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

《宗教危險嗎?》讀後感

書籍簡介:http://www.rerc.org.hk/item.asp?ItCode=4205

這本書令我頗為好奇,事實上我亦十分欣賞作者坦率承認基督教在歷史上發生過的醜事。當然,以教會作者的立場,承認之後就是要解釋,繼而令信徒繼續信,並要令非教徒對基督教的壞印象改觀。

我試扼要說說文中的重點,及簡述我的看法。

1. 面對十字軍、宗教審裁所等不光彩的歷史,作者的角度首先是直認,不過他指出宗教與其他非宗教系統的世俗主義一樣,都可能引起罪惡,而其他政治主義都是危險的,而觀乎世界歷史上的大型戰爭,大部分都不是因宗教引起的。

作者振振有詞,但卻陷入了把宗教佔領的道德高地拉下馬,變成與各種世俗主義看齊,道德光環一剎那消失,即是信徒亦不再聖潔,甚至跟骯髒的政客差不多。真的是如些的話,基督徒的優越性亦會消失,傳教在道德上亦變得沒有意義。

2. 作者也承認能在宗教文本(聖經)中能找到與憤怒和仇恨等相關的經句,但他卻指出那些不是基督教的核心本意。基督教的本意是:慈愛、和平、……(下刪一系列美好憧憬形容詞)以合符道德與核心,去取捨聖經的律法和條文,信徒在讀經時,應小心處理檢驗與這些核心理念相違背的經句云云。

如此說法,的確有助擺脫那些經文的罪惡。然而,不是每人每刻都是清醒,都可以在任何情況對有關經文理性作出判斷,決定是否合符所謂的「核心理念」。另外,假如世上一切都應用這個「篩選」機制,剩下來的就一定是「好」的,任何理念都永遠是美善,基督教和聖經比較起其他宗教和世俗主義,其地位亦再不超然。

3. 作者認為,宗教許多觀念被人的劣根性利用和破壞,導致人們對宗教有壞印象。對此,宗教本身是無辜,也是無能為力。

作者如此說,就忽然把宗教理應教化世人、導人向善的理念和功能徹底破壞,矮化(或者說踐踏)宗教的價值,就是為了開脫「宗教是危險」的指責。

4. 作者緩引多篇學術文章,以證明宗教對人類身心都有好處,並不是構成精神病的原因。

到了學術層次,基本上都有很多立場,作者大可引述吻合自己立場的論文,例如演化論及神創論之間對立的文獻都有一大堆。究竟有多少論文真的反映事實,需要再進一步探討研究。

2010年8月8日

瘋狂

打開報章,看到的很多都是慘劇,很多時都是由於事發時有人精神失控,導致慘劇發生。有時在天真地想,假如這世上的瘋狂能消除,人類的幸福指數將提升很多。

以前沒有聽說過,法官判刑時需要先拿心理評估報告,現時這個社會仿佛對這方面注重了許多。然而,在精神病醫生、心理專家的需求增多時,社會資源卻無法承受。有些專家甚至指出,香港大約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或多或少都有或潛在一些精神問題。當然這些論調未必為準,或者是有關人士希望獲取更多資源而渲染的論據,但報紙看到的新聞事件,卻難以否認瘋狂在現時的社會所佔的「地位」以及它的可怕。

瘋狂令人害怕,因為似乎沒有人有辦法準確預料,一個瘋狂的人下一步將會做甚麼,而普通人與瘋狂交涉,亦等於與瘋狂共舞,甚或一起瘋狂,無法抽身。部分人就知道這點,因此就反而運用瘋狂,妄顧一切,甚至縱容自己情緒失控,那就可以逃離社會的規限,道德的框框。一些精心設計的瘋狂既可以保持自己的地位,又能殺出一條血路,例如介乎正路與異端之間的靈恩派,聖靈擊倒、聖笑、聖嘔、驅魔等等,吸引了對這靈異方面有興趣的教友,但同時又可保持正派的外衣,在邊沿徘徊而免於被其他主流教會指為異端。

二次大戰期間,在德國發生的種種事情;文化大革命的瘋狂,亦是離我們不遠。任何事情和思想,只要宣傳有道,說得頭頭是道,總會有些瘋狂的支持者,來捍衛他們心目中的真理。所以,當我們在說那些追星一族日以繼夜地追捧偶像,這無疑是使社會更安全的好辦法,接受這類鼓動的朋友損失一般不會太多,而商業機制亦令以往寶珠、芳芳甚至Leon、劉華間的Fans團的對立情況減少。

以往看書,總是會避開這方面種類的書。利用人的心理弱點,以一些技巧來控制別人的行為,我覺得是很鄙污的事情,然而我卻發現這些事情愈來愈多,包括傳銷、傳教、保險、心理奮興課程,港客在澳門賭場被設局輸掉幾倍身家,又或者酒樓在開門前對前線員工的訓斥,甚至簡單至游說顧客購買一件貨品,這一切都包含一些心理植入因素,亦即是我一直以來覺得很鄙污的事情。悲觀點說,大部分人就成為一些懂得這些小技巧的人的傀儡,受其操控,我開始認為這是無法改變,甚至是很自然的事。恐怖主義中在死士背後鼓動著的,就是那吹著蛇笛的人,其中一項重要的力量當然就是仇恨,另外我認為就是無知。

一顆平靜的心,在這社會生存,顯然已變得是非常重要。藥物可以醫人,也可以害人。同理,懂得心理術的人,可以救人,亦可以操控別人,甚至使人瘋狂。

2010年1月28日

救贖與受苦的關係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為拯救世人贖罪代死,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之一。一般教徒說的「信耶穌」,並非要說只相信歷史上曾出現這個角色,而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救世主)(這個「信」還有其他一系列的含義,詳見《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拿修信經》)。

這個教徒一直視之為常的教義,其實背後卻是極不合理的。

受苦?救贖?

基督教的文獻中,集中在說這受苦的過程及背後意義:「上帝差遣獨生子,『道成肉身』的耶穌,親自釘死在十字架上,無條件為世人承擔罪過,以無罪寶血洗清世人的罪,成全了神對人的救贖,使世人不活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以上概念,被反覆地唱頌傳揚著,然而,卻完全沒有真正回答為何這次犧牲是與救贖世人有關係的。

有人說,唯獨耶穌身為神的獨生子,以無罪之身作出犧牲,才可以為世人救贖,唯獨耶穌的寶血,才可以洗淨世人的罪,其他人的犧牲是不能作救贖的。意思就是,這是一個特別的安排,不能按一般常理去解釋。

好吧,既然是如此特別,那犯不住如此做「大龍鳳」(意即陣容隆重的戲劇),由受苦、折磨到死去,劇力萬鈞,扣人心弦--基本上,不必流血,當眾撒一泡「聖尿」,就可把世人的罪洗得乾乾淨淨的了!

也許這是針對一些人認為「公平」的心理,即是作出重大犧牲之後,就一定會有相當回報,這和動畫「鋼之鍊金術師」中「等價交換」的概念相若。

一廂情願的天真,過分簡化的善惡觀念,造就了這個傳頌多時的神話。

受難場面的安排

這場受難,究竟是神事先預知的,抑或神事先都不知道?

假如是後者,神就再不是全知了。

假如是前者(神事先預知受難會發生),那麼這場《受難曲》就是經過精心安排,呈現給世人的世紀巨獻。劇中主角耶穌受盡苦難、折磨,之後釘上十字架、死去、復活……這一切,都是按照劇本安排好,演員演技出眾,編劇煽情,為的只是令觀眾感動落淚。最後,台前幕後導演、演員等在頒獎台上領獎時,大家才知道劇中人物其實沒有死;整場受難都是虛假的。

單單這場受難,原來已構成上帝是否全知的矛盾。

世人流下的眼淚卻是真實的,這場受難自古至今的確賺到很多同情,這是發自於善良的人,對受難者同理心和易地而處的想法。

腦科學解釋

社會神經學(Social Neuroscience)是腦科學中的一個新領域,探討生物腦部與社會之間複雜和動態的相互作用。在研究兩個人的腦神經迴路,腦部互動時發生的活動時,發現幫助他人是腦神經系統的原始預設值。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去關心一個人,我們就會自動有同情心,自動感受到他們的感受。研究發現大腦中有一種神經元,在大腦中就像Wi-Fi無線網路一樣會發射訊號,訊號瞄準對應到另一個大腦中的同一個部位,以至「同感」自動產生,這種神經元被稱為「鏡像神經元」(Mirror Neurons)[1]。

這門新科學,解釋了倘若另一個人正受煎熬,人總是自動預備好是要給予幫助,這就是古語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因此,估計在基督教的集體崇拜中,教會內渲染著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景,一眾教徒腦部之間不難出現互相影響的情況,出現對耶穌的集體同情現象。一些教徒特別有感覺,可能會感動落淚,他們的感覺是千真萬確的,只因他們特別具同情心,而非神化地較其他教徒更「屬靈」或「有聖靈住在心裡作工」之類。

究竟是基督教的影響令一些人特別有同情心,抑或根本是多數具同情人的人揀選了基督教呢?

