族王族之類,婚姻更是權力和經濟的交易,構成更強大聯盟以抵抗外敵或欺侮弱小,同時也涉及貴族王族後裔繼承權等問題。法國國王就曾以婚姻繼承權的方法,在數百年間由弱小的國家,吞併領主貴族領地而成為強大王國,並使自己的子孫也繼承了強大的西班牙王位。直至公元10世紀之前,婚姻儀式都不是在教堂內進行。

教廷控制的婚姻

到了約11-12世紀開始,教廷覬覦婚姻事務有利可圖,開始以其當時的影響力,逐漸衝擊原有傳統的婚姻制度,引用適合的聖經經文推行一夫一妻,一些神學家並配合提高婚姻儀式的重要性,指出要有上帝的見證下,即是要通過教會舉行的婚禮儀式,婚姻才告有效。其後,教廷更引進婚姻的審查機制,包括要通過血緣關係、父母姻親關係及教父母的姻親關係(靈性層面的關係)的審查才可完婚,而審查結果當然又是由神聖的神職人員決定。

如是者,對於以婚約作聯盟的手法要經過教廷批准,並且可透過「疏通」以通過所謂的「審查」,這些「疏通」包括有形的金錢和無形的權力,變相令教廷的權力更高,凌駕於歐洲各王族之上。可以想像,教廷要取締多夫多妻或一夫多妻的目的,就是要分化權力,避免貴族王族的聯盟集中坐大,影響教廷的權威和統治。一夫一妻最多只是兩個勢力的結盟,教廷可安排各貴族王族的聯盟,在其中互相牽制,漁人得利。而教會明文規定禁止近親通婚,但卻對貴族、王族等允許特別豁免,也可能是基於這個原因。

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蘭特召開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上,婚姻被定為七件聖事之一,使人們更難抽離教會對婚姻的控制。此舉亦是在當時混亂思潮衝擊下,用以抗衡當時新教創始人馬丁.路德允許一夫多妻制對信徒的引誘,他說:「我得承認我不能禁止一個人娶幾個妻子,因為它與經文並不矛盾。如果一個男人想與一個以上的妻子結婚他應該問他是否按照耶和華的話滿足他的良心。在這種情況下,民事機構無權干預。」(Lter, Martin. De Wette II, 459, ibid., pp. 329–330)由於人們已習慣並接受了幾個世紀以來對一夫多妻制度的文攻武嚇,結果他的一夫多妻主張,也遭受到對手強大鞭韃而告終。

一夫一妻的必然性?

根據美國耶魯大學管理的《人類區域關係檔案》(Human Relations Area Files),當中共紀錄有全球1,154個社會,其中有93%是某程度上認同社會認可的一夫多妻,而在當中的70%以一夫多妻為首選。美國加洲大學歐文分校的《人種學圖鑑》(Ethnographic Atlas Codebook),在1960至1980年全球1,231個社會當中,只有186個是一夫一妻,453個是偶爾一夫多妻,588個是經常性一夫多妻,7個是一妻多夫。可見在全球人類學和人種學上的紀錄中,一夫一妻並非主流的婚姻制度。在殖民地的昌盛時代時,一些非洲、南美等國家被基督教國家佔領控制後,往往會對當地原有婚姻制度造成衝擊,進而推行一夫一妻制度,假如撇除這類因素影響,一夫一妻制度將更是少數,可見這是一種極不自然的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缺乏彈性,當社會男女性別比例失衡時,必定會出現因婚姻伴侶分佈不平均而導致一批孤獨終老的人。以香港為例,2012年公佈的男女比例為1000女對876男,出現「剩女」的機會平均為12.4%,在教會內更見陰盛陽衰。倘若繼續以「一軛論」用作箝制信徒選擇不信者作婚姻伴侶的權利,只會愈來愈多嫁杏無期的老婦,整天待在教會祈求主耶穌賜予甘露免被渴死。

世界總人口僅次於基督宗教的伊斯蘭教,明文規定一夫可配四妻,美國摩門教原教旨主義教派也奉行一夫多妻,可惜所信奉的教徒往往要屈就於當地法律,正式註冊的只能是一夫一妻,並常被指責為不文明、不公平、邪教等,其實這只是成王敗寇的結果而已。

婚姻制度的衰落

當現今教會仍墨守著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的教條時,我們經常可以聽到某某著名女基督徒未婚懷孕的消息,當中不少曾經公開信誓旦旦說不會有婚前性行為,其下場卻是諷刺地奉子成婚。

我們也常聽到某某男女長期同居沒子女不結婚,社會風氣不再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挺著大肚子做新娘的也不再受人歧視,加上離婚已是司空見慣,結婚證書也形同一紙未來財產分配的合約,或者是對子女的經濟保障,又或是只用作滿足上一代傳統期望的一個交代而已。

教會對婚姻所加諸的古怪神聖光環逐漸瓦解,真正愛的價值正慢慢浮現復興。

制度是僵化的,教條也是僵化的,婚姻的制度和意義遠不能超越愛的本質。真正懂得愛的人,就不會拘泥於是否有婚前性行為、結不結婚等等無聊枷鎖,也不會理會婚姻是否一定是一男一女這些所謂主流的意識形態。那些仍然堅持婚前守貞、以及婚禮一定要在教堂穿禮服婚紗、在上帝的見證下舉行的教徒們,煩請祈求你們的主耶穌,把你們帶回到歐洲的中世紀年代好好安置。

2012年3月1日

時至今日我們能對基督宗教做些甚麼?

建立網站已有一段時間,根據全球歷史、時事等資料,以及我接觸到的個案,我認清基督宗教對全世界的和平發展、對個人的心理與品格修為,禍害實在比益處為大。如何能促使此集團的影響力降低,成為我和一些有志之士共同關心的問題。以香港為例,我看到有以下方向,謹與各位分享一下自己小小的意見:

教育制度改革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國的反基督教運動提出學校要非宗教化,原因就是當時蓬勃的基督教教育協助外國對中國的年青人進行文化侵略,長期的奴性思想灌輸使中國新一代甘願臣服於外國列強的強權下。

19至20世紀期間是兒童基督教教育的黃金時期。英國著名牧師司布真(C. H. Spurgeon)說:「信主的能力在兒童的身上比在成年人的身上為大。我們信主的能力會日漸減小,而不是增多。每一年,未重生的意智日漸遠離神,以至接受神的事物的能力日漸變得衰萎。一個五歲的小孩子,在正確的教導下,能夠像成年人那樣信主而得救。」美國牧師多利(R. A. Torrey )說:「帶領一個年在五至十歲的兒童來信基督差不多是世上最容易的事。帶領一個年在十至十五歲的兒童信主卻是較困難了。但是這仍比帶領一個廿至廿五歲的青年信主還容易。你若趁早帶領年幼的兒童來主的面前,使他們真心地接受基督,工作就較容易,也有更滿意的效果。」

向孩童灌輸教義,他們會較易接受。連哲學家叔本華也說過:「信仰的容納能力在童年時是最大的,因此各種宗教都把佔據幼年時期成為它們的首要任務。」然而真正關心兒童教育(是教育,不是宗教信仰)的人,不會贊成由教會興辦教育,而歷史上也多次出現千辛萬苦才擺脫教會控制教育的局面,例如19世紀末至20世紀中,法國在大革命後經歷幾十年的努力,終可逐漸擺脫受教會長期控制的教育;香港的早期教育亦被教會壟斷,直至1862年正式成立的中央書院(今皇仁書院),也是把香港公眾教育由教會控制發展為世俗教育的里程碑。百多年後的2004年,香港立法會通過《校本條例》,要求學校增加透明度,在2011年7月前校董會須加入教師、家長及校友校董,辦學團體代表比例則減至六成。此條例最兇狠的反對者就是天主教及基督教辦學團體,實是恐怕在教育範疇既得的教會勢力將被削弱,其「教育在於傳教」的目的會被逼改變,於是持續不斷興起訴訟,圖作垂死掙扎,最後在2011年10月終審法院駁回上訴。

在生物學上,教會不斷企圖以創造論掩蓋演化論。直至今天, 一些教派依然以所謂智慧設計論蒙騙學子。

我們沒有必要把單一宗教的價值觀,跟教育綑綁在一起複製到下一代。當代英國演化生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說過:「在宗教傳統中撫養兒童可能是一種兒童虐待形式。」現代是多元的年代,如覺得有必要讓新一代了解終極關懷的問題,就應各種哲學、各種宗教都要平均而客觀地提及,而不是集中只說某一個宗教。

就我理解,這個宗教是千瘡百孔的產物,以多番掩飾的謊言企圖欺騙世人。協助新一代脫離宗教教育(即兒童集體宗教洗腦),是十分重要和逼切的事情。我們應以不支持它們營運為出發點,盡量避免以任何形式資助它們,並盡量阻止宗教教育以壟斷的形式入侵世俗教育。

我最後想總結一句:「為了下一代的良心,我們應該放棄延續這個謊言。」

延伸閱讀:香港科學教育關注組
http://sites.google.com/site/hkscienceeducation/

改革既得利益制度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稅務條例》第88條),「推廣宗教」會自動成為豁免稅項的慈善團體[1]。 成為慈善團體,意味著在社會可以獲取更多優惠,相對於其他團體更著數,造成有利因素。 信徒在作出金錢「奉獻」時,取回收據亦可用作扣稅。

這法例顯然是不合時宜的,「推廣宗教」與慈善有何關係?如說信徒大都行善的話,那就應就其行善的內容視作慈善,而不是推廣宗教本身。再看,如果說「推廣宗教」本身就是慈善的話,為何推廣其他思想,如無神論、存在主義等就不屬於慈善?

眼看基督宗教資產雄厚,購置物業不斷擴充,法律改革委員會草擬多年仍未成功立法的《慈善法》,卻只集中關注戶外籌款事宜,對這過時的定義似在隔靴騷癢。

另外,早期殖民地時代訂立的《華人廟宇條例》(第153章),針對「華人」的佛道廟宇的收入、管理、用途等進行監管,然而對洋人和洋教(基督宗教等)則不在此限。時至今日,這條帶有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涵義的法例依然存在並發揮著效用,「華人廟宇委員會」依然控制著全港三百多間華人廟宇,而基督宗教的教堂、教會則可獨善其身,「逍遙法外」。

《廣播條例》(第562章)規定「以超自然事物或迷信使人產生焦慮或恐懼」為題材的節目要被列入「家長指引」類別 ,而按《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規定,一般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因此關於道教卜筮、術數等節目,主持人往往都會補充「本節目為趣味探討,並不鼓吹迷信」之類的說話。然而眾多基督教的傳教電視節目,依然容許在無須附加任何警告字句的情況下,於合家歡時段內播出,宣揚信教後人生的美好改變。[3] 這個宗教是「迷信」,那個宗教則不屬迷信,這種選擇性理解的執法明顯出現偏袒。

19世紀中國與列強簽訂的眾多條約,許多都對傳教士予以方便,《天津條例》更容許外國傳教士任意在全國各地租賃土地建構教堂。我們現在稱這些條約為「不平等」條約,那請問上述香港的《稅務條例》、《華人廟宇條例》和《廣播條例》,又是否平等?