根據這門科學,亦可以解釋為何信徒人數比例總是女多男少。[2]

當眾多感覺混在一起

受苦被基督教暗示成是與救贖有關,加入了教徒的同情因素,感同身受,與一些個人痛苦的經歷聯想起來,教徒希望為自己面對的痛苦找個理由和意義,往往賦予自己所經歷的痛苦一些救贖意味,成就了上帝的美意;又或者把自己真實的痛苦,與耶穌所受的痛苦作出比較,以作出假想出來的心理慰藉。

以上如果掌握得好的話,在心理上的確可以有助紓緩痛楚;但是如果掌握得不好,可能令一些人主動追求痛苦,成為強迫性自虐的一分子,通過自我傷害達至快感和榮耀,或透過自虐「交換」一些例如被愛與關懷的希望。

(完)

參考

1. 感同身受:鏡像神經元(科學人雜誌)
http://sa.ylib.com/read/readshow.asp?FDocNo=938&DocNo=1481
2. 男人更容易幸災樂禍
http://peopledaily.com.cn/BIG5/paper503/16784/1475535.html

2009年12月27日

一年大事回顧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年近尾聲,公仔箱開始播放著一些這年來的大事回顧,中國事件、世界、財經、娛樂界等等,也好讓自己總結一下,這年來原來已經發生了這麼多的事件,死了這些名人,在匆匆的人生中,給自己一些懷念和追思。

其實每年都有不同的大小事情發生,生命本是無常的。這年來圍繞在我的身邊,亦發生許多既濟未濟的事情,能數得出的事情都在變化,但在驚濤駭浪之間,總算是大步跨過。

我們無法預知或準備未來的一切,因為「將來」就是有很多可能性,我們只能在面對無常時的態度有所調整,對於每件發生的事情而一一接受。假如沒有這種修為,很難在這快速而冷酷的社會環境中站得著腳,尤其是當我聽到昔日網友的變化,一種無名的生命無力感油然而生。

佛家所說的「緣」字很奧妙,據說這字無法正確翻譯,因為外國的文化根本不了解,我接觸的一名英語了得的導遊都只能把這譯成「a kind of destiny」(一種命運)。這年我思想上的最大改變,明白了來到這世界是來「結緣」、而非「結怨」的道理。我都知道似乎一些人都想和我、和其他人過不去,他們可能是習慣、性格等因素,希望在僅有的資源下獲取最多的,但假如彼此劍拔弩張,其實也都是在浪費生命,如能犧牲少許,達致和諧,其實對自己來說算不上甚麼,賺回來的就是自己的生命,而且有時會令事情進展更加順利。在「結緣」之後,就是「惜緣」,珍惜已建立了的緣份,因為我知道,這些都得來不易,生命短暫,珍惜所擁有的,也許到失去時,才不致感到後悔。

在這個講求「抗爭」與「和諧」對立面的年代,也似乎是「在野」和「在朝」之間的對立,我只希望自己在政治議題上能葉不沾身。但當我越來越知道宗教與政治是密不可分時,亦會令內心陷於兩難局面。我的思想都似乎可以包容很多的異同,一切都不過是萬物的一顆塵,而一顆塵中卻仍有萬物,但許多不同年紀的長者、年輕人等,仍敵不過「包容」與「不包容」之間的拉扯,維園阿伯仍樂此不疲地在公開論壇上叫囂。我自己的感悟仍是不包容不包容,對於缺乏包容的人和事仍是未能容忍的。

活了這些年頭,在依稀歲月裡剩下的模糊記憶中,就只有這些沙石仍未被沖去。還有命的,就繼續展望和擁抱未來一年命運的作弄吧。

2009年12月3日

愈想愈不對勁之現代香港基督教文化侵略陰謀論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日前到地下電台做嘉賓主持,提及2005年「長洲十字軍」事件(長洲純道教會阻攔太平清醮事件,精彩圖片),想著想著,漏了提及在這次硬性對撼之前,其實天主教一直都在長洲舉行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時間又差不多在太平清醮左右。

花地瑪瞻禮日是每年5月13日,太平清醮以往在北帝廟前擲聖杯決定,一般在農曆四月上旬挑選一天,從2001年起,杯卜顯示北帝「同意」以後太平清醮與佛誕(農曆四月初八)一致。

據報導,長洲花地瑪聖母像巡遊約在1960年代開始(見這裡),太平清醮則早在清朝中葉就開始(見這裡)。

問題來了:花地瑪瞻禮日是紀念1917年大量葡萄牙牧童看到聖母,曾為葡萄牙殖民地、天主教盛極的澳門,大肆慶祝不足為奇,但在香港搞就有些古怪。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國教為聖公會,不過天主教尚且盛行,但顯然大搞這有葡萄牙風味的天主教節日就很奇怪。再者,為何選址在長洲?難道長洲葡萄牙籍人士或澳門人特別多?另外,天主教勢力集中在港九市區,小小一個長洲,為何每年都隆而重之去舉行這巡遊?每年勞動香港主教、動員市區教眾,「進入」這小島作大巡遊?

舉辦日期:相近; 形式:相似; 地點:都是長洲(可能巡遊路線有些差異)
活動歷史:太平清醮先,花地瑪聖母像巡遊後

明顯,花地瑪聖母像巡遊的目的,就是要與長洲太平清醮對著幹。
這算是軟性的十字軍嗎?

* * *

1999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兩年,佛教界成功爭取佛誕(農曆四月初八)成為香港法定公眾假期,當年佛教團體特別在紅磡體育館迎請佛牙舍利蒞港瞻禮以作慶祝。隨後,每年佛教界都在當日舉辦大型活動,隨了在各大寺院外,亦包括在灣仔會展迎請佛指舍利、集體皈依儀式、維園慶祝活動等。除了佛教節慶之外,眾多傳統節慶紛紛都改到這天舉辦,包括長洲太平清醮、筲箕灣譚公誕巡遊,佛誕成為公眾假期使這些節慶更為熱鬧。

基督教界眼睜睜地看著這情景,不會無動於衷。在2005年起,基督教每年都會於香港大球場舉辦「全球禱告日」,說是為了聖靈降臨節而設,且看歷年這活動與佛誕的時間比較:

2005年:佛誕:5月15日(日);全球禱告日:5月15日(日)
2006年:佛誕:5月5日(五);全球禱告日:6月4日(日)
2007年:佛誕:5月24日(四);全球禱告日:5月27日(日)
2008年:佛誕:5月12日(一);全球禱告日:5月11日(日)
2009年:佛誕:5月2日(六);全球禱告日:5月31日(日)

假如說,當日的確是聖靈降臨節啊,那問題就是:為何在2005年起才舉辦?而且該年剛巧是與佛誕同日,而聖靈降臨節(五旬節)的計算方法是以復活節的50天後,即以節氣加農曆的計算方法,估計與佛誕日最多只相差一個月左右。

未來十年的日子都計好了:

左:佛誕,右:聖靈降臨節
2010年5月21日,5月23日;
2011年5月10日,6月12日;
2012年4月28日,5月27日;
2013年5月17日,5月19日;
2014年5月6日,6月8日;
2015年5月25日,5月24日;
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
2017年5月3日,6月4日;
2018年5月22日,5月20日;
2019年5月12日,6月9日;
2020年4月30日,5月31日

再回想那長洲十字軍事件,這些手段就顯得高明得多。電台節目後半段接入了「開明」神學生的Phone-in,他說長洲十字軍那次是沒有感召、屬血氣的事件,我問是否有感召就可以衝擊別人的宗教及傳統?他支吾了一下,我感到他亦認為這種行為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有「背景」、受「認可」就可以了。

觀看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問題。基督教自最初傳入中國至今,仍沒有放棄進行本地化(本色化)的文化侵蝕策略,不斷蠢蠢欲動,這難道不算是軟性十字軍麼?

* * *

2003年沙士肆虐,香港市民很需要心靈安撫,佛教界舉辦多次大型禳災祈福法會(連結),道教亦舉辦了一連七天的消災解厄祈福法會(連結)。在這情況下,基督教顯然比較失色,頂多是數十、一百個教友在舉行祈禱會而已(連結),並因怕受傳染而不斷取消一些教會聚會。

細膽而又後知後覺的基督教,看到以上現象,才臨時臨急訂場,在2003年10月4日,才搞了一次「全城更新 一件新事」的祈禱活動(連結),當時沙士已逐漸退卻,被其他宗教吃了頭啖湯,心裡當然悻悻然有不甘。

於是,這個「全城更新」,就成為後來在2005年起侵略佛誕的「全城禱告日」始祖,每年都在佛誕的前後日子,「慶祝聖靈降臨」。

大家可能說:各有各搞,亦未嘗不可。

我們可以想想:在基督教的普世歡騰聖誕節,有沒有和尚在街上爭相誦經?黃大仙又會否有大搞活動?不過事實上,聖誕節本身亦是侵略得來的節日,原為太陽神節(見拙作)。觀察基督教這種特性,持續不斷的滲透、侵蝕,其心是否又想侵略佛誕,把它變成為主耶穌的節日呢?

2009年9月26日

我看精神病人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我對精神病人的見解

我自幼愛在圖書館遊蕩,其中一本由一名臨床心理學家孫天倫所著的書(好像是叫《靈與心理學》),書中以個案形式,寫出許多疑似遇見鬼神又疑似是心理有問題的個案。書中最後沒有結論究竟是遇鬼抑或心理有問題,但我內心的結論卻是:當中的主角遇見的鬼或神,其實都只是他們自己的幻覺。

我接觸過的精神病人,有些是遺傳的,因為家族中亦有成員是如此。不過,假如家庭中的某位成員總是神神化化的,其他家人也許因要照顧他所受的壓力而也「被傳染」都說不定。

這個都市充斥著怪異的人。我坐地鐵,有些自言自語、大聲喧嘩,他們也許亦知道自己怪異,有些假裝在講電話,令自己的自言自語「合理化」;有人帶著生的雞翼,在車上吃得津津有味;有位老伯幾乎每天帶著他的一堆「珍藏臭臭膠袋」到銀行去提存,而因他是銀行的客戶令職員無法拒諸門外……

我認為沒有一條明顯界線,去判定某人是否有精神病。因面對事物的關係,那種「不正常」就會被誘發出來。據聞一些政權,為了讓敵方間諜保密,會把間諜關起折磨和精神虐待,直至永久瘋掉。即是說,只要方法精準,「正常人」也可以變成「不正常」。

據一名我接觸過的人說,其實當他自己感到有點不妥時,亦會主動入院留醫;但假如他想出來時,亦可以在醫生面前回答合適的答案,就可以假裝沒事大搖大擺地放出來。我觀察到,許多這類人對人性和心理都十分了解,而且有些很聰明,在思想上和藝術等領域上,甚至可以很有成就,例如尼采和梵高等都是。

他們有些似乎無法抗拒去做某些事,例如無故說話,無論有沒有對象;之前說的膠袋老伯每天要到銀行一趟等。這些「動力」究竟從何而來?