政府還曾經送出馬灣八億元地價興建挪亞方舟以供弘揚基督教,持續以公帑資助基督教學校對兒童進行傳教活動等等。以上種種既得利益制度,都應該儘快改革。

[1] 稅務局界定慈善團體的定義為:(a) 救助貧困;(b) 促進教育;(c) 推廣宗教;(d)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見: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2] 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panels/plw/papers/dev0527cb1-1371-1-c.pdf
[3] 為宗教大開方便之門,偏頗不公的廣管局
http://www.inmediahk.net/%E7%82%BA%E5%AE%97%E6%95%99%E5%A4%A7%E9%96%8B%E6%96%B9%E4%BE%BF%E4%B9%8B%E9%96%80%EF%BC%8C%E5%81%8F%E9%A0%97%E4%B8%8D%E5%85%AC%E7%9A%84%E5%BB%A3%E7%AE%A1%E5%B1%80

開啟民智

基督宗教在歷史上曾經出現許多令人髮指的暴行,時至今日,神父、教牧的性暴行充斥著各大新聞篇幅,這些消息都可令人反思這個宗教究竟是導人向善還是向惡。事實上,許多離教者決定離教,都是希望與這些罪行劃清界線。如何能把這方面的資料更有系統和更清晰地呈視出來,讓眾人了解更清楚,就看看開放思想後各種媒界如互聯網的威力。

基督宗教在傳教時,總是千方百計引導別人思索一個對個人無關痛癢的問題--「這個世界究竟有沒有神?」

說是無關痛癢的原因,是由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客觀獨立的,不論你認為有抑或無神,你的決定根本無任何作用。再者,就算有神或是無神,生活還是一樣地過,「神」不會干預你日常的任何事情。要是說「神」會給你最好的安排、會保佑你等等,都不應小家地在你相信神存在後才會這樣做。

天主教其中一項教義規定「神是不證自明的」,這是由於面對眾多自由思想家對神不存在的嚴厲論證下,自行關閉了討論的大門。既然如此,我們亦不必自投羅網,去研究這個無聊問題。

基督宗教借這個問題,衍生出一連串附帶的問題,包括神的定義和屬性、一神論、神的來源、敵視其他宗教(拜假神)等等,更有基督宗教獨有的「三位一體」三合一神,這些累贅的問題,歷史上曾有許多人花盡一生精力去研究,而這些研究對自己並無益處,只有浪費時間,因此也是無關痛癢的。

有空的話,試想想人生的意義、如何改進自己和社會、如何令自己和別人更幸福快樂、解決孤獨和恐懼、細味世間事物的真善美等等,這樣一生才不會白過。

今引用三千多年前的《擊壤歌》一段作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古代人民之於帝王,與今天教徒心目中之於上帝都是一樣,對你們又會有何影響呢。

2010年9月12日

《宗教危險嗎?》讀後感

書籍簡介:http://www.rerc.org.hk/item.asp?ItCode=4205

這本書令我頗為好奇,事實上我亦十分欣賞作者坦率承認基督教在歷史上發生過的醜事。當然,以教會作者的立場,承認之後就是要解釋,繼而令信徒繼續信,並要令非教徒對基督教的壞印象改觀。

我試扼要說說文中的重點,及簡述我的看法。

1. 面對十字軍、宗教審裁所等不光彩的歷史,作者的角度首先是直認,不過他指出宗教與其他非宗教系統的世俗主義一樣,都可能引起罪惡,而其他政治主義都是危險的,而觀乎世界歷史上的大型戰爭,大部分都不是因宗教引起的。

作者振振有詞,但卻陷入了把宗教佔領的道德高地拉下馬,變成與各種世俗主義看齊,道德光環一剎那消失,即是信徒亦不再聖潔,甚至跟骯髒的政客差不多。真的是如些的話,基督徒的優越性亦會消失,傳教在道德上亦變得沒有意義。

2. 作者也承認能在宗教文本(聖經)中能找到與憤怒和仇恨等相關的經句,但他卻指出那些不是基督教的核心本意。基督教的本意是:慈愛、和平、……(下刪一系列美好憧憬形容詞)以合符道德與核心,去取捨聖經的律法和條文,信徒在讀經時,應小心處理檢驗與這些核心理念相違背的經句云云。

如此說法,的確有助擺脫那些經文的罪惡。然而,不是每人每刻都是清醒,都可以在任何情況對有關經文理性作出判斷,決定是否合符所謂的「核心理念」。另外,假如世上一切都應用這個「篩選」機制,剩下來的就一定是「好」的,任何理念都永遠是美善,基督教和聖經比較起其他宗教和世俗主義,其地位亦再不超然。

3. 作者認為,宗教許多觀念被人的劣根性利用和破壞,導致人們對宗教有壞印象。對此,宗教本身是無辜,也是無能為力。

作者如此說,就忽然把宗教理應教化世人、導人向善的理念和功能徹底破壞,矮化(或者說踐踏)宗教的價值,就是為了開脫「宗教是危險」的指責。

4. 作者緩引多篇學術文章,以證明宗教對人類身心都有好處,並不是構成精神病的原因。

到了學術層次,基本上都有很多立場,作者大可引述吻合自己立場的論文,例如演化論及神創論之間對立的文獻都有一大堆。究竟有多少論文真的反映事實,需要再進一步探討研究。

2010年8月8日

瘋狂

打開報章,看到的很多都是慘劇,很多時都是由於事發時有人精神失控,導致慘劇發生。有時在天真地想,假如這世上的瘋狂能消除,人類的幸福指數將提升很多。

以前沒有聽說過,法官判刑時需要先拿心理評估報告,現時這個社會仿佛對這方面注重了許多。然而,在精神病醫生、心理專家的需求增多時,社會資源卻無法承受。有些專家甚至指出,香港大約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或多或少都有或潛在一些精神問題。當然這些論調未必為準,或者是有關人士希望獲取更多資源而渲染的論據,但報紙看到的新聞事件,卻難以否認瘋狂在現時的社會所佔的「地位」以及它的可怕。

瘋狂令人害怕,因為似乎沒有人有辦法準確預料,一個瘋狂的人下一步將會做甚麼,而普通人與瘋狂交涉,亦等於與瘋狂共舞,甚或一起瘋狂,無法抽身。部分人就知道這點,因此就反而運用瘋狂,妄顧一切,甚至縱容自己情緒失控,那就可以逃離社會的規限,道德的框框。一些精心設計的瘋狂既可以保持自己的地位,又能殺出一條血路,例如介乎正路與異端之間的靈恩派,聖靈擊倒、聖笑、聖嘔、驅魔等等,吸引了對這靈異方面有興趣的教友,但同時又可保持正派的外衣,在邊沿徘徊而免於被其他主流教會指為異端。

二次大戰期間,在德國發生的種種事情;文化大革命的瘋狂,亦是離我們不遠。任何事情和思想,只要宣傳有道,說得頭頭是道,總會有些瘋狂的支持者,來捍衛他們心目中的真理。所以,當我們在說那些追星一族日以繼夜地追捧偶像,這無疑是使社會更安全的好辦法,接受這類鼓動的朋友損失一般不會太多,而商業機制亦令以往寶珠、芳芳甚至Leon、劉華間的Fans團的對立情況減少。

以往看書,總是會避開這方面種類的書。利用人的心理弱點,以一些技巧來控制別人的行為,我覺得是很鄙污的事情,然而我卻發現這些事情愈來愈多,包括傳銷、傳教、保險、心理奮興課程,港客在澳門賭場被設局輸掉幾倍身家,又或者酒樓在開門前對前線員工的訓斥,甚至簡單至游說顧客購買一件貨品,這一切都包含一些心理植入因素,亦即是我一直以來覺得很鄙污的事情。悲觀點說,大部分人就成為一些懂得這些小技巧的人的傀儡,受其操控,我開始認為這是無法改變,甚至是很自然的事。恐怖主義中在死士背後鼓動著的,就是那吹著蛇笛的人,其中一項重要的力量當然就是仇恨,另外我認為就是無知。

一顆平靜的心,在這社會生存,顯然已變得是非常重要。藥物可以醫人,也可以害人。同理,懂得心理術的人,可以救人,亦可以操控別人,甚至使人瘋狂。

2010年1月28日

救贖與受苦的關係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為拯救世人贖罪代死,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之一。一般教徒說的「信耶穌」,並非要說只相信歷史上曾出現這個角色,而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救世主)(這個「信」還有其他一系列的含義,詳見《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拿修信經》)。

這個教徒一直視之為常的教義,其實背後卻是極不合理的。

受苦?救贖?

基督教的文獻中,集中在說這受苦的過程及背後意義:「上帝差遣獨生子,『道成肉身』的耶穌,親自釘死在十字架上,無條件為世人承擔罪過,以無罪寶血洗清世人的罪,成全了神對人的救贖,使世人不活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以上概念,被反覆地唱頌傳揚著,然而,卻完全沒有真正回答為何這次犧牲是與救贖世人有關係的。

有人說,唯獨耶穌身為神的獨生子,以無罪之身作出犧牲,才可以為世人救贖,唯獨耶穌的寶血,才可以洗淨世人的罪,其他人的犧牲是不能作救贖的。意思就是,這是一個特別的安排,不能按一般常理去解釋。

好吧,既然是如此特別,那犯不住如此做「大龍鳳」(意即陣容隆重的戲劇),由受苦、折磨到死去,劇力萬鈞,扣人心弦--基本上,不必流血,當眾撒一泡「聖尿」,就可把世人的罪洗得乾乾淨淨的了!

也許這是針對一些人認為「公平」的心理,即是作出重大犧牲之後,就一定會有相當回報,這和動畫「鋼之鍊金術師」中「等價交換」的概念相若。

一廂情願的天真,過分簡化的善惡觀念,造就了這個傳頌多時的神話。

受難場面的安排

這場受難,究竟是神事先預知的,抑或神事先都不知道?

假如是後者,神就再不是全知了。

假如是前者(神事先預知受難會發生),那麼這場《受難曲》就是經過精心安排,呈現給世人的世紀巨獻。劇中主角耶穌受盡苦難、折磨,之後釘上十字架、死去、復活……這一切,都是按照劇本安排好,演員演技出眾,編劇煽情,為的只是令觀眾感動落淚。最後,台前幕後導演、演員等在頒獎台上領獎時,大家才知道劇中人物其實沒有死;整場受難都是虛假的。

單單這場受難,原來已構成上帝是否全知的矛盾。

世人流下的眼淚卻是真實的,這場受難自古至今的確賺到很多同情,這是發自於善良的人,對受難者同理心和易地而處的想法。

腦科學解釋

社會神經學(Social Neuroscience)是腦科學中的一個新領域,探討生物腦部與社會之間複雜和動態的相互作用。在研究兩個人的腦神經迴路,腦部互動時發生的活動時,發現幫助他人是腦神經系統的原始預設值。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去關心一個人,我們就會自動有同情心,自動感受到他們的感受。研究發現大腦中有一種神經元,在大腦中就像Wi-Fi無線網路一樣會發射訊號,訊號瞄準對應到另一個大腦中的同一個部位,以至「同感」自動產生,這種神經元被稱為「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s)[1]。

這門新科學,解釋了倘若另一個人正受煎熬,人總是自動預備好是要給予幫助,這就是古語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因此,估計在基督教的集體崇拜中,教會內渲染著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景,一眾教徒腦部之間不難出現互相影響的情況,出現對耶穌的集體同情現象。一些教徒特別有感覺,可能會感動落淚,他們的感覺是千真萬確的,只因他們特別具同情心,而非神化地較其他教徒更「屬靈」或「有聖靈住在心裡作工」之類。

究竟是基督教的影響令一些人特別有同情心,抑或根本是多數具同情人的人揀選了基督教呢?

根據這門科學,亦可以解釋為何信徒人數比例總是女多男少。[2]

當眾多感覺混在一起

受苦被基督教暗示成是與救贖有關,加入了教徒的同情因素,感同身受,與一些個人痛苦的經歷聯想起來,教徒希望為自己面對的痛苦找個理由和意義,往往賦予自己所經歷的痛苦一些救贖意味,成就了上帝的美意;又或者把自己真實的痛苦,與耶穌所受的痛苦作出比較,以作出假想出來的心理慰藉。

以上如果掌握得好的話,在心理上的確可以有助紓緩痛楚;但是如果掌握得不好,可能令一些人主動追求痛苦,成為強迫性自虐的一分子,通過自我傷害達至快感和榮耀,或透過自虐「交換」一些例如被愛與關懷的希望。

(完)

參考

1. 感同身受:鏡像神經元(科學人雜誌)
http://sa.ylib.com/read/readshow.asp?FDocNo=938&DocNo=1481
2. 男人更容易幸災樂禍
http://peopledaily.com.cn/BIG5/paper503/16784/1475535.html

2009年12月27日

一年大事回顧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年近尾聲,公仔箱開始播放著一些這年來的大事回顧,中國事件、世界、財經、娛樂界等等,也好讓自己總結一下,這年來原來已經發生了這麼多的事件,死了這些名人,在匆匆的人生中,給自己一些懷念和追思。

其實每年都有不同的大小事情發生,生命本是無常的。這年來圍繞在我的身邊,亦發生許多既濟未濟的事情,能數得出的事情都在變化,但在驚濤駭浪之間,總算是大步跨過。

我們無法預知或準備未來的一切,因為「將來」就是有很多可能性,我們只能在面對無常時的態度有所調整,對於每件發生的事情而一一接受。假如沒有這種修為,很難在這快速而冷酷的社會環境中站得著腳,尤其是當我聽到昔日網友的變化,一種無名的生命無力感油然而生。