以上種種在普通人眼中難以預估的行為和思想,最近亦成為電視電影編劇的常用題材,因為有了這類人,劇情就可以更天馬行空,無須符合既定的框框,而且觀眾亦往往猜不到結局。

宗教與精神病的關係,亦正是我近來思考和研究的主題之一。(宗教性精神病

著魔撞鬼與精神病

很久之前和網友傾談,有些被認為是鬼上身/著了魔的人,其實可能真的有精神病,但可能經過驅魔人/大師的「處理」,就會變得正常,因此很多人都認為他們「法力高強」。

這其實是因為心理作用:著魔者經過古怪的驅魔儀式後,真的以為自己的鬼/魔離開自己的身體,感到釋放和安慰,回復正常。

他們寧願選擇相信驅魔人說是「鬼上身」的外在因素,認為「自己也不想的」,多於相信精神病醫生、心理學家說他們「心理/精神有問題」這內在因素,認為「是自己造成的」。

而且,驅魔的過程簡單直接,就算這個驅魔人不成功,只代表他「法力未夠」,再另行找道行更高的驅魔人即可;至於看醫生,要服用由石油提煉的古怪藥物,而且往往要長期食,極可能有不同種類和程度的副作用。很多我認識的病人都告訴我,他們自己會偷偷停藥,到自己覺得「精神不好」時再重新開始吃,因為許多藥都令人思想呆滯,想不到東西,亦令外在形態更古怪(包括癡肥、身體不自主地搖動等)。

如果這假設是成立的話,驅魔的「療效」似乎比看醫生更佳。

做回普通人?

我接觸一些疑似有精神病的朋友,其中有些會被人認為他們對生命不負責任,有些人認為他們有許多決定、努力,都歸疚於自己有病而沒有盡力。

面對社會的殘酷與競爭,即使是沒有病的人也想逃避,轉而濫用藥物或投入基督教,更何況是有病的人呢?

有人對我說笑,自己有空也假扮一下瘋癲,在精神病院留個紀錄,到日後殺了人也不怕,法庭只會判入精神病院而不會坐牢。

不過,既然覺得精神病人聰明絕頂,深愔人性,也其實應該相信他們自己有能力改變,做回普通人吧--至少,我相信其中一部分人是可以--至少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吧。

以我自己為例子,我在中學時期,曾經有一段時間,覺得每個同學、老師都在欺負我,許多人都在針對著我,當時我一個朋友也沒有,這個世界再不可愛……到近期我才知道這算是抑鬱症,但我當時也都熬過了。

林夕的焦慮症也是如此,他自己在想要克服這個病症,然後告訴別人自己的經驗,好讓其他人都能小心呢。洪朝豐更是精神分裂,出院後還著書敘述心路歷程和在病院的經歷。

不過,既然世間殘酷,為何要面對現實,做回普通人呢?

我家附近有兩夫婦,應該也是病人。他們間中會大吵大鬧,管理員也怕了他們,有時會驚動警察叔叔上來。在巴士或地鐵車廂上大聲喧嘩自言自語,對於他們來說的確暢快,但就嚇怕了其他人了。

這些都是擾亂了其他人的行為。行為怪異,往往令自己的路更難走,旁人根本不知道對你如何反應,那種未知的感覺都令人敬而遠之。

社會是群體的聚集,如果想活得順利一點,我覺得都是做個普通人會好一點,這是我近來悟到的一點心得,應用於向來以為自己很特別的我,尤其合適。精神病人能否應用,就看看試試吧,總比吃那些石化藥物好一點吧。

輿論與政策

在香港,就我觀察,就有很多不同程度的病人,在社會的各個階層上出現,包括街角的流浪漢,以至過氣明星。之前有報章雜誌,還以「四大癲王」為題,嘲弄藍潔瑛、蔡楓華、陳寶蓮及洪朝豐,就是迎著公眾歧視小眾的心理(正常欺凌不正常)來炒作,這跟陳冠希事件相似。

政府亦知道這個現象,尤其是當經濟轉差時出現更多,但醫院無法容納這個多病人,這方面資源的耗用比其他病多,有些亦看來無法治好,只集中把一些具攻擊性的人關起來,其餘的只好把他們留存在社區。

在社區的病人,很多都由政府部門收留作合約員工,因為商業社會根本容不下他們。據我所知,政府部門內很多低級員工,都涉嫌「有些問題」。有穩定的工作,情緒都會較為穩定,我想,這算是妥善的解決辦法吧,也辛苦了公務員一族了。

又是基因惹的禍?

根據近年的科學研究,發現基因是引致精神病的主要成因之一(見連結【】【】),如此身懷這種基因的人,就無須再自我怪責了,因為這是自古遺傳下來無法解釋的密碼,「不是自己的錯」。

基因研究也發現了許多事情,例如強姦犯又多數有一組特殊的基因,所以很多被囚禁刑滿的人,出來後不久又再犯非禮強姦;據說殺人犯也可從基因中看到一些相同的組合。如此解讀下,自己的行為仿佛只受那些密碼操控,自己只能很無奈地依從,就如專橫的上帝不給予人類自由意志一樣。

不過,我認為自己可以控制的事情還有很多。

近年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嚴重,從前的毒品倚靠植物提煉,始終有所限制,現在則變成石油副產品,幾乎要多少有多少,成本可以降低很多。

以現今消息的靈通性,青少年沒可能不知道濫用藥物可以造成腦部永久性損害。明知後果卻仍然繼續,可以看到他們感到現實世界並不可愛,很希望藉著迷幻的感覺來逃避現實,即使要付上永久的後果,有點自毀的意味。不過,酒精不可以作為這種暫時的逃避劑麼?相對來說,酒精的傷害似乎沒這麼深,但就有即時的頭痛、肚痛的抑制性的反應,警告著受者是否已過量(當然亦有人成功超越這界線,成為酗酒受害者了)。

濫用藥物之我見

尋求這種刺激和新體驗的背後,又豈不是嫌棄這世界太沉悶?在尋求之前,又豈會事先不知道那傷害麼?

情緒刺激過後,就會帶來低落,這現象似乎是各種刺激性物品的共通點,因此才會令人泥足深陷,再次服食來尋求刺激。

很多歌曲都有敘述毒品和濫用藥物,據聞Beatles後期也有借用迷幻藥獲取靈感(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 stands for LSD 迷幻藥),還有Eric Clapton唱Cocaine已染上毒癮等等。

香港政府的官方禁毒歌曲,似乎有點老土和有心無力,陳百強的《摘星》之後,就好像無甚優秀作品,而演唱禁毒歌曲的歌手亦接二連三涉及濫藥事件,陳百強亦涉嫌服藥自盡,不斷自打嘴色。

我個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早年已解散的樂隊Anodize一曲《快樂藥》在副歌中的一句:
「藥是快樂 為何又感失落?」

一句啟發出藥物不是優質快樂的來源。

2009年6月27日

各種渴望與耶教的「滿足」方式

人生在世,不同人都有各種不同的渴望,例如渴望金錢、權力、知識、永生、被愛、遠離苦難等等。中國不同的神祇就能各司其職,計有財神、關公、七姐、觀音等,對症下藥。

西方呢?由於長期由一神論的基督教掌管,縱然這個唯一真神被形容為是全能的,但由於形象不夠鮮明,大概只是耶和華的「惡」和耶穌的「愛」,在相互之間矛盾地交替著。

人們尋求金錢,聖經就巧妙地教導要積累天上的財富,從而化解了這種慾望,同時鼓勵信眾布施奉獻,因此形象慈善的教會就可以一一接收,並「使我家有糧」,造就了今天富有的梵帝崗和各派教會。

對於權力的渴望,教會一向強調上帝是至高無上,一切榮耀要歸於祂,如此就削弱了一般人的權力慾。但是觀乎西方歷史,聲稱最接近上帝的神職人員,權力反而是最大的,他們往往可以借上帝之名為所欲為,教皇甚至可以控制歐洲各國的政務。

至於被愛的慾望,教會以「一軛論」綁死了教徒與外邦人相交的權利,在教會內陰陽不平衡的孤獨教眾,唯有把這種渴望被愛的感覺套在耶穌或聖母中,將自身許配給這個宗教,終身把自己獻上,尤其是某些新教教派鼓吹「嫁給主耶穌」。而戀愛以外的其他愛,大概也被上帝直接或間接地壟斷,由於「神就是愛」,那麼沒有神就當然是沒有愛了。

另外一些人害怕死亡,眷戀著人世間的一切,聖經就為這類人特設了「永生」,永遠地生存在沒有眼淚和悲傷的天堂,夠吸引吧--唯一的條件就是要歸信上帝。對於親戚朋友死亡感到依依不捨的人,「天家相會」就成為倖存者的盼望。

自古以來,人類都有尋求知識的渴望,可惜在歷史上,教會官方提供的知識往往都出現錯誤,多少大膽創新的科學家因而受到嚴懲折磨,甚至被活活燒死,其中包括提出日心說的哥白尼及其捍衛者布魯諾。誅殺了異見聲音後,剩下的「知識」當然也只有由教會唯一地提供或認可。時至今日,教育界仍不斷出現智慧設計論與演化論之爭,教會企圖以偽科學重新包裝創造論,混進正確知識的殿堂。

至於遠離苦難的渴望,除了心理作用的緩解外,信了和未信兩者之間在客觀情況下並無明顯差別,因此對苦難的解釋一直至今都是神學上的難題(見拙作《基督教對苦難的常見解釋》)。也許一些懷著自我犧牲的基督徒精神背後,除了是救贖等於受虐的十字架情意結之外,其實是止息地上勞苦、憧憬著天堂的催化行為,一種鼓勵自毀的行為。

可以看到,以上列舉人類的種種渴望,都被基督教一一牢扣住。只要慾望和上帝的扣沒被解開,教徒就會永遠地歸附著這個宗教,無法抽身。

引進多元思想,明瞭滿足渴望的通路並非只有一條,生命就會更加開闊。

多年在互聯網基督宗教討論的一點感想

2008-09-23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正值香港八號颱風之際,又是天氣悶熱時,一些不成形的感想又再浮現。

在互聯網對宗教有興趣的人,據我經驗,大部分都是各走極端,一是天才,一是瘋子--不過,這兩者根本界線是十分模糊的,正如有很多大學專科很聰明的人,到頭來都有瘋狂的因子。另外,還有單純而天真的人,這類大部分是平信徒,不過,這類人一般都較少參與討論。

宗教本來就是嘗試開啟人類未知答案之門,因此在這裡激發的思想火花是多姿多采的。我很欣賞對宗教十分有研究的人,但又隱隱感到花那麼大心力去研究又是否浪費?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健康不僅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係體格, 精神與社會之完全健康狀態。教會提供了社交環境,我亦不排除其中有部分教義能促進人類精神健康(當然有部分肯定是負面的,例如罪疚感、下地獄、魔鬼引誘等)。

據我經驗,離教者最捨不得的就是教會的朋友。曾經,我希望在離教者之家能協助離教者找到離教朋友。很可惜,人類的自私和自以為是,把人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破壞,代之而來的就是仇恨。

正如之前所言,宗教討論區充滿天才和瘋子。聰明人的其中特徵就是自私自利,在群體中搞風搞雨當然游刃有餘,這本來就是他們的舞台。仇恨也是一種力量,但卻並不健康。另外,在討論中如夢囈般反覆說話或無中生有的人,明顯就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可惜其他人並無看到他們的樣子,繼續與他正常討論,或會嘲笑他們的失常(他們本來就是)。我就像蠢蛋一樣,整天嚷著愛和寬恕。

在缺乏愛和關懷下,有些人就返回教會。另外有些人是在這裡得不到希望獲得的指引,而這類指引是我刻意忽略,只希望離教者能自己尋找出路。結果,有些人找不到另外的方向,又再回到基督教內。

我曾經一度打算放棄再涉足基督教,我覺得在經歷基督教對我的影響後,逐漸地我對它失去興趣,我亦已與它再無任何關係。現在,僅僅存在一絲信念:助人為快樂之本。我盡力把我對基督教的認識和經驗,協助離教者及其他有關人士。

在社交環境層面,我差不多只保留了在網絡上的交流,但是我仍會和大家交心,只是也有了誤交損友的準備,正如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有一樣的機會如此。我也保持希冀,大家將又有走出互聯網的機會,再次相聚面談基督教~!

在精神層面,我是否需要在離教者之家進一步介紹其他主流宗教和思想的概念,讓多些離教者作出其他合適的選擇?

另外,我亦多番強調運動的好處,包括身體和心理的健康,可以令自己快樂,這點或者也需要推廣?怡情養性的嗜好,又是否需要正式的介紹一番?

無論如何,多年在互聯網的宗教討論中,我都領略到精神健康是十分重要的,今晚因颱風未能外出跑步,實在遺憾。

補充一下:一些網站說世衛定義人的健康包括四個部分:生理、心理、社交、靈性,我把整個世衛網站找遍也找不到「靈性」,我覺得似乎又是被某些人硬加進去。

香港在回歸前後的宗教概況(2008)

2008-09-21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本文旨在向非香港居民簡介香港在回歸中國前後的宗教概況,撰寫年份為2008年,回歸十一周年。

由於香港前殖民地忠主國英國的國教為聖公會,香港沿用著英國傳統政策和法規,因此一直以來都對基督宗教實施優惠政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香港憲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第32條規定,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基本法》第141條亦規定政府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當然,部分特別為基督宗教的優惠,在回歸後就開始陸續收緊,逐漸回復平衡和公平。

公眾假期

在香港回歸前,屬於宗教的法定公眾假期,計有基督教的復活節(三天)和聖誕節(兩天),而其他宗教的重要日子則一直未有納入成為公眾假期。

現時香港的佛教徒超過100萬人(註一),佔全部人口的14%。在回歸後兩年(1999年)開始,佛誕日終於正式成為公眾假期。在1999年和2004年,佛教團體先後在佛誕期間迎請北京「佛牙舍利」和西安「佛指舍利」來港供奉,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配合和支持,令教會人士大為眼紅。(註二)

一些民間風俗,也因應佛誕成為公眾假期而作出相應改變,例如長洲太平清醮,原為每年的正月在北帝前杯卜決定,而從2001年起,已與佛誕定為同一天,2005年起,其中被禁多年的搶包山活動亦獲准恢復舉辦,當年令長洲某教會的教牧及信徒失去常性,與太平清醮巡遊隊伍發生正面衝突。(註三)另外,道教的譚公誕也是在同一天,於是筲箕灣一帶的慶祝活動因為公眾假期而變得更熱鬧,包括舞龍舞獅、飄色表演等。

2006年,香港旅遊發展局更把「佛誕」、「天后誕」、「譚公誕」和「長洲太平清醮」四個傳統節日串連起來,規畫成一項名為「傳統節慶巡禮」的年度重要活動,吸引對香港傳統節慶有興趣的遊客。

慈善團體

據筆者了解,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貧困時期,教會利用派奶粉、餅乾等手段,吸引了不少民眾成為掛名信徒,教會亦成功建立慈善的形象,興辦一系列的社會服務團體,壯大勢力和佔有率。至今,香港社會福利界的非政府慈善團體,大部分都是有教會背景的。(註四)

稅務局界定慈善團體的定義為:
(a) 救助貧困;
(b) 促進教育;
(c) 推廣宗教;
(d)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註五)

慈善團體可按香港《稅務條例》獲豁免繳稅。因此,教會以「推廣宗教」的功能,可自動成為慈善團體,在這方面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在籌款、信徒十一奉獻上都能獲稅務豁免。

香港教會勢力因而日益壯大,但部分教會卻經常對外宣稱出現財赤、入不敷支,一方面向信徒大力宣揚十一奉獻及非經常性籌款集資,同時又不斷植堂擴堂以增加資產。現時並無單一法例規管慈善團體,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訂立慈善法,進一步加強對慈善團體的監管,包括操守、活動性質及財務報告等,稍後將諮詢公眾。(註六)

教育

許多教會學校公然以傳教為主要目的,並明文寫在校訓上,強逼學生參加宗教活動、修讀宗教科目等,在學生吸收知識的黃金期內,不平等地灌輸單一宗教的教義。

事實上,辦學團體除了繳付一筆過開辦學校費用外,隨後就可以成為政府津貼學校,一直獲得政府資助,無須再付出營運資金。香港價格高昂的珍貴土地,也由政府以象徵式價錢向學校批出。於是很多教會學校的禮堂,都可順理成章地在星期日成為教會、教堂,充分利用所得資源。(註七)

2004年「校本管理條例」(《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在天主教及一眾教會辦學團體大力反對下通過。有關條例目的把校董會轉為法團,引入教師、家長、校友共同管理學校,免除原有由辦學團體委任的校監作為學校最高領導人,它可削弱教會控制學校的能力,避免教會對學校黑箱作業,為所欲為。(註八)

目前,香港中小學總數為1015間,其中天主教及基督教的中小學數目為554間,佔53%。(註九)

部分小型教會沒有自置物業,需要負擔高昂的租金費用,因此一直以來,許多教會都借助開辦學生自修室/閱覽室為名,藉以向政府申請減免租金和差餉。事實上,許多非教徒學生根本不知道一些教會可以作為學生自修室或閱覽室的用途。(註十)

回歸後,部分使用率極低的教會自修室或閱覽室,陸續被終止租金和差餉優惠,以削減政府教育開支,部分教會因而備受財政影響。(註十一)

婚姻

在回歸前,除了婚姻註冊署外,主持婚禮幾乎被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堂壟斷。從2004年起,除了婚姻登記處及教堂外,政府已陸續批准開放其他宗教處所作為合法婚禮場地,包括佛教的粉嶺觀宗寺、道教的嗇色園黃大仙祠、跑馬地印度廟、灣仔錫克廟。

2006年起,政府更容許準新人自由選擇任何婚禮地點及時間,只須合資格婚禮監禮人在場證婚,例如認可律師,婚姻便具法律效力,教會因而喪失對婚姻行禮的壟斷性,相信長遠將降低基督教或天主教教堂婚禮的租金收入。

政府內外的影響力

現時,在政府架構主要官員中,教徒比例仍然偏高。在政府三司十二局中,天主教徒有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而基督新教信徒有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也就是說,在包括曾蔭權在內的16人管治班子中,起碼有基督徒10人,比例超過六成。而曾蔭權上一屆管治班子的基督徒比率更高,達到86%。另外,立法會議員也有不少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對某些政策上有決定性的影響。(註十二)

教會於政府內外都在擴大影響,雙管齊下動搖立法議題,包括居港權事件、校本管理條例、反對賭波合法化、性傾向歧視條例、淫審處/中大學生報事件、反邪教法、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等。2003年起每年在香港回歸日發起大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其中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所佔比例都很大,而其他宗教團體則未見有參與。(註十三)而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言行更不時與政府針鋒相對,發揮反政府影響力。以上種種,在回歸前都鮮有發生。

結語

香港基督教界不必感到受逼迫,這是社會由既得利益集團控制,趨向多元、包容、公平時所必經的階段。筆者對此向基督教界建議:欣然接納,或可多作祈禱。

(註一)香港便覽:宗教和風俗 http://www.yearbook.gov.hk/2007/tc/pdf/C18.pdf
(註二)牧者心聲:佛牙 http://www.npac.org.hk/worship/sunday/1999/19990509/19990509p1a.phtml,某教會學校只稱佛誕日為 Public Holiday(公眾假期)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xxmdpE#5105265087143245586
(註三)「長洲十字軍」與太平清醮衝突事件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CwaSNI#
(註四)稅務資料: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index.htm
(註五)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註六)法律改革委員會對慈善組織的研究 http://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charities.htm
(註七)教育局:學校行政 - 政府資助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806&langno=2
(註八)校本管理條例正面睇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118
(註九)《中學概覽 2007/ 2008》http://ssp.proj.hkedcity.net/chi/adv_form.php 及 《小學概覽 2008》
http://psp.proj.hkedcity.net/chi/parser.php?file=chi/advsearch.htm
(註十)自修室名單 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236/sclist-tc.pdf
(註十一)沙角自修室 http://www.fmchk.org/news.php?cat=SocialNews&id=stsc&year=2002
(註十二)2008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一覽 http://exchristian.hk/wiki/doku.php/2008%E7%AB%8B%E6%B3%95%E6%9C%83%E9%81%B8%E8%88%89%E5%80%99%E9%81%B8%E4%BA%BA%E4%B8%80%E8%A6%BD
(註十三)走出信仰/真理:「民陣有野講」之「不同宗教如何介入七一?」 http://www.inmediahk.net/node/41606