佛家所說的「緣」字很奧妙,據說這字無法正確翻譯,因為外國的文化根本不了解,我接觸的一名英語了得的導遊都只能把這譯成「a kind of destiny」(一種命運)。這年我思想上的最大改變,明白了來到這世界是來「結緣」、而非「結怨」的道理。我都知道似乎一些人都想和我、和其他人過不去,他們可能是習慣、性格等因素,希望在僅有的資源下獲取最多的,但假如彼此劍拔弩張,其實也都是在浪費生命,如能犧牲少許,達致和諧,其實對自己來說算不上甚麼,賺回來的就是自己的生命,而且有時會令事情進展更加順利。在「結緣」之後,就是「惜緣」,珍惜已建立了的緣份,因為我知道,這些都得來不易,生命短暫,珍惜所擁有的,也許到失去時,才不致感到後悔。

在這個講求「抗爭」與「和諧」對立面的年代,也似乎是「在野」和「在朝」之間的對立,我只希望自己在政治議題上能葉不沾身。但當我越來越知道宗教與政治是密不可分時,亦會令內心陷於兩難局面。我的思想都似乎可以包容很多的異同,一切都不過是萬物的一顆塵,而一顆塵中卻仍有萬物,但許多不同年紀的長者、年輕人等,仍敵不過「包容」與「不包容」之間的拉扯,維園阿伯仍樂此不疲地在公開論壇上叫囂。我自己的感悟仍是不包容不包容,對於缺乏包容的人和事仍是未能容忍的。

活了這些年頭,在依稀歲月裡剩下的模糊記憶中,就只有這些沙石仍未被沖去。還有命的,就繼續展望和擁抱未來一年命運的作弄吧。

2009年12月3日

愈想愈不對勁之現代香港基督教文化侵略陰謀論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日前到地下電台做嘉賓主持,提及2005年「長洲十字軍」事件(長洲純道教會阻攔太平清醮事件,精彩圖片),想著想著,漏了提及在這次硬性對撼之前,其實天主教一直都在長洲舉行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時間又差不多在太平清醮左右。

花地瑪瞻禮日是每年5月13日,太平清醮以往在北帝廟前擲聖杯決定,一般在農曆四月上旬挑選一天,從2001年起,杯卜顯示北帝「同意」以後太平清醮與佛誕(農曆四月初八)一致。

據報導,長洲花地瑪聖母像巡遊約在1960年代開始(見這裡),太平清醮則早在清朝中葉就開始(見這裡)。

問題來了:花地瑪瞻禮日是紀念1917年大量葡萄牙牧童看到聖母,曾為葡萄牙殖民地、天主教盛極的澳門,大肆慶祝不足為奇,但在香港搞就有些古怪。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國教為聖公會,不過天主教尚且盛行,但顯然大搞這有葡萄牙風味的天主教節日就很奇怪。再者,為何選址在長洲?難道長洲葡萄牙籍人士或澳門人特別多?另外,天主教勢力集中在港九市區,小小一個長洲,為何每年都隆而重之去舉行這巡遊?每年勞動香港主教、動員市區教眾,「進入」這小島作大巡遊?

舉辦日期:相近; 形式:相似; 地點:都是長洲(可能巡遊路線有些差異)
活動歷史:太平清醮先,花地瑪聖母像巡遊後

明顯,花地瑪聖母像巡遊的目的,就是要與長洲太平清醮對著幹。
這算是軟性的十字軍嗎?

* * *

1999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兩年,佛教界成功爭取佛誕(農曆四月初八)成為香港法定公眾假期,當年佛教團體特別在紅磡體育館迎請佛牙舍利蒞港瞻禮以作慶祝。隨後,每年佛教界都在當日舉辦大型活動,隨了在各大寺院外,亦包括在灣仔會展迎請佛指舍利、集體皈依儀式、維園慶祝活動等。除了佛教節慶之外,眾多傳統節慶紛紛都改到這天舉辦,包括長洲太平清醮、筲箕灣譚公誕巡遊,佛誕成為公眾假期使這些節慶更為熱鬧。

基督教界眼睜睜地看著這情景,不會無動於衷。在2005年起,基督教每年都會於香港大球場舉辦「全球禱告日」,說是為了聖靈降臨節而設,且看歷年這活動與佛誕的時間比較:

2005年:佛誕:5月15日(日);全球禱告日:5月15日(日)
2006年:佛誕:5月5日(五);全球禱告日:6月4日(日)
2007年:佛誕:5月24日(四);全球禱告日:5月27日(日)
2008年:佛誕:5月12日(一);全球禱告日:5月11日(日)
2009年:佛誕:5月2日(六);全球禱告日:5月31日(日)

假如說,當日的確是聖靈降臨節啊,那問題就是:為何在2005年起才舉辦?而且該年剛巧是與佛誕同日,而聖靈降臨節(五旬節)的計算方法是以復活節的50天後,即以節氣加農曆的計算方法,估計與佛誕日最多只相差一個月左右。

未來十年的日子都計好了:

左:佛誕,右:聖靈降臨節
2010年5月21日,5月23日;
2011年5月10日,6月12日;
2012年4月28日,5月27日;
2013年5月17日,5月19日;
2014年5月6日,6月8日;
2015年5月25日,5月24日;
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
2017年5月3日,6月4日;
2018年5月22日,5月20日;
2019年5月12日,6月9日;
2020年4月30日,5月31日

再回想那長洲十字軍事件,這些手段就顯得高明得多。電台節目後半段接入了「開明」神學生的Phone-in,他說長洲十字軍那次是沒有感召、屬血氣的事件,我問是否有感召就可以衝擊別人的宗教及傳統?他支吾了一下,我感到他亦認為這種行為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有「背景」、受「認可」就可以了。

觀看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問題。基督教自最初傳入中國至今,仍沒有放棄進行本地化(本色化)的文化侵蝕策略,不斷蠢蠢欲動,這難道不算是軟性十字軍麼?

* * *

2003年沙士肆虐,香港市民很需要心靈安撫,佛教界舉辦多次大型禳災祈福法會(連結),道教亦舉辦了一連七天的消災解厄祈福法會(連結)。在這情況下,基督教顯然比較失色,頂多是數十、一百個教友在舉行祈禱會而已(連結),並因怕受傳染而不斷取消一些教會聚會。

細膽而又後知後覺的基督教,看到以上現象,才臨時臨急訂場,在2003年10月4日,才搞了一次「全城更新 一件新事」的祈禱活動(連結),當時沙士已逐漸退卻,被其他宗教吃了頭啖湯,心裡當然悻悻然有不甘。

於是,這個「全城更新」,就成為後來在2005年起侵略佛誕的「全城禱告日」始祖,每年都在佛誕的前後日子,「慶祝聖靈降臨」。

大家可能說:各有各搞,亦未嘗不可。

我們可以想想:在基督教的普世歡騰聖誕節,有沒有和尚在街上爭相誦經?黃大仙又會否有大搞活動?不過事實上,聖誕節本身亦是侵略得來的節日,原為太陽神節(見拙作)。觀察基督教這種特性,持續不斷的滲透、侵蝕,其心是否又想侵略佛誕,把它變成為主耶穌的節日呢?

2009年9月26日

我看精神病人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我對精神病人的見解

我自幼愛在圖書館遊蕩,其中一本由一名臨床心理學家孫天倫所著的書(好像是叫《靈與心理學》),書中以個案形式,寫出許多疑似遇見鬼神又疑似是心理有問題的個案。書中最後沒有結論究竟是遇鬼抑或心理有問題,但我內心的結論卻是:當中的主角遇見的鬼或神,其實都只是他們自己的幻覺。

我接觸過的精神病人,有些是遺傳的,因為家族中亦有成員是如此。不過,假如家庭中的某位成員總是神神化化的,其他家人也許因要照顧他所受的壓力而也「被傳染」都說不定。

這個都市充斥著怪異的人。我坐地鐵,有些自言自語、大聲喧嘩,他們也許亦知道自己怪異,有些假裝在講電話,令自己的自言自語「合理化」;有人帶著生的雞翼,在車上吃得津津有味;有位老伯幾乎每天帶著他的一堆「珍藏臭臭膠袋」到銀行去提存,而因他是銀行的客戶令職員無法拒諸門外……

我認為沒有一條明顯界線,去判定某人是否有精神病。因面對事物的關係,那種「不正常」就會被誘發出來。據聞一些政權,為了讓敵方間諜保密,會把間諜關起折磨和精神虐待,直至永久瘋掉。即是說,只要方法精準,「正常人」也可以變成「不正常」。

據一名我接觸過的人說,其實當他自己感到有點不妥時,亦會主動入院留醫;但假如他想出來時,亦可以在醫生面前回答合適的答案,就可以假裝沒事大搖大擺地放出來。我觀察到,許多這類人對人性和心理都十分了解,而且有些很聰明,在思想上和藝術等領域上,甚至可以很有成就,例如尼采和梵高等都是。

他們有些似乎無法抗拒去做某些事,例如無故說話,無論有沒有對象;之前說的膠袋老伯每天要到銀行一趟等。這些「動力」究竟從何而來?

以上種種在普通人眼中難以預估的行為和思想,最近亦成為電視電影編劇的常用題材,因為有了這類人,劇情就可以更天馬行空,無須符合既定的框框,而且觀眾亦往往猜不到結局。

宗教與精神病的關係,亦正是我近來思考和研究的主題之一。(宗教性精神病

著魔撞鬼與精神病

很久之前和網友傾談,有些被認為是鬼上身/著了魔的人,其實可能真的有精神病,但可能經過驅魔人/大師的「處理」,就會變得正常,因此很多人都認為他們「法力高強」。

這其實是因為心理作用:著魔者經過古怪的驅魔儀式後,真的以為自己的鬼/魔離開自己的身體,感到釋放和安慰,回復正常。

他們寧願選擇相信驅魔人說是「鬼上身」的外在因素,認為「自己也不想的」,多於相信精神病醫生、心理學家說他們「心理/精神有問題」這內在因素,認為「是自己造成的」。

而且,驅魔的過程簡單直接,就算這個驅魔人不成功,只代表他「法力未夠」,再另行找道行更高的驅魔人即可;至於看醫生,要服用由石油提煉的古怪藥物,而且往往要長期食,極可能有不同種類和程度的副作用。很多我認識的病人都告訴我,他們自己會偷偷停藥,到自己覺得「精神不好」時再重新開始吃,因為許多藥都令人思想呆滯,想不到東西,亦令外在形態更古怪(包括癡肥、身體不自主地搖動等)。

如果這假設是成立的話,驅魔的「療效」似乎比看醫生更佳。

做回普通人?

我接觸一些疑似有精神病的朋友,其中有些會被人認為他們對生命不負責任,有些人認為他們有許多決定、努力,都歸疚於自己有病而沒有盡力。

面對社會的殘酷與競爭,即使是沒有病的人也想逃避,轉而濫用藥物或投入基督教,更何況是有病的人呢?

有人對我說笑,自己有空也假扮一下瘋癲,在精神病院留個紀錄,到日後殺了人也不怕,法庭只會判入精神病院而不會坐牢。

不過,既然覺得精神病人聰明絕頂,深愔人性,也其實應該相信他們自己有能力改變,做回普通人吧--至少,我相信其中一部分人是可以--至少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吧。

以我自己為例子,我在中學時期,曾經有一段時間,覺得每個同學、老師都在欺負我,許多人都在針對著我,當時我一個朋友也沒有,這個世界再不可愛……到近期我才知道這算是抑鬱症,但我當時也都熬過了。

林夕的焦慮症也是如此,他自己在想要克服這個病症,然後告訴別人自己的經驗,好讓其他人都能小心呢。洪朝豐更是精神分裂,出院後還著書敘述心路歷程和在病院的經歷。

不過,既然世間殘酷,為何要面對現實,做回普通人呢?

我家附近有兩夫婦,應該也是病人。他們間中會大吵大鬧,管理員也怕了他們,有時會驚動警察叔叔上來。在巴士或地鐵車廂上大聲喧嘩自言自語,對於他們來說的確暢快,但就嚇怕了其他人了。

這些都是擾亂了其他人的行為。行為怪異,往往令自己的路更難走,旁人根本不知道對你如何反應,那種未知的感覺都令人敬而遠之。

社會是群體的聚集,如果想活得順利一點,我覺得都是做個普通人會好一點,這是我近來悟到的一點心得,應用於向來以為自己很特別的我,尤其合適。精神病人能否應用,就看看試試吧,總比吃那些石化藥物好一點吧。

輿論與政策

在香港,就我觀察,就有很多不同程度的病人,在社會的各個階層上出現,包括街角的流浪漢,以至過氣明星。之前有報章雜誌,還以「四大癲王」為題,嘲弄藍潔瑛、蔡楓華、陳寶蓮及洪朝豐,就是迎著公眾歧視小眾的心理(正常欺凌不正常)來炒作,這跟陳冠希事件相似。

政府亦知道這個現象,尤其是當經濟轉差時出現更多,但醫院無法容納這個多病人,這方面資源的耗用比其他病多,有些亦看來無法治好,只集中把一些具攻擊性的人關起來,其餘的只好把他們留存在社區。

在社區的病人,很多都由政府部門收留作合約員工,因為商業社會根本容不下他們。據我所知,政府部門內很多低級員工,都涉嫌「有些問題」。有穩定的工作,情緒都會較為穩定,我想,這算是妥善的解決辦法吧,也辛苦了公務員一族了。

又是基因惹的禍?

根據近年的科學研究,發現基因是引致精神病的主要成因之一(見連結【】【】),如此身懷這種基因的人,就無須再自我怪責了,因為這是自古遺傳下來無法解釋的密碼,「不是自己的錯」。

基因研究也發現了許多事情,例如強姦犯又多數有一組特殊的基因,所以很多被囚禁刑滿的人,出來後不久又再犯非禮強姦;據說殺人犯也可從基因中看到一些相同的組合。如此解讀下,自己的行為仿佛只受那些密碼操控,自己只能很無奈地依從,就如專橫的上帝不給予人類自由意志一樣。

不過,我認為自己可以控制的事情還有很多。

近年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嚴重,從前的毒品倚靠植物提煉,始終有所限制,現在則變成石油副產品,幾乎要多少有多少,成本可以降低很多。

以現今消息的靈通性,青少年沒可能不知道濫用藥物可以造成腦部永久性損害。明知後果卻仍然繼續,可以看到他們感到現實世界並不可愛,很希望藉著迷幻的感覺來逃避現實,即使要付上永久的後果,有點自毀的意味。不過,酒精不可以作為這種暫時的逃避劑麼?相對來說,酒精的傷害似乎沒這麼深,但就有即時的頭痛、肚痛的抑制性的反應,警告著受者是否已過量(當然亦有人成功超越這界線,成為酗酒受害者了)。

濫用藥物之我見

尋求這種刺激和新體驗的背後,又豈不是嫌棄這世界太沉悶?在尋求之前,又豈會事先不知道那傷害麼?

情緒刺激過後,就會帶來低落,這現象似乎是各種刺激性物品的共通點,因此才會令人泥足深陷,再次服食來尋求刺激。

很多歌曲都有敘述毒品和濫用藥物,據聞Beatles後期也有借用迷幻藥獲取靈感(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 stands for LSD 迷幻藥),還有Eric Clapton唱Cocaine已染上毒癮等等。

香港政府的官方禁毒歌曲,似乎有點老土和有心無力,陳百強的《摘星》之後,就好像無甚優秀作品,而演唱禁毒歌曲的歌手亦接二連三涉及濫藥事件,陳百強亦涉嫌服藥自盡,不斷自打嘴色。

我個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早年已解散的樂隊Anodize一曲《快樂藥》在副歌中的一句:
「藥是快樂 為何又感失落?」

一句啟發出藥物不是優質快樂的來源。

2009年6月27日

各種渴望與耶教的「滿足」方式

人生在世,不同人都有各種不同的渴望,例如渴望金錢、權力、知識、永生、被愛、遠離苦難等等。中國不同的神祇就能各司其職,計有財神、關公、七姐、觀音等,對症下藥。

西方呢?由於長期由一神論的基督教掌管,縱然這個唯一真神被形容為是全能的,但由於形象不夠鮮明,大概只是耶和華的「惡」和耶穌的「愛」,在相互之間矛盾地交替著。

人們尋求金錢,聖經就巧妙地教導要積累天上的財富,從而化解了這種慾望,同時鼓勵信眾布施奉獻,因此形象慈善的教會就可以一一接收,並「使我家有糧」,造就了今天富有的梵帝崗和各派教會。

對於權力的渴望,教會一向強調上帝是至高無上,一切榮耀要歸於祂,如此就削弱了一般人的權力慾。但是觀乎西方歷史,聲稱最接近上帝的神職人員,權力反而是最大的,他們往往可以借上帝之名為所欲為,教皇甚至可以控制歐洲各國的政務。

至於被愛的慾望,教會以「一軛論」綁死了教徒與外邦人相交的權利,在教會內陰陽不平衡的孤獨教眾,唯有把這種渴望被愛的感覺套在耶穌或聖母中,將自身許配給這個宗教,終身把自己獻上,尤其是某些新教教派鼓吹「嫁給主耶穌」。而戀愛以外的其他愛,大概也被上帝直接或間接地壟斷,由於「神就是愛」,那麼沒有神就當然是沒有愛了。

另外一些人害怕死亡,眷戀著人世間的一切,聖經就為這類人特設了「永生」,永遠地生存在沒有眼淚和悲傷的天堂,夠吸引吧--唯一的條件就是要歸信上帝。對於親戚朋友死亡感到依依不捨的人,「天家相會」就成為倖存者的盼望。

自古以來,人類都有尋求知識的渴望,可惜在歷史上,教會官方提供的知識往往都出現錯誤,多少大膽創新的科學家因而受到嚴懲折磨,甚至被活活燒死,其中包括提出日心說的哥白尼及其捍衛者布魯諾。誅殺了異見聲音後,剩下的「知識」當然也只有由教會唯一地提供或認可。時至今日,教育界仍不斷出現智慧設計論與演化論之爭,教會企圖以偽科學重新包裝創造論,混進正確知識的殿堂。

至於遠離苦難的渴望,除了心理作用的緩解外,信了和未信兩者之間在客觀情況下並無明顯差別,因此對苦難的解釋一直至今都是神學上的難題(見拙作《基督教對苦難的常見解釋》)。也許一些懷著自我犧牲的基督徒精神背後,除了是救贖等於受虐的十字架情意結之外,其實是止息地上勞苦、憧憬著天堂的催化行為,一種鼓勵自毀的行為。

可以看到,以上列舉人類的種種渴望,都被基督教一一牢扣住。只要慾望和上帝的扣沒被解開,教徒就會永遠地歸附著這個宗教,無法抽身。

引進多元思想,明瞭滿足渴望的通路並非只有一條,生命就會更加開闊。

多年在互聯網基督宗教討論的一點感想

2008-09-23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正值香港八號颱風之際,又是天氣悶熱時,一些不成形的感想又再浮現。

在互聯網對宗教有興趣的人,據我經驗,大部分都是各走極端,一是天才,一是瘋子--不過,這兩者根本界線是十分模糊的,正如有很多大學專科很聰明的人,到頭來都有瘋狂的因子。另外,還有單純而天真的人,這類大部分是平信徒,不過,這類人一般都較少參與討論。

宗教本來就是嘗試開啟人類未知答案之門,因此在這裡激發的思想火花是多姿多采的。我很欣賞對宗教十分有研究的人,但又隱隱感到花那麼大心力去研究又是否浪費?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健康不僅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係體格, 精神與社會之完全健康狀態。教會提供了社交環境,我亦不排除其中有部分教義能促進人類精神健康(當然有部分肯定是負面的,例如罪疚感、下地獄、魔鬼引誘等)。

據我經驗,離教者最捨不得的就是教會的朋友。曾經,我希望在離教者之家能協助離教者找到離教朋友。很可惜,人類的自私和自以為是,把人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破壞,代之而來的就是仇恨。

正如之前所言,宗教討論區充滿天才和瘋子。聰明人的其中特徵就是自私自利,在群體中搞風搞雨當然游刃有餘,這本來就是他們的舞台。仇恨也是一種力量,但卻並不健康。另外,在討論中如夢囈般反覆說話或無中生有的人,明顯就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可惜其他人並無看到他們的樣子,繼續與他正常討論,或會嘲笑他們的失常(他們本來就是)。我就像蠢蛋一樣,整天嚷著愛和寬恕。

在缺乏愛和關懷下,有些人就返回教會。另外有些人是在這裡得不到希望獲得的指引,而這類指引是我刻意忽略,只希望離教者能自己尋找出路。結果,有些人找不到另外的方向,又再回到基督教內。

我曾經一度打算放棄再涉足基督教,我覺得在經歷基督教對我的影響後,逐漸地我對它失去興趣,我亦已與它再無任何關係。現在,僅僅存在一絲信念:助人為快樂之本。我盡力把我對基督教的認識和經驗,協助離教者及其他有關人士。

在社交環境層面,我差不多只保留了在網絡上的交流,但是我仍會和大家交心,只是也有了誤交損友的準備,正如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有一樣的機會如此。我也保持希冀,大家將又有走出互聯網的機會,再次相聚面談基督教~!

在精神層面,我是否需要在離教者之家進一步介紹其他主流宗教和思想的概念,讓多些離教者作出其他合適的選擇?

另外,我亦多番強調運動的好處,包括身體和心理的健康,可以令自己快樂,這點或者也需要推廣?怡情養性的嗜好,又是否需要正式的介紹一番?

無論如何,多年在互聯網的宗教討論中,我都領略到精神健康是十分重要的,今晚因颱風未能外出跑步,實在遺憾。

補充一下:一些網站說世衛定義人的健康包括四個部分:生理、心理、社交、靈性,我把整個世衛網站找遍也找不到「靈性」,我覺得似乎又是被某些人硬加進去。

香港在回歸前後的宗教概況(2008)

2008-09-21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本文旨在向非香港居民簡介香港在回歸中國前後的宗教概況,撰寫年份為2008年,回歸十一周年。

由於香港前殖民地忠主國英國的國教為聖公會,香港沿用著英國傳統政策和法規,因此一直以來都對基督宗教實施優惠政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香港憲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第32條規定,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基本法》第141條亦規定政府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當然,部分特別為基督宗教的優惠,在回歸後就開始陸續收緊,逐漸回復平衡和公平。

公眾假期

在香港回歸前,屬於宗教的法定公眾假期,計有基督教的復活節(三天)和聖誕節(兩天),而其他宗教的重要日子則一直未有納入成為公眾假期。

現時香港的佛教徒超過100萬人(註一),佔全部人口的14%。在回歸後兩年(1999年)開始,佛誕日終於正式成為公眾假期。在1999年和2004年,佛教團體先後在佛誕期間迎請北京「佛牙舍利」和西安「佛指舍利」來港供奉,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配合和支持,令教會人士大為眼紅。(註二)

一些民間風俗,也因應佛誕成為公眾假期而作出相應改變,例如長洲太平清醮,原為每年的正月在北帝前杯卜決定,而從2001年起,已與佛誕定為同一天,2005年起,其中被禁多年的搶包山活動亦獲准恢復舉辦,當年令長洲某教會的教牧及信徒失去常性,與太平清醮巡遊隊伍發生正面衝突。(註三)另外,道教的譚公誕也是在同一天,於是筲箕灣一帶的慶祝活動因為公眾假期而變得更熱鬧,包括舞龍舞獅、飄色表演等。

2006年,香港旅遊發展局更把「佛誕」、「天后誕」、「譚公誕」和「長洲太平清醮」四個傳統節日串連起來,規畫成一項名為「傳統節慶巡禮」的年度重要活動,吸引對香港傳統節慶有興趣的遊客。

慈善團體

據筆者了解,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貧困時期,教會利用派奶粉、餅乾等手段,吸引了不少民眾成為掛名信徒,教會亦成功建立慈善的形象,興辦一系列的社會服務團體,壯大勢力和佔有率。至今,香港社會福利界的非政府慈善團體,大部分都是有教會背景的。(註四)

稅務局界定慈善團體的定義為:
(a) 救助貧困;
(b) 促進教育;
(c) 推廣宗教;
(d)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註五)

慈善團體可按香港《稅務條例》獲豁免繳稅。因此,教會以「推廣宗教」的功能,可自動成為慈善團體,在這方面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在籌款、信徒十一奉獻上都能獲稅務豁免。

香港教會勢力因而日益壯大,但部分教會卻經常對外宣稱出現財赤、入不敷支,一方面向信徒大力宣揚十一奉獻及非經常性籌款集資,同時又不斷植堂擴堂以增加資產。現時並無單一法例規管慈善團體,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訂立慈善法,進一步加強對慈善團體的監管,包括操守、活動性質及財務報告等,稍後將諮詢公眾。(註六)

教育

許多教會學校公然以傳教為主要目的,並明文寫在校訓上,強逼學生參加宗教活動、修讀宗教科目等,在學生吸收知識的黃金期內,不平等地灌輸單一宗教的教義。

事實上,辦學團體除了繳付一筆過開辦學校費用外,隨後就可以成為政府津貼學校,一直獲得政府資助,無須再付出營運資金。香港價格高昂的珍貴土地,也由政府以象徵式價錢向學校批出。於是很多教會學校的禮堂,都可順理成章地在星期日成為教會、教堂,充分利用所得資源。(註七)