基督教對性與伴侶壓抑及管制

2008-08-01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

前言

一直以來,基督教都十分關注教內教外的道德,特別是關於性與愛侶的,尤其關注。本文旨在探討這種關注「道德」背後可能的動機。

基督教與性的歷史--隱修主義、禁慾主義、女巫

公元3世紀末的早期基督教,部分教徒為擺脫世俗纏累,潛心虔修,在家或出家守貞禁慾,沉思祈禱,追求「與基督合一」,興起了隱修主義。它最大的特徵是強調禁慾與聖潔是同義詞,認為禁慾是靈魂儘快淨潔,保持與上帝合一的最佳途徑。後來慢慢發展成集體隱修,建立了很多修道院,供修士及修女修行。修道院除了禁慾外,還漸漸形成苦修,把性慾引導至自虐,實行節食、禁食和自我鞭笞。

公元386年,教皇正式頒令,要求教士實行獨身制,已婚者不得擔任神職。

公元4-5世紀,對基督教神學有重大影響力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認為性慾是由亞當犯罪所衍生,令具靈性的人落得了肉慾的心,不受意志指揮,有違道德。他確立了基督教禁慾主義的理論體系,以「性就是罪」為基本原則。

然而禁慾主義很多時都只是名義上,教士甚至教皇本身都紛紛「偷食」,肆無忌憚地結婚、通姦、嫖妓。11世紀起,教會內部掀起了克呂尼改革運動,反對教士結婚及買賣聖職。在克呂尼改革派領袖希爾德布蘭當選為教皇格利哥裡七世後(1073-1085在位)再次發佈訓令,嚴格禁止教士結婚,違反者剝奪聖職並處以不同懲罰。

到了中世紀,女性被認為是性誘惑的來源,並以「女巫」之名逼害婦女。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正式下令審判制裁女巫,最高刑罰是火刑處死,於是幾十萬男女(其中主要是婦女)被打成巫師、魔術師、女巫而受到刑罰、虐待及殺害。

由12世紀起,教皇引進了教內娼妓制度,為基督徒及名義上禁慾的修士提供服務。直至16世紀初,著名的「色情教皇」亞歷山大六世(1492-1503在位),把教士嫖妓推至高峰。英國亨利八世時期(1491-1547),修道院出現了「男娼、男童、男色」,漸漸很多修士及修女亦淫亂起來,公然娶妻、納妾甚至未婚產子。禁慾主義一直延續到19世紀的「維多利亞時代」後漸漸式微。

時至今日香港教會對性的立場

1. 婚前性行為

現今婚前性行為已不是甚麼新鮮的事,社會觀念越趨開放及進步,許多人「奉子成婚」,也鮮有受傳統道德的歧視了。由於籌備婚禮需時,甚至有新娘腹大便便地結婚擺酒,親友一般都不會像數十年前投以鄙視的目光,而香港法例亦一直沒有規定禁止婚前性行為。

然而,教會一直反對婚前性行為,認為婚姻是神所賜的神聖盟約和祝福,婚前的性行為是神所不悅的罪。一般教會把婚前性行為與聖經中的「姦淫」、「淫亂」等劃上等號,因此禁止教徒、甚至非教徒作婚前性行為。事實上,這是蓄意混淆濫交、縱慾與婚前性行為的分別,嚴重扭曲及醜化婚前性行為。

聖經中唯一明文述及婚姻與性的關係,是「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希伯來書13:4》然而,這句的真正意思,是指婚外的性關係,即對配偶不忠、通姦等行為,並非指未婚的性行為。

另外,《申命記22:13-21》述及假如丈夫發現妻子不是處女,就要用石頭將她打死。首先這律法只適用於女性,暗示容許男性有婚前性行為。再者,申命記中記載的律法,已被普遍教會認為不合時宜,現今教會一般以《約翰福音 8:7》代之:「……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2. 自慰

自慰是十分普遍的事,是正常發泄性慾的途徑。現今醫學界亦認為適量的自慰對身體無害,只須避免沉迷就可以了,最新研究甚至指出,男性經常自慰有助預防前列腺癌(註1),有益健康。對於青少年血氣方剛的男性,在暫時沒有經濟能力結婚及沒有性伴侶的時候,自慰尤其常見。

然而一般教會立場是不鼓勵教徒自慰的,除了錯誤地將自慰和縱慾、產生淫念等扯上關係外,往往更輔以過時的醫學觀點作為理據,說明自慰對身體有害。

新約聖經在說到「不可姦淫」時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28》這句在教會中引申成不可自慰,因為在自慰時總會有性幻想對象,根據經文那是犯罪的行為,然而這就不能應用於虛擬的色情動漫及小說角色了。

男性假如長時間沒有射精,體內積累的精子會以夢遺的方式溢出,但聖經也說這是不潔的:「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利未記15:16-17》

筆者亦曾在網上搜尋及詢問過,究竟有無男性基督徒從未曾有過自慰行為,然而卻未有發現這類稀有動物,歸納結論是一位正常男性,實在無法做到一生中完全沒有自慰。

註1: 自慰可以防前列腺癌 http://baike.baidu.com/view/73522.htm#10

3. 同性戀

教會認為同性戀是可以被「治療」,改變回復異性戀;而同性戀組織則認為同性戀不是病。

一直以來同性戀都被認為是一種精神病,直至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行為自疾病分類系統去除。1980年,美國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亦不再把同性戀列入精神病的行列了。

現在世界各地的同性戀者紛紛組織起來,爭取權利,香港亦有不少同性戀組織。香港立法局於1991年7月10日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隨後數年,立法會亦曾數次諮詢富爭議性的「性傾向反歧視法」,惟至今仍未通過有關法例。

聖經有多處提及同性戀,說是「親男色的」、「男和男行可恥的事」、「與男人苟合」,並且都和姦淫相提並論。除了引用聖經外,教會亦從多角度反對同性戀,包括容易有性病、心理問題、濫交、孌童等病態行為,並以大量醫學及心理報告、文章、見證等,說明反對同性戀的立場。現今大部分教會與同性戀組織不斷角力,鬥爭至白熱化階段。

4. 避孕

羅馬天主教一直反對天主教徒使用避孕套,並且向教徒發出倫理指引,教徒只能利用自然避孕方法,例如安全期計算法。反對使用避孕套的原因,是由於教會認為支配生命的權力應是天主、不是人,為世上增添小生命是天主的創造工程,避孕就是僭越天主決定生命是否誕生的意願。另外,天主教認為人工避孕就是扼殺了生命的存在與誕生的權利,屬於殺人的一種,違反十誡中的「不可殺人」。

然而,避孕套的另一功能是阻止性病的傳播,尤其是至今還未有根治方法的世紀絕症愛滋病,因此香港政府及有關團體亦鼓勵市民多用安全套,提倡安全性行為。天主教則認為避孕套並非保證安全,阻止性病傳播的唯一有效方法是婚前禁慾及婚後不濫交。

在1930年之前,基督新教對避孕的立場都與天主教一樣。1930年8月15日,在英國聖公會各主教出席的世界大會蘭貝特會議上,投票通過了容許避孕的決議。同年12月31日,天主教教皇庇護十一世頒布通諭《論禁欲婚姻》,認為避孕是罪惡,反對採用任何人為的避孕方式。從此新教就避孕的立場便與天主教相異。現時,基督新教各教派一般都沒有反對教徒使用避孕套。

註:

天主教教理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 第二部分 第二章 第五條 第五誡

週期的節制, 即建基於自我觀察和借助於不孕期的節育方法,是符合道德的客觀標準的。這些方法尊重夫婦的身體,鼓勵他們之間的恩愛,並有助於他們學習真正的自由。相反地,「不論在夫妻性行為前,或在進行中,或在該行為自然結果的發展中,作任何阻止生育的行為,無論以此行為作為目的,或作為手段」,本質上都是一件壞事。

由於人工避孕,那表達夫妻完全互相交付的天生語言,被另一種客觀上與之矛盾的語言取代,而後者不再表達完全互相的交付。這不但導致人正面地拒絕對生命的開放,而且歪曲夫妻之愛的內在真理,因為這愛要求整個人的奉獻。……人工避孕和應用安全期節育方法在人學和倫理上的區別,涵蓋對人和性的兩種看法,二者互不相容。

http://www.cathlinks.org/fm2258.htm

《天主教教理》又援引教宗保祿六世的話說︰

2369 教宗保祿六世說︰「保証了結合和傳生這兩個主要的目標,夫妻之愛便完全地發揮夫妻間真正的彼此相愛的意義 并且實踐他們被召做父母的崇高使命」。

夫妻之愛有結合和傳生的雙重意義,所以在不是人為而自然不致生育的情況中進行婚姻行為,并不違反倫理法則。周 期性節欲的生育計划方法就是依據這條原則而發明的。《天主教教理》援引教宗保祿六世的話這樣闡述說︰

2370 利用生育能力中本有的自然調期,只在不孕期中有夫婦行為的節育方法,是符合客觀的倫理准則的。這樣的方 法尊重夫婦的身體,促進他們之間的恩愛,有利於訓練他們達到真正的自由。 但是「在行夫婦性行為前,或在進行時,或在該行為自然結果的發展中,任何阻止生育的行為」,都該視為本質上不道德的,「無論是以此行為為目的,或是手段,都不可以」。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解釋避孕與運用不其孕期的區別說︰

「避孕是客觀地不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對方,積極地拒絕對生命的開放。它抹煞夫妻彼此完全給予的自然體現,是對夫妻之愛的真諦的一種曲解。運用不孕期不是這樣。歸根結蒂,它與避孕是基於兩種不同的人性論和倫理觀念的」。

最後,《天主教教理》又附加兩項聲明,一 項關於人生的末世意義,另一項關於政府人口增長和生育節制問題上的真正責任。
http://www.radiovatikan.org/cinesebig5/catechism/3vita/34coniugi.html

現今香港教會對伴侶的管制

1.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對於教徒挑選伴侶,一些教會都會有若干指引。教會一般會引用聖經:「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 6:14》以此引申出,教徒與非教徒拍拖,由於宗教立場的不同,將沒有好結果。教會聲稱為了教徒著想,會不鼓勵、甚至反對信與不信的伴侶相愛。

教會的指引和教導,對教徒本身及教會的其他教友都造成壓力。一些不幸墮入一軛情網的教友,一旦被發現,就會反覆受到其他教友的熱心關懷和慰問,某些教徒會引經據典來規勸不幸教友斬斷情絲,有些甚至以自己的一軛失戀經歷來見證一軛論是真理。其他旁觀教友看到,都會感受到一軛的害處,而不敢越雷池半步。某些極端保守的教會,教徒拍拖甚至都需要經過教會高層甄選,經批核後才可以開始發展感情。

在現今教會男女比例極度失衡的情況下,堅持一軛論只會造成大量已屆適婚年齡而又嫁杏無期的女教徒。於是教會發明了「獨身恩賜」這名詞,謂這些女教徒是「嫁給主耶穌」,在耶穌的大愛內幸福非常,同時又特別注重男士教徒的培養及增長。某些教會則較為彈性,低調處理一些一軛戀愛中的教徒,讓他們靜靜發展。以上種種,都是教會意圖洗脫「現代姑婆屋」的形象。

2. 婚姻

教會經常向教徒灌輸,要組織基督化家庭,即全家大小都是基督徒。伴侶不是基督徒,等於不能完整地成為基督化家庭,死後便不能全家人一起進天國。

基督新教的許多教會亦在會規明文規定,教友的配偶必須為基督徒,否則便不會給予婚禮協助、祝福等。而大部分舉行婚禮的教堂,都必須男女雙方皆是基督徒才可租用。但許多外國地方的教堂,對婚禮都沒有類似規定。

天主教則只須男女其中一方是教徒,就可以在天主教教堂行禮。

一般香港人都憧憬著穿上禮服、婚紗,步入教堂舉行婚禮的情景,這可能是來自電視、電影等的渲染。事實上,在教堂行禮,親友都必須先接受神父、牧師的一番傳教、講道,並要求一起祈禱、唱詩等,最後才會替準新人證婚。據筆者了解,很多人對此都感到反感,只是因為尊重一對準新人而默不作聲。

以前除了婚姻註冊署外,主持婚禮就被基督教的教堂壟斷。香港回歸後,除了婚姻登記處及教堂外,政府已陸續批准其他宗教地方作為合法婚禮場地,包括道教的嗇色園黃大仙祠、佛教的粉嶺觀宗寺、跑馬地印度廟、灣仔錫克廟。現時,政府更容許準新人自由選擇任何婚禮地點及時間,只須合法婚禮監禮人在場證婚,例如認可律師,婚姻便具法律效力。

基督教與婚姻史、一夫一妻制

聖保羅(St. Paul)在《哥林多前書7:9》的「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輔以教會其他對婚姻的演譯,使婚姻成為教徒性關係的先決條件。奇怪的是,自古至今神聖的教會總在插手干預世俗的婚禮,婚禮亦成為教會重要聖事之一。

婚禮與禁慾主義是對立而矛盾的,然而兩者卻都在教會的掌控之中,婚後夫妻的結合被認為是生育的過程,而非性慾的處理。教會不但擁有婚姻家庭的立法權,而且操縱婚姻家庭的司法權,結婚必須嚴格遵守教會法上的有關規定,並凌駕在世俗法律之上。

在公元前1世紀,羅馬帝國確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聖婚姻」,但當時仍允許自由離婚和納妾。公元5世紀,在羅馬帝國,基督教統治婚姻,幾乎所有的婚禮都必須有神職人員的祝福,結婚成為教堂中的聖禮,名義上亦禁止了離婚。16世紀中期,在意大利特蘭特召開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上,一夫一妻制正式實行,並推及至全歐洲。

一夫一妻制,據稱是源自於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只創造一個女人給一個男人,然而聖經中並無律法或明文規定只准一夫一妻,而且在舊約中很多人物都是一夫多妻的,然而當中亦沒有明顯的譴責態度,摩西律法中亦容許有二妻(見申命記 21:15)。

中世紀的歐洲,貴族、領主的婚姻用途是當時主要擴展領土及統治地位的方式,其中很大因素都是政治考慮,而平民的婚姻則出於經濟考慮。很多領主都控制自己子女的婚姻,並基於利益而安排子女的配偶對象。然而,教會對婚姻進行規範,逐漸地婚姻的合法操縱權在教皇手中,領主的婚姻也是由教皇控制。在利益關係下,教會因而積聚了大量財富及權力。

1930年12月,中國的民國政府受基督教的影響,通過《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把中國傳統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改成一夫一妻。政權易手後,1950年中共以破除「封建主義婚姻」為由,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主張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香港在前英國殖民地時代,一直保持沿用《大清律例》,以「三書六禮」形式締結婚姻。直至1971年10月7日,最後一條有關婚姻習俗的《大清律例》,正式被香港成文法的《婚姻改革條例》取代,結束《大清律例》的歷史使命,香港男人再也不能納妾和休妻了。

教會就「性罪」的對策

自古至今,教會都十分堅持和注重性壓抑及伴侶管制,不斷在教內對教徒作出訓示,並且在教外對俗世顯示其道德典範。然而,在教徒及世人不斷面對「性的試探」的情況下,教會採用甚麼策略去面對呢?

一些傳統教會學校,會有男、女分校的情況,目的估計是為了減少學生的性幻想與相關行為,專心學習,亦可使學校行政管理免除很多麻煩。在一些天主教的修院,也有男女分開修行。奇怪的是,一直以來教會的崇拜或彌撒,都總是男女混合進行的,只是在保守的年代要求女性戴帽或面紗,及要求女性在會中閉口不言而已。但是,筆者卻未有聽聞過有教會把男女信徒分開不同地點進行崇拜或彌撒。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3:7)然而在神聖的教會,往往卻是面對性誘惑的場所。時至今天,教會不斷加強男女聯誼的中介人角色,舉辦多種活動讓男女教友一起參加。據筆者了解,教徒參與教會活動的動力,許多都是為了結識異性,爭取與心儀對象見面的機會。

面對異性的誘惑,對於血氣方剛的年青男女,很容易會動情。然而教會又不斷灌輸「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5:28)因此往往對自己的思想作出壓抑,內疚感不斷加強,並期望利用懺悔、祈禱、事奉等作出贖罪行為。一般男女教友就在教會的悉心安排下,形成了誘惑、壓抑、內疚、贖罪的惡性循環,不知不覺地強烈依賴著教會,教會就可利用這點,形成龐大的力量。

性壓抑對教會的好處

佛洛伊德認為:「文明進步所付出的代價就是由於負罪感的增強而導致的幸福喪失,人的歷史就是人被壓抑的歷史。」福柯認為:「當時代對某類性行為——它能再生產勞動力和家庭形式——賦予一種調節作用的時候,以前所能容忍的一切東西都會引起注意並被賦予一種貶義名稱……正是通過對邊緣的性行為的隔絕、強化、鞏固,權力、性、快感的關係才擴散、繁殖且對身體進行測度,並穿透了行為模式。」

當教會大力實施性壓抑,除了可強化和鞏固權力外,對教會內的「文明進步」自然也有正面影響,文學、藝術都因為性壓抑而「被發洩」出來,因而變得非常蓬勃。專門研究這方面的心理分析學家佛洛伊德和哲學家福柯等都有很深入的探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福柯的《性史》和佛洛伊德的《性學三論》或其他有關作品,對此本文就不再班門弄斧了。

至於對於教會發展有好處的事情,對自我身心是否有好處,就留待各位自行參透了。

基督教與香港節日

2006/12/14

原載於HKUDB 基督教討論區

前言

自十六世紀著名天主教神父方濟各‧沙忽略、1807年第一位基督教牧師馬禮遜進入中國傳教以後,經歷清代的禮儀之爭、民初的五四運動及非基督教運動,中國教會歷史的演變都是先與中國本土文化起衝突、然後進行「本色化」協調。所謂「本色化」,就是根據中國教徒的經驗而設立教會,加入富有中國文化的元素,要把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合而為一,能適合中華民族的精神和心理,把中國教徒的宗教生活和經驗迎合中國風俗。難聽點說,就是「文化侵略本土化」。

鴉片戰爭後,基督教坐擁前殖民地之天時、地利、人和,非常成功地進入了香港華人社區。同時,亦對香港的節日,起了重要的影響和衝擊。時至今日,香港節日仍深受基督教的影響。本文目的就希望探討基督教與香港節日的關係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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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

所謂「聖誕節」,在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前,早已有聖誕之用法,不過此時聖誕指皇帝之誕辰、佛祖之誕辰、玉皇大帝之誕辰、孔子之誕辰、媽祖之誕辰等等。因此有皇帝聖誕、佛祖聖誕、玉皇大帝聖誕、孔子聖誕、媽祖聖誕等。

但香港卻以此名稱作為慶祝耶穌出生的節日,本來基督徒稱之為「聖誕節」並無不可,但事實上聖誕不專指耶穌的誕辰,而很多其他中國人的地方都是以「耶誕節」稱之,以表示不認同以「聖」的稱號來稱呼耶穌。