2004年「校本管理條例」(《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在天主教及一眾教會辦學團體大力反對下通過。有關條例目的把校董會轉為法團,引入教師、家長、校友共同管理學校,免除原有由辦學團體委任的校監作為學校最高領導人,它可削弱教會控制學校的能力,避免教會對學校黑箱作業,為所欲為。(註八)

目前,香港中小學總數為1015間,其中天主教及基督教的中小學數目為554間,佔53%。(註九)

部分小型教會沒有自置物業,需要負擔高昂的租金費用,因此一直以來,許多教會都借助開辦學生自修室/閱覽室為名,藉以向政府申請減免租金和差餉。事實上,許多非教徒學生根本不知道一些教會可以作為學生自修室或閱覽室的用途。(註十)

回歸後,部分使用率極低的教會自修室或閱覽室,陸續被終止租金和差餉優惠,以削減政府教育開支,部分教會因而備受財政影響。(註十一)

婚姻

在回歸前,除了婚姻註冊署外,主持婚禮幾乎被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堂壟斷。從2004年起,除了婚姻登記處及教堂外,政府已陸續批准開放其他宗教處所作為合法婚禮場地,包括佛教的粉嶺觀宗寺、道教的嗇色園黃大仙祠、跑馬地印度廟、灣仔錫克廟。

2006年起,政府更容許準新人自由選擇任何婚禮地點及時間,只須合資格婚禮監禮人在場證婚,例如認可律師,婚姻便具法律效力,教會因而喪失對婚姻行禮的壟斷性,相信長遠將降低基督教或天主教教堂婚禮的租金收入。

政府內外的影響力

現時,在政府架構主要官員中,教徒比例仍然偏高。在政府三司十二局中,天主教徒有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而基督新教信徒有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也就是說,在包括曾蔭權在內的16人管治班子中,起碼有基督徒10人,比例超過六成。而曾蔭權上一屆管治班子的基督徒比率更高,達到86%。另外,立法會議員也有不少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對某些政策上有決定性的影響。(註十二)

教會於政府內外都在擴大影響,雙管齊下動搖立法議題,包括居港權事件、校本管理條例、反對賭波合法化、性傾向歧視條例、淫審處/中大學生報事件、反邪教法、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等。2003年起每年在香港回歸日發起大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其中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所佔比例都很大,而其他宗教團體則未見有參與。(註十三)而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言行更不時與政府針鋒相對,發揮反政府影響力。以上種種,在回歸前都鮮有發生。

結語

香港基督教界不必感到受逼迫,這是社會由既得利益集團控制,趨向多元、包容、公平時所必經的階段。筆者對此向基督教界建議:欣然接納,或可多作祈禱。

(註一)香港便覽:宗教和風俗 http://www.yearbook.gov.hk/2007/tc/pdf/C18.pdf
(註二)牧者心聲:佛牙 http://www.npac.org.hk/worship/sunday/1999/19990509/19990509p1a.phtml,某教會學校只稱佛誕日為 Public Holiday(公眾假期)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xxmdpE#5105265087143245586
(註三)「長洲十字軍」與太平清醮衝突事件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CwaSNI#
(註四)稅務資料: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index.htm
(註五)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註六)法律改革委員會對慈善組織的研究 http://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charities.htm
(註七)教育局:學校行政 - 政府資助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806&langno=2
(註八)校本管理條例正面睇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118
(註九)《中學概覽 2007/ 2008》http://ssp.proj.hkedcity.net/chi/adv_form.php 及 《小學概覽 2008》
http://psp.proj.hkedcity.net/chi/parser.php?file=chi/advsearch.htm
(註十)自修室名單 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236/sclist-tc.pdf
(註十一)沙角自修室 http://www.fmchk.org/news.php?cat=SocialNews&id=stsc&year=2002
(註十二)2008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一覽 http://exchristian.hk/wiki/doku.php/2008%E7%AB%8B%E6%B3%95%E6%9C%83%E9%81%B8%E8%88%89%E5%80%99%E9%81%B8%E4%BA%BA%E4%B8%80%E8%A6%BD
(註十三)走出信仰/真理:「民陣有野講」之「不同宗教如何介入七一?」 http://www.inmediahk.net/node/41606

基督教對性與伴侶壓抑及管制

2008-08-01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前言

一直以來,基督教都十分關注教內教外的道德,特別是關於性與愛侶的,尤其關注。本文旨在探討這種關注「道德」背後可能的動機。

基督教與性的歷史--隱修主義、禁慾主義、女巫

公元3世紀末的早期基督教,部分教徒為擺脫世俗纏累,潛心虔修,在家或出家守貞禁慾,沉思祈禱,追求「與基督合一」,興起了隱修主義。它最大的特徵是強調禁慾與聖潔是同義詞,認為禁慾是靈魂儘快淨潔,保持與上帝合一的最佳途徑。後來慢慢發展成集體隱修,建立了很多修道院,供修士及修女修行。修道院除了禁慾外,還漸漸形成苦修,把性慾引導至自虐,實行節食、禁食和自我鞭笞。

公元386年,教皇正式頒令,要求教士實行獨身制,已婚者不得擔任神職。

公元4-5世紀,對基督教神學有重大影響力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認為性慾是由亞當犯罪所衍生,令具靈性的人落得了肉慾的心,不受意志指揮,有違道德。他確立了基督教禁慾主義的理論體系,以「性就是罪」為基本原則。

然而禁慾主義很多時都只是名義上,教士甚至教皇本身都紛紛「偷食」,肆無忌憚地結婚、通姦、嫖妓。11世紀起,教會內部掀起了克呂尼改革運動,反對教士結婚及買賣聖職。在克呂尼改革派領袖希爾德布蘭當選為教皇格利哥裡七世後(1073-1085在位)再次發佈訓令,嚴格禁止教士結婚,違反者剝奪聖職並處以不同懲罰。

到了中世紀,女性被認為是性誘惑的來源,並以「女巫」之名逼害婦女。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正式下令審判制裁女巫,最高刑罰是火刑處死,於是幾十萬男女(其中主要是婦女)被打成巫師、魔術師、女巫而受到刑罰、虐待及殺害。

由12世紀起,教皇引進了教內娼妓制度,為基督徒及名義上禁慾的修士提供服務。直至16世紀初,著名的「色情教皇」亞歷山大六世(1492-1503在位),把教士嫖妓推至高峰。英國亨利八世時期(1491-1547),修道院出現了「男娼、男童、男色」,漸漸很多修士及修女亦淫亂起來,公然娶妻、納妾甚至未婚產子。禁慾主義一直延續到19世紀的「維多利亞時代」後漸漸式微。

時至今日香港教會對性的立場

1. 婚前性行為

現今婚前性行為已不是甚麼新鮮的事,社會觀念越趨開放及進步,許多人「奉子成婚」,也鮮有受傳統道德的歧視了。由於籌備婚禮需時,甚至有新娘腹大便便地結婚擺酒,親友一般都不會像數十年前投以鄙視的目光,而香港法例亦一直沒有規定禁止婚前性行為。

然而,教會一直反對婚前性行為,認為婚姻是神所賜的神聖盟約和祝福,婚前的性行為是神所不悅的罪。一般教會把婚前性行為與聖經中的「姦淫」、「淫亂」等劃上等號,因此禁止教徒、甚至非教徒作婚前性行為。事實上,這是蓄意混淆濫交、縱慾與婚前性行為的分別,嚴重扭曲及醜化婚前性行為。

聖經中唯一明文述及婚姻與性的關係,是「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希伯來書13:4》然而,這句的真正意思,是指婚外的性關係,即對配偶不忠、通姦等行為,並非指未婚的性行為。

另外,《申命記22:13-21》述及假如丈夫發現妻子不是處女,就要用石頭將她打死。首先這律法只適用於女性,暗示容許男性有婚前性行為。再者,申命記中記載的律法,已被普遍教會認為不合時宜,現今教會一般以《約翰福音 8:7》代之:「……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2. 自慰

自慰是十分普遍的事,是正常發泄性慾的途徑。現今醫學界亦認為適量的自慰對身體無害,只須避免沉迷就可以了,最新研究甚至指出,男性經常自慰有助預防前列腺癌(註1),有益健康。對於青少年血氣方剛的男性,在暫時沒有經濟能力結婚及沒有性伴侶的時候,自慰尤其常見。

然而一般教會立場是不鼓勵教徒自慰的,除了錯誤地將自慰和縱慾、產生淫念等扯上關係外,往往更輔以過時的醫學觀點作為理據,說明自慰對身體有害。

新約聖經在說到「不可姦淫」時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28》這句在教會中引申成不可自慰,因為在自慰時總會有性幻想對象,根據經文那是犯罪的行為,然而這就不能應用於虛擬的色情動漫及小說角色了。

男性假如長時間沒有射精,體內積累的精子會以夢遺的方式溢出,但聖經也說這是不潔的:「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利未記15:16-17》

筆者亦曾在網上搜尋及詢問過,究竟有無男性基督徒從未曾有過自慰行為,然而卻未有發現這類稀有動物,歸納結論是一位正常男性,實在無法做到一生中完全沒有自慰。

註1: 自慰可以防前列腺癌 http://baike.baidu.com/view/73522.htm#10

3. 同性戀

教會認為同性戀是可以被「治療」,改變回復異性戀;而同性戀組織則認為同性戀不是病。

一直以來同性戀都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病,直至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行為自疾病分類系統去除。1980年,美國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亦不再把同性戀列入精神病的行列了。

現在世界各地的同性戀者紛紛組織起來,爭取權利,香港亦有不少同性戀組織。香港立法局於1991年7月10日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隨後數年,立法會亦曾數次諮詢富爭議性的「性傾向反歧視法」,惟至今仍未通過有關法例。

聖經有多處提及同性戀,說是「親男色的」、「男和男行可恥的事」、「與男人苟合」,並且都和姦淫相提並論。除了引用聖經外,教會亦從多角度反對同性戀,包括容易有性病、心理問題、濫交、孌童等病態行為,並以大量醫學及心理報告、文章、見證等,說明反對同性戀的立場。現今大部分教會與同性戀組織不斷角力,鬥爭至白熱化階段。

4. 避孕

羅馬天主教一直反對天主教徒使用避孕套,並且向教徒發出倫理指引,教徒只能利用自然避孕方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反對使用避孕套的原因,是由於教會認為支配生命的權力應是天主、不是人,為世上增添小生命是天主的創造工程,避孕就是僭越天主決定生命是否誕生的意願。另外,天主教認為人工避孕就是扼殺了生命的存在與誕生的權利,屬於殺人的一種,違反十誡中的「不可殺人」。

然而,避孕套的另一功能是阻止性病的傳播,尤其是至今還未有根治方法的世紀絕症愛滋病,因此香港政府及有關團體亦鼓勵市民多用安全套,提倡安全性行為。天主教則認為避孕套並非保證安全,阻止性病傳播的唯一有效方法是婚前禁慾及婚後不濫交。

在1930年之前,基督新教對避孕的立場都與天主教一樣。1930年8月15日,在英國聖公會各主教出席的世界大會蘭貝特會議上,投票通過了容許避孕的決議。同年12月31日,天主教教皇庇護十一世頒布通諭《論禁欲婚姻》,認為避孕是罪惡,反對採用任何人為的避孕方式。從此新教就避孕的立場便與天主教相異。現時,基督新教各教派一般都沒有反對教徒使用避孕套。

註:

天主教教理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 第二部分 第二章 第五條 第五誡

週期的節制, 即建基於自我觀察和借助於不孕期的節育方法,是符合道德的客觀標準的。這些方法尊重夫婦的身體,鼓勵他們之間的恩愛,並有助於他們學習真正的自由。相反地,「不論在夫妻性行為前,或在進行中,或在該行為自然結果的發展中,作任何阻止生育的行為,無論以此行為作為目的,或作為手段」,本質上都是一件壞事。

由於人工避孕,那表達夫妻完全互相交付的天生語言,被另一種客觀上與之矛盾的語言取代,而後者不再表達完全互相的交付。這不但導致人正面地拒絕對生命的開放,而且歪曲夫妻之愛的內在真理,因為這愛要求整個人的奉獻。……人工避孕和應用安全期節育方法在人學和倫理上的區別,涵蓋對人和性的兩種看法,二者互不相容。

http://www.cathlinks.org/fm2258.htm

《天主教教理》又援引教宗保祿六世的話說︰

2369 教宗保祿六世說︰「保証了結合和傳生這兩個主要的目標,夫妻之愛便完全地發揮夫妻間真正的彼此相愛的意義 并且實踐他們被召做父母的崇高使命」。

夫妻之愛有結合和傳生的雙重意義,所以在不是人為而自然不致生育的情況中進行婚姻行為,并不違反倫理法則。周 期性節欲的生育計划方法就是依據這條原則而發明的。《天主教教理》援引教宗保祿六世的話這樣闡述說︰