事實上,聖誕節本身也是基督教文化侵略的產物之一。在公元一世紀的初期教會根本就沒有聖誕節,教會亦不知道耶穌正確的出生日期。12月25日原來是波斯太陽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是一個異教徒節日。太陽神也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又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都把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甦的開始。後來在公元四至五世紀時,羅馬教會選擇這一天作為聖誕節,是初期教會力圖侵略異教徒風俗習慣的措施之一。但是直到今日,聖誕的確實日子還未受到全面認同,基督宗教其中一大分支的東正教,就在另一個日子1月6日慶祝聖誕。

世上其他宗教或無宗教的人,為了反抗這句帶有基督教色彩的「Merry Christmas」祝福句子,建議改成「Happy Holidays」,但由於「Holiday」一詞源自「Holy day」,也帶有宗教意味,因此最中立的便是「Season's Greetings」,中文可譯作「節日祝願」。

當了解這些典故後,我們明白到非但不可稱這天為聖誕節,更不是耶誕,而是太陽神節。不過,在習非成是的大氣候,筆者有時都會順口說句「聖誕快樂」。

參考:Christmas w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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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元旦是陽曆一年的第一日。

二千多年前的元旦,就是用來分別年份屬於公元前或是公元後。公元前(Before Christ, B.C.)英語的意思為「耶穌出生前」,公元後(Anno Domini, A.D.)拉丁文的意思為「主的年份」,可是大部分神學家及宗教歷史學家都認為耶穌不是出生在公元元年,而是在公元前七至四年。據了解,公元元年並無任何重大宗教事件發生過,那究竟以公元元年定為 A.D. / B.C. 的分界線還有何意義?

現時幾乎全世界都普遍慣用這 A.D. / B.C. 的公曆系統稱號,可是這對非教徒、或者是其他宗教的人很不公平。假如強逼基督徒使用「佛誕前/佛誕後」或「阿拉誕前/阿拉誕後」,他們又會有何感想?

現時外國已有很多非教徒,提倡以 CE (Common Era) 代替 A.D.,及 BCE (Before the Common Era) 代替 B.C.,並認為最終將會全面取代 A.D. / B.C. 稱號,其實這正正就是「公元」及「公元前」的中文翻譯。可是,某些頑固的教徒仍然以「尊重傳統」的理由阻止,其實說到底,都只是不希望看著基督教勢力在全球的影響逐漸式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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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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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中國傳統的最重要節日。

在大年初一前的十多日,中國傳統市民一般都會購買年花,因此港九新界都會舉辦年宵市場,其中重點的便是香港維多利亞公園。筆者留意到天主教及基督教在近年間均在維園租用多個攤位,售賣或派發傳教物品、及進行募捐活動,滲透中國傳統年宵市場。有些甚至派人四處兜搭途人,在年宵市場內進行傳教活動,在熙來攘往的年宵市場中引起諸多不便,對逛年宵的人構成滋擾。

農曆新年期間,中國人習俗都會貼揮春、派利是。教會往往利用這方便之門,藉此良機傳教,印製含有基督教意識形態的揮春及利是封,包括「榮神益人」、「福杯滿溢」等,流放到市面,令揮春、利是的原有傳統意義遭受破壞。

面對農曆新年這個中國傳統重大節日,基督教反抗力有限,一般都是以柔性手段,吩咐教徒避免參與家中的還神拜祖先等活動而已。但筆者亦聽聞有某些極端教派,禁止教友在新年期間派利是及貼揮春,此舉在華人社會內則有犯眾僧的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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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

復活節跟聖誕節一樣,同樣是基督教文化侵略的產物之一。

教會一直都不知道耶穌復活的真正日期,復活節只是羅馬君士坦丁大帝於公元325年召集的基督教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中決定出來,並定為春分後第一個月圓以後的第一個星期日,用以取代當時的薩克森人(當時位於德國西部及英國的種族)慶祝的春天女神(或豐收女神,Eostre 或 Eastre)。在公元九至十世紀,法籣克(今歐洲中北部)國王查理曼大帝征服了薩克森人,並殘酷地強迫他們改信基督教,否則處死,估計當時約有四分之一的薩克森人被處死。因此,薩克森人被迫放棄春天女神的崇拜,但仍沿用著象徵春天女神的蛋及兔子,直至今天。

跟聖誕節一樣,直至現在這日子亦沒有得到全面認同。東正教非常重視復活節,更甚於聖誕節。他們計算復活節的方法與西方天主教及基督教不一樣,他們採納來自猶太人逾越節(Pascha)的傳統,把猶太曆正月十四日晚定為復活節,紀念猶太民族主神「耶和華」擊殺埃及的長子,及他們祖先希伯來人逃出埃及的節期。

香港復活節的氣氛不算熱烈,適逢春回大地,四天(連星期日)的連續假期通常會利用作外出旅行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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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重陽節

清明節屬於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約在每年公曆四月四日至四月六日之間。清明節源自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自古中國民間也在這天進行祭祀祖先活動,香港人一般都會到墳場去掃墓,懷念先人。而重陽節是在農曆九月初九,該日也會有祭祀活動。

中國人崇尚孝道美德,講求慎終追遠。一般香港人對很多中國傳統儀式都已簡化,唯在清明節仍堅持準備香燭祭品,在人多擠逼的墳墓中進行拜祖先活動。
天主教自從傳入中國後,一直都對祭祖活動的態度反覆,最著名的就是清代的禮儀之爭。在十七世紀初天主教來華傳教初期,利瑪竇等傳教士並不抗拒祭祖儀式,但後來羅馬教廷於1704及1715年曾兩度頒令,禁止中國教徒進行祭祖及祠堂活動。此舉令當時已決志信耶穌並寫下著名七言律詩《基督死》的康熙皇帝大為不滿,並於1720年下令禁止洋人在中國傳教,和驅逐大部分傳教士出境。到了1845年,傳教士挾著鴉片戰爭之勢,逼令道光皇帝解除對天主教的禁令。直到1939年,羅馬教廷才撤消了當時關於中國祭祖禮儀的禁令。

基督教就祭祖的立場亦搖擺不定,自十九世紀初基督教傳入中國至今,不同時期的不同教派的不同牧師,會就祭祖的整體或不同部分的儀式發表不同意見,莫衷一是。

時至今日的香港,關於祭祖方面的零碎衝突亦從未休止過。一家人在清明節掃墓時,基督徒子女往往拒絕上香及準備祭品,只呆站不動,有些更拒絕跟家人一起掃墓,更離譜甚至會拆毀祖先靈位、搗亂祖宗祀堂等。這些都嚴重損害家庭倫理關係,對中國尊崇孝道及慎終追遠文化產生極大破壞。這些衝突亦同時發生在當家中有親人去世時,不同宗教的喪禮儀式的爭拗,通常是基督徒子女聯同其所屬教會與其家族傳統長輩作正面衝突,有時甚至會有一位先人、兩個不同喪禮儀式的情況出現。

真不明白,本來是屬於一個家庭、一個家族、一個民族的事情,卻要受到外人的指指點點,去決定是否「批准」祭祖。在「你和你的家人都必得救」之前,已「家無寧日」、「家門不幸」了。

連結:《靈堂上的笑話:一個喪禮兩種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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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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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於公元前七至六世紀的農曆四月初八,印度迦毘羅衛國的王后摩耶夫人,誕下了悉達多太子,他就是後來出家成道並始創佛教的佛陀釋迦牟尼。

於殖民地期間,香港仍被基督教勢力掌控著,儘管香港有為數不少的佛教徒,但佛誕一直都不是公眾假期,慶祝佛誕只能在寺院、精舍內進行,亦從來沒有舉辦過大規模的慶祝活動。直至1999年,香港回歸中國後兩年,佛誕才正式成為香港法定的公眾假期,當年佛教團體特別迎請佛牙舍利蒞港瞻禮以作慶祝。時至今日,每年在大嶼山寶蓮寺、屯門妙法寺等地方,都會有大規模慶祝佛誕的儀式。

表面上教會對增加佛誕假期都沒有反對意見,但筆者據網友提供資料,香港有不少基督教學校,在校曆中刻意隱瞞佛誕,其他假期均有名有姓,唯特別將佛誕假期只寫成「公眾假期」。堂堂一間學校,竟然作此小動作,筆者很懷疑這是否就是所謂基督教特色的教育:過濾所有其他宗教的一切消息,窒礙學生的正常學習機會,這做法與日本教科書篡改侵華歷史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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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太平清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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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太平清醮起源於清朝乾隆42年(1777年),當時島上發生大瘟疫,後來居民赴廣東省惠陽縣迎北帝神像到此,並奉北帝指示設壇拜懺超渡孤魂,奉神綏靖遊行街道,瘟疫才得以制止。其後每年舉行,遊行成為特色的飄色會景巡遊。

醮期長達七天,以往都以擲聖杯方式求北帝請示,因此每屆日期並不固定,而由2001年開始定於農曆四月初八佛誕日舉行。當所有祭祀儀式完成後,最後便「搶包山」:參賽者會爬上於北帝廟前設立三座由包子積成的包山,盡快搶奪最多及最高的包子,而搶到的包子會分派給島上居民。「搶包山」活動自1978年因發生意外後停辦,由2005年起恢復舉行。

太平清醮的盛大引來了天主教的嫉妒。為了抗衡太平清醮活動及進行「本色化」,天主教於1952年在長洲建立花地瑪聖母堂,並於每年五月下旬,仿效太平清醮進行花地瑪聖母像巡遊,歷時一小時。由於長洲本土教徒居民數目很少,因此每年教會都會調派香港其他地區、甚至境外的教徒,在遊行當日一起進入長洲以作支援,不過論聲勢仍遠遠不及原裝正版的太平清醮。

但是說到行徑「出位」,莫過於長洲基督教純道教會,在2005年太平清醮期間進行著名的「長洲十字軍踩場事件」。當日十字軍攜同木製尖矛及十字盾牌,以步操方式強闖太平清醮會場,並對巡遊隊伍進行挑釁及發生正面衝突,最後幸得警方調停解決。其後由於輿論普遍對此感到厭惡,香港各大小教會為求自保,都紛紛與純道教會劃清界線,指其行為過激、教義不純正、甚至是異端。