2370 利用生育能力中本有的自然調期,只在不孕期中有夫婦行為的節育方法,是符合客觀的倫理准則的。這樣的方 法尊重夫婦的身體,促進他們之間的恩愛,有利於訓練他們達到真正的自由。 但是「在行夫婦性行為前,或在進行時,或在該行為自然結果的發展中,任何阻止生育的行為」,都該視為本質上不道德的,「無論是以此行為為目的,或是手段,都不可以」。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解釋避孕與運用不其孕期的區別說︰

「避孕是客觀地不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對方,積極地拒絕對生命的開放。它抹煞夫妻彼此完全給予的自然體現,是對夫妻之愛的真諦的一種曲解。運用不孕期不是這樣。歸根結蒂,它與避孕是基於兩種不同的人性論和倫理觀念的」。

最後,《天主教教理》又附加兩項聲明,一 項關於人生的末世意義,另一項關於政府人口增長和生育節制問題上的真正責任。
http://www.radiovatikan.org/cinesebig5/catechism/3vita/34coniugi.html

現今香港教會對伴侶的管制

1.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對於教徒挑選伴侶,一些教會都會有若干指引。教會一般會引用聖經:「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 6:14》以此引申出,教徒與非教徒拍拖,由於宗教立場的不同,將沒有好結果。教會聲稱為了教徒著想,會不鼓勵、甚至反對信與不信的伴侶相愛。

教會的指引和教導,對教徒本身及教會的其他教友都造成壓力。一些不幸墮入一軛情網的教友,一旦被發現,就會反覆受到其他教友的熱心關懷和慰問,某些教徒會引經據典來規勸不幸教友斬斷情絲,有些甚至以自己的一軛失戀經歷來見證一軛論是真理。其他旁觀教友看到,都會感受到一軛的害處,而不敢越雷池半步。某些極端保守的教會,教徒拍拖甚至都需要經過教會高層甄選,經批核後才可以開始發展感情。

在現今教會男女比例極度失衡的情況下,堅持一軛論只會造成大量已屆適婚年齡而又嫁杏無期的女教徒。於是教會發明了「獨身恩賜」這名詞,謂這些女教徒是「嫁給主耶穌」,在耶穌的大愛內幸福非常,同時又特別注重男士教徒的培養及增長。某些教會則較為彈性,低調處理一些一軛戀愛中的教徒,讓他們靜靜發展。以上種種,都是教會意圖洗脫「現代姑婆屋」的形象。

2. 婚姻

教會經常向教徒灌輸,要組織基督化家庭,即全家大小都是基督徒。伴侶不是基督徒,等於不能完整地成為基督化家庭,死後便不能全家人一起進天國。

基督新教的許多教會亦在會規明文規定,教友的配偶必須為基督徒,否則便不會給予婚禮協助、祝福等。而大部分舉行婚禮的教堂,都必須男女雙方皆是基督徒才可租用。但許多外國地方的教堂,對婚禮都沒有類似規定。

天主教則只須男女其中一方是教徒,就可以在天主教教堂行禮。

一般香港人都憧憬著穿上禮服、婚紗,步入教堂舉行婚禮的情景,這可能是來自電視、電影等的渲染。事實上,在教堂行禮,親友都必須先接受神父、牧師的一番傳教、講道,並要求一起祈禱、唱詩等,最後才會替準新人證婚。據筆者了解,很多人對此都感到反感,只是因為尊重一對準新人而默不作聲。

以前除了婚姻註冊署外,主持婚禮就被基督教的教堂壟斷。香港回歸後,除了婚姻登記處及教堂外,政府已陸續批准其他宗教地方作為合法婚禮場地,包括道教的嗇色園黃大仙祠、佛教的粉嶺觀宗寺、跑馬地印度廟、灣仔錫克廟。現時,政府更容許準新人自由選擇任何婚禮地點及時間,只須合法婚禮監禮人在場證婚,例如認可律師,婚姻便具法律效力。

基督教與婚姻史、一夫一妻制

聖保羅(St. Paul)在《哥林多前書7:9》的「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輔以教會其他對婚姻的演譯,使婚姻成為教徒性關係的先決條件。奇怪的是,自古至今神聖的教會總在插手干預世俗的婚禮,婚禮亦成為教會重要聖事之一。

婚禮與禁慾主義是對立而矛盾的,然而兩者卻都在教會的掌控之中,婚後夫妻的結合被認為是生育的過程,而非性慾的處理。教會不但擁有婚姻家庭的立法權,而且操縱婚姻家庭的司法權,結婚必須嚴格遵守教會法上的有關規定,並凌駕在世俗法律之上。

在公元前1世紀,羅馬帝國確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聖婚姻」,但當時仍允許自由離婚和納妾。公元5世紀,在羅馬帝國,基督教統治婚姻,幾乎所有的婚禮都必須有神職人員的祝福,結婚成為教堂中的聖禮,名義上亦禁止了離婚。16世紀中期,在意大利特蘭特召開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上,一夫一妻制正式實行,並推及至全歐洲。

一夫一妻制,據稱是源自於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只創造一個女人給一個男人,然而聖經中並無律法或明文規定只准一夫一妻,而且在舊約中很多人物都是一夫多妻的,然而當中亦沒有明顯的譴責態度,摩西律法中亦容許有二妻(見申命記 21:15)。

中世紀的歐洲,貴族、領主的婚姻用途是當時主要擴展領土及統治地位的方式,其中很大因素都是政治考慮,而平民的婚姻則出於經濟考慮。很多領主都控制自己子女的婚姻,並基於利益而安排子女的配偶對象。然而,教會對婚姻進行規範,逐漸地婚姻的合法操縱權在教皇手中,領主的婚姻也是由教皇控制。在利益關係下,教會因而積聚了大量財富及權力。

1930年12月,中國的民國政府受基督教的影響,通過《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把中國傳統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改成一夫一妻。政權易手後,1950年中共以破除「封建主義婚姻」為由,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主張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香港在前英國殖民地時代,一直保持沿用《大清律例》,以「三書六禮」形式締結婚姻。直至1971年10月7日,最後一條有關婚姻習俗的《大清律例》,正式被香港成文法的《婚姻改革條例》取代,結束《大清律例》的歷史使命,香港男人再也不能納妾和休妻了。

教會就「性罪」的對策

自古至今,教會都十分堅持和注重性壓抑及伴侶管制,不斷在教內對教徒作出訓示,並且在教外對俗世顯示其道德典範。然而,在教徒及世人不斷面對「性的試探」的情況下,教會採用甚麼策略去面對呢?

一些傳統教會學校,會有男、女分校的情況,目的估計是為了減少學生的性幻想與相關行為,專心學習,亦可使學校行政管理免除很多麻煩。在一些天主教的修院,也有男女分開修行。奇怪的是,一直以來教會的崇拜或彌撒,都總是男女混合進行的,只是在保守的年代要求女性戴帽或面紗,及要求女性在會中閉口不言而已。但是,筆者卻未有聽聞過有教會把男女信徒分開不同地點進行崇拜或彌撒。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3:7)然而在神聖的教會,往往卻是面對性誘惑的場所。時至今天,教會不斷加強男女聯誼的中介人角色,舉辦多種活動讓男女教友一起參加。據筆者了解,教徒參與教會活動的動力,許多都是為了結識異性,爭取與心儀對象見面的機會。

面對異性的誘惑,對於血氣方剛的年青男女,很容易會動情。然而教會又不斷灌輸「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5:28)因此往往對自己的思想作出壓抑,內疚感不斷加強,並期望利用懺悔、祈禱、事奉等作出贖罪行為。一般男女教友就在教會的悉心安排下,形成了誘惑、壓抑、內疚、贖罪的惡性循環,不知不覺地強烈依賴著教會,教會就可利用這點,形成龐大的力量。

性壓抑對教會的好處

佛洛伊德認為:「文明進步所付出的代價就是由於負罪感的增強而導致的幸福喪失,人的歷史就是人被壓抑的歷史。」福柯認為:「當時代對某類性行為——它能再生產勞動力和家庭形式——賦予一種調節作用的時候,以前所能容忍的一切東西都會引起注意並被賦予一種貶義名稱……正是通過對邊緣的性行為的隔絕、強化、鞏固,權力、性、快感的關係才擴散、繁殖且對身體進行測度,並穿透了行為模式。」

當教會大力實施性壓抑,除了可強化和鞏固權力外,對教會內的「文明進步」自然也有正面影響,文學、藝術都因為性壓抑而「被發洩」出來,因而變得非常蓬勃。專門研究這方面的心理分析學家佛洛伊德和哲學家福柯等都有很深入的探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福柯的《性史》和佛洛伊德的《性學三論》或其他有關作品,對此本文就不再班門弄斧了。

至於對於教會發展有好處的事情,對自我身心是否有好處,就留待各位自行參透了。

基督教與香港節日

2006/12/14

原載於HKUDB 基督教討論區

前言

自十六世紀著名天主教神父方濟各‧沙忽略、1807年第一位基督教牧師馬禮遜進入中國傳教以後,經歷清代的禮儀之爭、民初的五四運動及非基督教運動,中國教會歷史的演變都是先與中國本土文化起衝突、然後進行「本色化」協調。所謂「本色化」,就是根據中國教徒的經驗而設立教會,加入富有中國文化的元素,要把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合而為一,能適合中華民族的精神和心理,把中國教徒的宗教生活和經驗迎合中國風俗。難聽點說,就是「文化侵略本土化」。

鴉片戰爭後,基督教坐擁前殖民地之天時、地利、人和,非常成功地進入了香港華人社區。同時,亦對香港的節日,起了重要的影響和衝擊。時至今日,香港節日仍深受基督教的影響。本文目的就希望探討基督教與香港節日的關係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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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

所謂「聖誕節」,在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前,早已有聖誕之用法,不過此時聖誕指皇帝之誕辰、佛祖之誕辰、玉皇大帝之誕辰、孔子之誕辰、媽祖之誕辰等等。因此有皇帝聖誕、佛祖聖誕、玉皇大帝聖誕、孔子聖誕、媽祖聖誕等。

但香港卻以此名稱作為慶祝耶穌出生的節日,本來基督徒稱之為「聖誕節」並無不可,但事實上聖誕不專指耶穌的誕辰,而很多其他中國人的地方都是以「耶誕節」稱之,以表示不認同以「聖」的稱號來稱呼耶穌。

事實上,聖誕節本身也是基督教文化侵略的產物之一。在公元一世紀的初期教會根本就沒有聖誕節,教會亦不知道耶穌正確的出生日期。12月25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是一個異教徒節日。太陽神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甦的開始。後來在公元四至五世紀時,羅馬教會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是初期教會力圖侵略異教徒風俗習慣的措施之一。但是直到今日,聖誕的確實日子還未受到全面認同,基督宗教其中一大分支的東正教,就在另一個日子1月6日慶祝聖誕。

世上其他宗教或無宗教的人,為了反抗這句帶有基督教色彩的「Merry Christmas」祝福句子,建議改成「Happy Holidays」,但由於「Holiday」一詞源自「Holy day」,也帶有宗教意味,因此最中立的便是「Season's Greetings」,中文可譯作「節日祝願」。

當了解這些典故後,我們明白到非但不可稱這天為聖誕節,更不是耶誕,而是太陽神節。不過,在習非成是的大氣候,筆者有時都會順口說句「聖誕快樂」。

參考:Christmas w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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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元旦是陽曆一年的第一日。

二千多年前的元旦,就是用來分別年份屬於公元前或是公元後。公元前(Before Christ, B.C.)英語的意思為「耶穌出生前」,公元後(Anno Domini, A.D.)拉丁文的意思為「主的年份」,可是大部分神學家及宗教歷史學家都認為耶穌不是出生在公元元年,而是在公元前七至四年。據了解,公元元年並無任何重大宗教事件發生過,那究竟以公元元年定為 A.D. / B.C. 的分界線還有何意義?

現時幾乎全世界都普遍慣用這 A.D. / B.C. 的公曆系統稱號,可是這對非教徒、或者是其他宗教的人很不公平。假如強逼基督徒使用「佛誕前/佛誕後」或「阿拉誕前/阿拉誕後」,他們又會有何感想?

現時外國已有很多非教徒,提倡以 CE (Common Era) 代替 A.D.,及 BCE (Before the Common Era) 代替 B.C.,並認為最終將會全面取代 A.D. / B.C. 稱號,其實這正正就是「公元」及「公元前」的中文翻譯。可是,某些頑固的教徒仍然以「尊重傳統」的理由阻止,其實說到底,都只是不希望看著基督教勢力在全球的影響逐漸式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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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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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中國傳統的最重要節日。

在大年初一前的十多日,中國傳統市民一般都會購買年花,因此港九新界都會舉辦年宵市場,其中重點的便是香港維多利亞公園。筆者留意到天主教及基督教在近年間均在維園租用多個攤位,售賣或派發傳教物品、及進行募捐活動,滲透中國傳統年宵市場。有些甚至派人四處兜搭途人,在年宵市場內進行傳教活動,在熙來攘往的年宵市場中引起諸多不便,對逛年宵的人構成滋擾。

農曆新年期間,中國人習俗都會貼揮春、派利是。教會往往利用這方便之門,藉此良機傳教,印製含有基督教意識形態的揮春及利是封,包括「榮神益人」、「福杯滿溢」等,流放到市面,令揮春、利是的原有傳統意義遭受破壞。

面對農曆新年這個中國傳統重大節日,基督教反抗力有限,一般都是以柔性手段,吩咐教徒避免參與家中的還神拜祖先等活動而已。但筆者亦聽聞有某些極端教派,禁止教友在新年期間派利是及貼揮春,此舉在華人社會內則有犯眾僧的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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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

復活節跟聖誕節一樣,同樣是基督教文化侵略的產物之一。

教會一直都不知道耶穌復活的真正日期,復活節只是羅馬君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25年召集的基督教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中決定出來,並定為春分後第一個月圓以後的第一個星期日,用以取代當時的薩克森人(當時位於德國西部及英國的種族)慶祝的春天女神(或豐收女神,Eostre 或 Eastre)。在公元九至十世紀,法籣克(今歐洲中北部)國王查理曼大帝征服了薩克森人,並殘酷地強迫他們改信基督教,否則處死,估計當時約有四分之一的薩克森人被處死。因此,薩克森人被迫放棄春天女神的崇拜,但仍沿用著象徵春天女神的蛋及兔子,直至今天。

跟聖誕節一樣,直至現在這日子亦沒有得到全面認同。東正教非常重視復活節,更甚於聖誕節。他們計算復活節的方法與西方天主教及基督教不一樣,他們採納來自猶太人逾越節(Pascha)的傳統,把猶太曆正月十四日晚定為復活節,紀念猶太民族主神「耶和華」擊殺埃及的長子,及他們祖先希伯來人逃出埃及的節期。

香港復活節的氣氛不算熱烈,適逢春回大地,四天(連星期日)的連續假期通常會利用作外出旅行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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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重陽節

清明節屬於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約在每年公曆四月四日至四月六日之間。清明節源自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自古中國民間也在這天進行祭祀祖先活動,香港人一般都會到墳場去掃墓,懷念先人。而重陽節是在農曆九月初九,該日也會有祭祀活動。

中國人崇尚孝道美德,講求慎終追遠。一般香港人對很多中國傳統儀式都已簡化,唯在清明節仍堅持準備香燭祭品,在人多擠逼的墳墓中進行拜祖先活動。
天主教自從傳入中國後,一直都對祭祖活動的態度反覆,最著名的就是清代的禮儀之爭。在十七世紀初天主教來華傳教初期,利瑪竇等傳教士並不抗拒祭祖儀式,但後來羅馬教廷於1704及1715年曾兩度頒令,禁止中國教徒進行祭祖及祠堂活動。此舉令當時已決志信耶穌並寫下著名七言律詩《基督死》的康熙皇帝大為不滿,並於1720年下令禁止洋人在中國傳教,和驅逐大部分傳教士出境。到了1845年,傳教士挾著鴉片戰爭之勢,逼令道光皇帝解除對天主教的禁令。直到1939年,羅馬教廷才撤消了當時關於中國祭祖禮儀的禁令。

基督教就祭祖的立場亦搖擺不定,自十九世紀初基督教傳入中國至今,不同時期的不同教派的不同牧師,會就祭祖的整體或不同部分的儀式發表不同意見,莫衷一是。

時至今日的香港,關於祭祖方面的零碎衝突亦從未休止過。一家人在清明節掃墓時,基督徒子女往往拒絕上香及準備祭品,只呆站不動,有些更拒絕跟家人一起掃墓,更離譜甚至會拆毀祖先靈位、搗亂祖宗祀堂等。這些都嚴重損害家庭倫理關係,對中國尊崇孝道及慎終追遠文化產生極大破壞。這些衝突亦同時發生在當家中有親人去世時,不同宗教的喪禮儀式的爭拗,通常是基督徒子女聯同其所屬教會與其家族傳統長輩作正面衝突,有時甚至會有一位先人、兩個不同喪禮儀式的情況出現。

真不明白,本來是屬於一個家庭、一個家族、一個民族的事情,卻要受到外人的指指點點,去決定是否「批准」祭祖。在「你和你的家人都必得救」之前,已「家無寧日」、「家門不幸」了。

連結:《靈堂上的笑話:一個喪禮兩種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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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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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於公元前七至六世紀的農曆四月初八,印度迦毘羅衛國的王后摩耶夫人,誕下了悉達多太子,他就是後來出家成道並始創佛教的佛陀釋迦牟尼。

於殖民地期間,香港仍被基督教勢力掌控著,儘管香港有為數不少的佛教徒,但佛誕一直都不是公眾假期,慶祝佛誕只能在寺院、精舍內進行,亦從來沒有舉辦過大規模的慶祝活動。直至1999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兩年,佛誕才正式成為香港法定的公眾假期,當年佛教團體特別迎請佛牙舍利蒞港瞻禮以作慶祝。時至今日,每年在大嶼山寶蓮寺、屯門妙法寺等地方,都會有大規模慶祝佛誕的儀式。

表面上教會對增加佛誕假期都沒有反對意見,但筆者據網友提供資料,香港有不少基督教學校,在校曆中刻意隱瞞佛誕,其他假期均有名有姓,唯特別將佛誕假期只寫成「公眾假期」。堂堂一間學校,竟然作此小動作,筆者很懷疑這是否就是所謂基督教特色的教育:過濾所有其他宗教的一切消息,窒礙學生的正常學習機會,這做法與日本教科書篡改侵華歷史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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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太平清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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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太平清醮起源於清朝乾隆42年(1777年),當時島上發生大瘟疫,後來居民赴廣東省惠陽縣迎北帝神像到此,並奉北帝指示設壇拜懺超渡孤魂,奉神綏靖遊行街道,瘟疫才得以制止。其後每年舉行,遊行成為特色的飄色會景巡遊。

醮期長達七天,以往都以擲聖杯方式求北帝請示,因此每屆日期並不固定,而由2001年開始定於農曆四月初八佛誕日舉行。當所有祭祀儀式完成後,最後便「搶包山」:參賽者會爬上於北帝廟前設立三座由包子積成的包山,盡快搶奪最多及最高的包子,而搶到的包子會分派給島上居民。「搶包山」活動自1978年因發生意外後停辦,由2005年起恢復舉行。

太平清醮的盛大引來了天主教的嫉妒。為了抗衡太平清醮活動及進行「本色化」,天主教於1952年在長洲建立花地瑪聖母堂,並於每年五月下旬,仿效太平清醮進行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歷時一小時。由於長洲本土教徒居民數目很少,因此每年教會都會調派香港其他地區、甚至境外的教徒,在遊行當日一起進入長洲以作支援,不過論聲勢仍遠遠不及原裝正版的太平清醮。

但是說到行徑「出位」,莫過於長洲基督教純道教會,在2005年太平清醮期間進行著名的「長洲十字軍踩場事件」。當日十字軍攜同木製尖矛及十字盾牌,以步操方式強闖太平清醮會場,並對巡遊隊伍進行挑釁及發生正面衝突,最後幸得警方調停解決。其後由於輿論普遍對此感到厭惡,香港各大小教會為求自保,都紛紛與純道教會劃清界線,指其行為過激、教義不純正、甚至是異端。

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行為,令筆者想起成語「東施效顰」、「弄巧反拙」,不過對其宗教文化侵略的企圖仍不能掉以輕心。

長洲十字軍圖片: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CwaS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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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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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是紀念中國古代賢臣屈原的節日。屈原是戰國時代楚國的三閭大夫,楚懷王對他變法圖強的主張不但不聽,反而把他撤職,逐出京城。屈原在流放途中,寫下了許多憂民的著名詩篇。後來,秦國攻破楚國的京城郢都。屈原覺得一切希望都已破滅,於是在公元前278年農曆五月初五那天,跳進汨羅江(今湖南長沙南面)自盡殉國。

鄉民為了拯救屈原的身體,紛紛划船去搶救,同時不斷敲鑼擊鼓嚇走魚群,並且把粽子投進江中餵魚,以免魚蝦啄食屈原的身體。自此以後,賽龍舟及吃粽子就成為了端午節的習俗。時至今日的端午節,在沙田的城門河、香港仔及大埔海濱公園等,上下午均會有龍舟競渡的活動,更有國際龍舟邀請賽,與外國人一起龍舟比賽。市民都會吃粽子、看龍舟應節。

可是,一些教會又會蠢蠢欲動地組織「福音龍舟隊」參賽,並指可以藉著爬龍舟傳福音。不過,這又是老鼠拉龜、無從入手,功效甚微。由於各隊龍舟隊伍都是分別操練,基督教根本沒有機會去接觸其他隊伍。當比賽時,這隊福音隊的文弱書生又總是敵不過警隊、消防隊及武術隊等,因此連亮相見報的機會也很少。雖然那些福音龍舟隊,非常歡迎非教徒一起參與,但是又有多少清醒的人願意上這「賊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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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節

鬼節源於佛道兩教,由於來源不同,所以有不同的名稱。佛教稱之為盂蘭節,道教稱為中元節,都是指農曆七月十五這一天。

佛教盂蘭節來自「目蓮救母」故事。據《佛說孟蘭盆經》記載,佛陀的弟子目揵連尊者,以天眼通發現其去世的母親,因罪業深重在餓鬼道受苦,身體被倒懸著,所有食物一到嘴裡都化成火炭 。目揵連焦急憂慮,於是去問佛陀應如何救渡。佛陀於是告訴尊者,於七月十五僧自恣日、佛歡喜日,置各式食物於盂蘭盆內,供養佛法僧三寶。承三寶威力、慈悲力,得救父母的罪業。尊者根據指示,他的母親就脫離了惡道。因此佛教弟子都會在七月十五這一天供佛供僧,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

道教的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及十月十五,分別為上、中、下三元節。中元節為清虛大帝地官二品誕辰,祂會手持人鬼錄簿,降臨人間檢閱善惡。當天餓鬼囚徒、無主孤魂、十方大聖都會齊集起來,道士會供奉花果,設壇頌經,作法事普渡,期望地官赦罪。

一踏入農曆七月,香港各區都會舉辦盂蘭勝會,搭建數座竹棚,以打齋附薦先人,並聘請戲班演出神功戲。另外會向公眾派發「平安米」,原意是為先人消災解難,並可賑濟生人。民間一般認為七月是「鬼月」,閰王下令鬼門關大開,周遭盡是無主的孤魂野鬼。因此,日常生活要萬事小心。一般市民會於鬼月晚上,帶備香燭、金銀衣紙和一些祭品如豆腐、白飯在路邊拜祭一番,俗稱「燒街衣」。

就筆者觀察,教徒很多都害怕鬼或靈界。基督教一向指稱中國傳統民間信仰是拜假神,但卻不會否認那些是真鬼,而教會立場也反對「交鬼」,因此教徒大都對此敬而遠之,鮮聞與盂蘭勝會及燒街衣的人正面衝突。他們會將鬼節與魔鬼、邪靈、西洋鬼節「萬聖節」等一併而論,並只在教會內,祈禱求主潔淨及赦罪,而忽略佛道兩教在鬼節表現的孝道及愛心普渡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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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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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早就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禮制。《禮記》上說:「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上古祭月的禮儀,很可能就是中秋節的起源。由於農曆八月居孟仲季三秋之中,而十五夕恰為月中,所以八月十五被稱為中秋。

中秋節正式成為歲時節日,始於唐朝《唐書‧太宗紀》,以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以後就成為年中節日,至宋代更為普遍,常在中秋舉行歡宴的活動。到了元代,人民不堪忍受元朝的殘酷統治,紛紛起義抗元。朱元璋聯合各路義士準備起義。為了避開朝庭的嚴密搜查,於是軍師劉伯溫獻計,下令把藏有「八月十五殺韃子」的紙條藏入餅子裏面,再派人分頭傳送到各地起義軍中傳遞消息,結果當晚起義成功,後來「月餅」就成為中秋節的應節食品了。

元末明初起義的典故,亦誘發起基督徒的「創意」,依樣葫蘆地利用月餅傳教。2006年香港一間教會機構與老牌月餅製造商合作,推出名為「愛.團圓」的月餅,企圖利用中秋節傳教。銷路如何就不得而之,不過基督教對中國傳統節日的覬覦,真的無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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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聖節、Halloween

早在公元前六世紀,凱爾特人(Celts,即現今的威爾斯人、愛爾蘭人及蘇格蘭人)已把10月31日視為每年的結束、年度豐收的日子。當時的凱爾特人為了感謝神讓他們的穀物豐收,每年都會在這日舉行盛大的祭典感恩。另一方面凱爾特人亦深信當晚是死神 Samhain 力量最強大的一天,會釋放惡靈到處遊盪,因此他們的祭司德魯伊教士也會主持祭典,安撫死神的靈魂,凱爾特人就聚集在巨大的神聖營火前,利用動物的頭或皮毛裝飾自己,並發出古怪的聲音,務求使死神認不出自己是活人,藉以避難。這就演變成今天萬聖節前夕,各人為自己帶上恐怖面具及塗上假血的前身。

到了公元前59至49年,羅馬帝國佔領了凱爾特部落領地高廬,公元45年又佔領了不列巔中部及中南部,並對凱爾特士兵和德魯伊教徒進行大屠殺。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於公元四世紀改信天主教。後來到公元834年,天主教為了壓逼這種德魯伊異教文化,教宗額我略四世把死神轉成天主教的萬聖節(All Saints' Day, All Hallows Day, Hallowmas 或 The Mass of All Hallows),把原來5月13日的諸聖日改至11月1日,希望以此消滅德魯伊教節日。但人們卻仍在萬聖節前夕(The Eve of All Hallows,即 Halloween)狂歡慶祝。教會眼見騎劫節日失敗,於是又將 Halloween 及萬聖節劃清界線,稱 Halloween 是異教習俗,謂彼此並無關係云云。

香港一般市民都會在 Halloween 奇裝異服裝扮,到蘭桂坊及其他酒吧去狂歡,小朋友就會去問大人拿糖果吃,但大都是教會學校的學生才會這樣做。而天主教刻意把11月1日的節日譯成「諸聖節」,以避開一般民間使用的「萬聖節」(10月31日,正確應為萬聖節前夕 Halloween)。基督教就不時向教徒發放「剖析」「基督徒應否慶祝萬聖節」等言論,吩咐基督徒不可參與這一年一度狂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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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利用節日作慢性文化侵略,的確是個好方法。各地節日反映當地文化,加強民間凝聚力。而人們在慶祝節日的同時,往往會較為祥和、鬆懈,對基督教掉以輕心。教會便慢慢地進行滲透,軟硬兼施地蠶蝕,將節日原本的歷史背景及意義抹殺,然後灌入基督教元素。最終目的是取而代之,成功騎劫節日。

這種對節日文化侵略的機制,與世紀絕症愛滋病的HIV病毒入侵人體細胞的機制不謀而合。愛滋病暫時沒有藥物可以治癒,亦恰如被基督教成功侵略的世界各地,都難以回復其本身原有文化一樣。幸好中國文化根基深厚,外國列強亦沒有把全中國覆滅,而當年是傳教士的杜葉錫恩,在她的離教見證中亦說:"I sensed that we were arrogant to a people with a civilization much older than our own",否則我們的命運可能跟其他被基督教文化侵略的國家一樣,在各個中國傳統節日中連聲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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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警察的故事(2002)

2006/11/23

原著:Mark I. Vuletic
原文連結:http://www.infidels.org/library/modern/mark_vuletic/five.html
翻譯:抽刀斷水(已獲原作者授權)

顧小姐遭兇徒慢慢姦殺了長達一小時五十五分鐘,當我聽到這個消息後,當然感到很傷心。後來我發現,原來事件發生在十二個全副武裝的休班警察面前,他們清楚地看著這折磨,縱使在她的悲慘哭聲下,他們卻仍袖手旁觀,眼白白地看著事件到可怕的結局。當我知道後,我覺得我正面對一個人生的轉捩點,因為那些警察都曾經是我的好朋友,但現在我發現我已失去對他們的基本信任了。幸好之後我有機會跟他們交談,問到他們當時應該很容易就可救出顧小姐,但何以仍袖手旁觀。

第一個警察說:「當時我有想過干涉,但我想到可以讓兇手擁有自由意志,比起限制他的意志明顯較好。對於當時他所作的選擇,我深感遺憾,但這就是令世上所有人都擁有自由意志的代價。難道你希望世上所有人都是機械人?兇手的選擇絕不在我控制範圍之內,因此我對他的行為無須負責。」

第二個警察說:「嗯……我的動機就有點不一樣了。當我差點要向兇手開槍時,我在想:『咦,等一下……這不正是一個最好的時機,讓一些沒有武裝的旁觀者,去展示他們無私的英雄氣概,他應否冒險走過來呢?如果我總是在干涉,就沒有人能展示這種德行了。如果我阻止每次姦殺,那麼每個人可能都會變得很壞和自我中心。』因此我退後,但是很不幸地,那時竟然沒有人見義勇為地去干涉它,但這就是能讓這世上人們展示德行和完善的代價。難道你希望這世界除了愛、和平和玫瑰外,甚麼都沒有嗎?」

第三個警察說:「我甚至沒有考慮去干涉。如單單地只看顧小姐被姦殺一事,無可否認的確是很恐怖,如果我沒有完整人生的豐富經驗,我都很可能會干涉。但當你把這事件放在你餘生的背景,實際上它也為整幅人生圖畫中增添了美麗。顧小姐的呼叫聲,就好像不和諧的音符一樣,能構成美好的樂曲,比起那些由完全和諧音符組成的其他樂曲更好。事實上,我幾乎不能控制自己去揮動雙手,幻想著我自己正在指揮這樂團演奏的微妙之處。

面上帶著內疚的第四個警察,開始懺悔:「當我一到達現場,我的確拔出手槍指著強姦犯的頭上,現在我對此行為感到非常羞愧。你知道我差點就破壞世上所有的善了麼?我的意思是,我們都知道如沒有惡就不能有善,非常幸運地我能及時想起這點。而當我了解到我曾差點就開了槍,便湧起一陣強烈噁心的感覺,令我雙腿發軟四肢著地。老友,就只差這丁點而已。」

第五個警察外號叫「腦痴」,因為他擁有淵博無限的知識及超凡的智商。他說:「噓!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要嘗試向你解釋詳情。我有一個不干涉的最好理由,可是對你來說實在太複雜了,我甚至不屑嘗試令你明白。我的意思是,既然你也承認我比你有見識得多,那你又憑甚麼對我說三道四?只是為免誤會,我想強調我比其他人更關心顧小姐,而且我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人,那就可以了。」

第六個警察神神秘秘地說:「我很想保護顧小姐,可是並不可行。想想看,我希望所有人都可自由地選擇是否相信我,但是假如每當有人被姦殺時,我都干涉的話,那麼很明顯,每個人都會被迫相信我,沒有比這更殘忍地侵犯他們的自由意志了吧?明顯地,我還是退後,讓顧小姐被姦殺。現在每個人都能很自由地選擇,決定是否相信有一個特異警察,他愛每個人,如同愛自己的子女一樣。」

當我轉向第七個警察時,他的怒髮衝冠並大聲叫嚷:「你在投訴甚麼呀?上星期我才救了一個女人,令她免受姦殺!每當遇到類似情況,我是否都一定要跳出來啊?我想指出一個事實,在這個城市有更多婦女沒有被姦殺,這簡直是上天的奇妙見證!」

第八個警察看來也很洩氣:「我做甚麼都不夠好!你知道那時情況可以有多壞嗎?那兇徒竟然帶著一個燒焊器準備點火,但我說:『不准!看我的!』然後用警棍打開它。當然,我也讓他保留彈簧刀、鉗子、衣架和一瓶酸液,但你想像假如他有燒焊器,情況會有多壞呢!愛著顧小姐的眾多幸運星在那裡看顧著她,她應該感恩呢。」

第九個警察說:「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在顧小姐剛死的時候,我已令她復活,並飄到一個熱帶度假村,在該處她正體驗非凡樂趣,她曾受的折磨只是一個遙遠的記憶。我肯定你會同意,比起她曾受的苦,這補償已綽綽有餘。因此,我站著而沒有干涉,事實上那和我的善並無絲毫關係。

當第十個警察洩露了顧小姐一個驚人秘密時,真使我們全部人都大吃一驚:「我曾在她一個傷口中對她進行了基因改造,她是我製造出來的,因此她是我的財產,而且我可以對她做任何事。如我真的很想的話,我也可以姦殺她,這就跟撕掉自己的一張紙差不多。因此,就算我是一個不幫助她的壞人,也沒有問題哩。」

第十一個警察指向第十個警察,並插嘴道:「是我僱用他去為我製造顧小姐的,因為我希望有人去愛我和崇拜我。但當我告訴顧小姐這事時,她竟然拒絕了我,看來好像她和其他人一起也可以找到意義和喜樂一樣。以愛為出發點,我決定安排一個兇徒去姦殺她,一挫她的銳氣,令她可以在極度痛苦中投向我,達成她受造的目的。看,我現在可以高興地說,這目標已實現了!在她臨死前的幾秒,她在充滿恐懼與痛苦的瘋狂中,確切地令她自己相信,她是愛我的,因為她知道只有我才可以止息她正受的折磨。就正好在兇徒俯身並割開她的喉嚨之前,她最後一眼望向我、乞求憐憫的那一刻,我將永不忘記她眼中的愛,它的美麗令我不禁落淚。現在,我正要前往那島嶼,使她能領取勞苦後的獎品。」

第十二個警察輕輕笑著:「噢,那就巧合了,兇徒看來就好像領了雙重薪金一樣,因為其實也是我僱用他來殺人。你知道為甚麼嗎?噢,這只是一個測試而已,當時顧小姐也和我約會了好一段日子(不是冒犯哩,我不知道她原來是其他人的財產),在一個浪漫的晚上,她終於向我表達愛意。很自然地我想知道這是否真愛,就是儘管她在自己的血與淚中溺死,而我卻在冷眼旁觀,她會否依然繼續崇拜我。」

對於警察應有的善良,比起他們當天的行為,之前我發覺兩者實在難以協調,但到目前為止已相當清楚了。而反對他們的人,都只是愛惡不愛善。總之,其他人如果能像我一樣去經歷他們的友誼,都會知道他們是善良的。他們的善良甚至在我的生命中顯現:在未遇到他們之前,我的人生一片混亂,但現在所有人都感到在我身上有著明顯的轉變,我比以前更親切、更喜樂,並擁有一顆平安的心。而我曾經遇過很多人,跟我有著對他們完全一樣的感覺,他們都清楚知道,他們都會被其他人以冷酷理由及枯燥邏輯,嘗試游說他們改變。我甚至曾經懷疑那十二個警察,他們是否應該得到我的忠誠及愛,現在我實在感到羞愧。

當我準備離開時,第一個警察再次大聲地說:「順帶一提,我想你也應該知道,當我們站在顧小姐前面,看著她被姦和一下一下地被刺傷時,當時我們也一樣同時受折磨,受著跟她一樣的痛苦、甚至更多。」而在這房間內的所有人,包括我在內,都點頭表示同意。

附註

我希望教徒讀者不要感到冒犯,我盡力厚著臉皮寫這篇寓言,但不是用來侮辱或褻瀆。我發覺教徒通常都條件性地去接受苦難問題的各個平庸答案,但卻不能透過沉悶乏味的分析去動搖他們的條件反射。在外國有神論文化中正在泛濫一種誘惑,就是向某個個體發出一張空頭支票,只因它掛上寫著「神」的名牌,。因此,我希望透過這個方法,嘗試盡量抹去沉悶乏味分析而達到目的。但我重申,我的目的不是用來傷害人。我不會寫針對人的文章,正如當我自己還是個教徒的時候,我也不希望有人寫文章來針對我。

鳴謝

感謝 Michael S. Valle 及 Jeffery Jay Lowder 審閱本文的早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