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行為,令筆者想起成語「東施效顰」、「弄巧反拙」,不過對其宗教文化侵略的企圖仍不能掉以輕心。

長洲十字軍圖片: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CwaS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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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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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是紀念中國古代賢臣屈原的節日。屈原是戰國時代楚國的三閭大夫,楚懷王對他變法圖強的主張不但不聽,反而把他撤職,逐出京城。屈原在流放途中,寫下了許多憂民的著名詩篇。後來,秦國攻破楚國的京城郢都。屈原覺得一切希望都已破滅,於是在公元前278年農曆五月初五那天,跳進汨羅江(今湖南長沙南面)自盡殉國。

鄉民為了拯救屈原的身體,紛紛划船去搶救,同時不斷敲鑼擊鼓嚇走魚群,並且把粽子投進江中餵魚,以免魚蝦啄食屈原的身體。自此以後,賽龍舟及吃粽子就成為了端午節的習俗。時至今日的端午節,在沙田的城門河、香港仔及大埔海濱公園等,上下午均會有龍舟競渡的活動,更有國際龍舟邀請賽,與外國人一起龍舟比賽。市民都會吃粽子、看龍舟應節。

可是,一些教會又會蠢蠢欲動地組織「福音龍舟隊」參賽,並指可以藉著爬龍舟傳福音。不過,這又是老鼠拉龜、無從入手,功效甚微。由於各隊龍舟隊伍都是分別操練,基督教根本沒有機會去接觸其他隊伍。當比賽時,這隊福音隊的文弱書生又總是敵不過警隊、消防隊及武術隊等,因此連亮相見報的機會也很少。雖然那些福音龍舟隊,非常歡迎非教徒一起參與,但是又有多少清醒的人願意上這「賊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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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節

鬼節源於佛道兩教,由於來源不同,所以有不同的名稱。佛教稱之為盂蘭節,道教稱為中元節,都是指農曆七月十五這一天。

佛教盂蘭節來自「目蓮救母」故事。據《佛說孟蘭盆經》記載,佛陀的弟子目揵連尊者,以天眼通發現其去世的母親,因罪業深重在餓鬼道受苦,身體被倒懸著,所有食物一到嘴裡都化成火炭 。目揵連焦急憂慮,於是去問佛陀應如何救渡。佛陀於是告訴尊者,於七月十五僧自恣日、佛歡喜日,置各式食物於盂蘭盆內,供養佛法僧三寶。承三寶威力、慈悲力,得救父母的罪業。尊者根據指示,他的母親就脫離了惡道。因此佛教弟子都會在七月十五這一天供佛供僧,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

道教的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及十月十五,分別為上、中、下三元節。中元節為清虛大帝地官二品誕辰,祂會手持人鬼錄簿,降臨人間檢閱善惡。當天餓鬼囚徒、無主孤魂、十方大聖都會齊集起來,道士會供奉花果,設壇頌經,作法事普渡,期望地官赦罪。

一踏入農曆七月,香港各區都會舉辦盂蘭勝會,搭建數座竹棚,以打齋附薦先人,並聘請戲班演出神功戲。另外會向公眾派發「平安米」,原意是為先人消災解難,並可賑濟生人。民間一般認為七月是「鬼月」,閰王下令鬼門關大開,周遭盡是無主的孤魂野鬼。因此,日常生活要萬事小心。一般市民會於鬼月晚上,帶備香燭、金銀衣紙和一些祭品如豆腐、白飯在路邊拜祭一番,俗稱「燒街衣」。

就筆者觀察,教徒很多都害怕鬼或靈界。基督教一向指稱中國傳統民間信仰是拜假神,但卻不會否認那些是真鬼,而教會立場也反對「交鬼」,因此教徒大都對此敬而遠之,鮮聞與盂蘭勝會及燒街衣的人正面衝突。他們會將鬼節與魔鬼、邪靈、西洋鬼節「萬聖節」等一併而論,並只在教會內,祈禱求主潔淨及赦罪,而忽略佛道兩教在鬼節表現的孝道及愛心普渡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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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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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早就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禮制。《禮記》上說:「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上古祭月的禮儀,很可能就是中秋節的起源。由於農曆八月居孟仲季三秋之中,而十五夕恰為月中,所以八月十五被稱為中秋。

中秋節正式成為歲時節日,始於唐朝《唐書‧太宗紀》,以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以後就成為年中節日,至宋代更為普遍,常在中秋舉行歡宴的活動。到了元代,人民不堪忍受元朝的殘酷統治,紛紛起義抗元。朱元璋聯合各路義士準備起義。為了避開朝庭的嚴密搜查,於是軍師劉伯溫獻計,下令把藏有「八月十五殺韃子」的紙條藏入餅子裏面,再派人分頭傳送到各地起義軍中傳遞消息,結果當晚起義成功,後來「月餅」就成為中秋節的應節食品了。

元末明初起義的典故,亦誘發起基督徒的「創意」,依樣葫蘆地利用月餅傳教。2006年香港一間教會機構與老牌月餅製造商合作,推出名為「愛.團圓」的月餅,企圖利用中秋節傳教。銷路如何就不得而之,不過基督教對中國傳統節日的覬覦,真的無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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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聖節、Halloween

早在公元前六世紀,凱爾特人(Celts,即現今的威爾斯人、愛爾蘭人及蘇格蘭人)已把10月31日視為每年的結束、年度豐收的日子。當時的凱爾特人為了感謝神讓他們的穀物豐收,每年都會在這日舉行盛大的祭典感恩。另一方面凱爾特人亦深信當晚是死神 Samhain 力量最強大的一天,會釋放惡靈到處遊盪,因此他們的祭司德魯伊教士也會主持祭典,安撫死神的靈魂,凱爾特人就聚集在巨大的神聖營火前,利用動物的頭或皮毛裝飾自己,並發出古怪的聲音,務求使死神認不出自己是活人,藉以避難。這就演變成今天萬聖節前夕,各人為自己帶上恐怖面具及塗上假血的前身。

到了公元前59至49年,羅馬帝國佔領了凱爾特部落領地高廬,公元45年又佔領了不列巔中部及中南部,並對凱爾特士兵和德魯伊教徒進行大屠殺。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於公元四世紀改信天主教。後來到公元834年,天主教為了壓逼這種德魯伊異教文化,教宗額我略四世把死神轉成天主教的萬聖節(All Saints' Day, All Hallows Day, Hallowmas 或 The Mass of All Hallows),把原來5月13日的諸聖日改至11月1日,希望以此消滅德魯伊教節日。但人們卻仍在萬聖節前夕(The Eve of All Hallows,即 Halloween)狂歡慶祝。教會眼見騎劫節日失敗,於是又將 Halloween 及萬聖節劃清界線,稱 Halloween 是異教習俗,謂彼此並無關係云云。

香港一般市民都會在 Halloween 奇裝異服裝扮,到蘭桂坊及其他酒吧去狂歡,小朋友就會去問大人拿糖果吃,但大都是教會學校的學生才會這樣做。而天主教刻意把11月1日的節日譯成「諸聖節」,以避開一般民間使用的「萬聖節」(10月31日,正確應為萬聖節前夕 Halloween)。基督教就不時向教徒發放「剖析」「基督徒應否慶祝萬聖節」等言論,吩咐基督徒不可參與這一年一度狂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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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利用節日作慢性文化侵略,的確是個好方法。各地節日反映當地文化,加強民間凝聚力。而人們在慶祝節日的同時,往往會較為祥和、鬆懈,對基督教掉以輕心。教會便慢慢地進行滲透,軟硬兼施地蠶蝕,將節日原本的歷史背景及意義抹殺,然後灌入基督教元素。最終目的是取而代之,成功騎劫節日。

這種對節日文化侵略的機制,與世紀絕症愛滋病的HIV病毒入侵人體細胞的機制不謀而合。愛滋病暫時沒有藥物可以治癒,亦恰如被基督教成功侵略的世界各地,都難以回復其本身原有文化一樣。幸好中國文化根基深厚,外國列強亦沒有把全中國覆滅,而當年是傳教士的杜葉錫恩,在她的離教見證中亦說:"I sensed that we were arrogant to a people with a civilization much older than our own",否則我們的命運可能跟其他被基督教文化侵略的國家一樣,在各個中國傳統節日中連聲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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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個警察的故事(2002)

2006/11/23

原著:Mark I. Vuletic
原文連結:http://www.infidels.org/library/modern/mark_vuletic/five.html
翻譯:抽刀斷水(已獲原作者授權)

顧小姐遭兇徒慢慢姦殺了長達一小時五十五分鐘,當我聽到這個消息後,當然感到很傷心。後來我發現,原來事件發生在十二個全副武裝的休班警察面前,他們清楚地看著這折磨,縱使在她的悲慘哭聲下,他們卻仍袖手旁觀,眼白白地看著事件到可怕的結局。當我知道後,我覺得我正面對一個人生的轉捩點,因為那些警察都曾經是我的好朋友,但現在我發現我已失去對他們的基本信任了。幸好之後我有機會跟他們交談,問到他們當時應該很容易就可救出顧小姐,但何以仍袖手旁觀。

第一個警察說:「當時我有想過干涉,但我想到可以讓兇手擁有自由意志,比起限制他的意志明顯較好。對於當時他所作的選擇,我深感遺憾,但這就是令世上所有人都擁有自由意志的代價。難道你希望世上所有人都是機械人?兇手的選擇絕不在我控制範圍之內,因此我對他的行為無須負責。」

第二個警察說:「嗯……我的動機就有點不一樣了。當我差點要向兇手開槍時,我在想:『咦,等一下……這不正是一個最好的時機,讓一些沒有武裝的旁觀者,去展示他們無私的英雄氣概,他應否冒險走過來呢?如果我總是在干涉,就沒有人能展示這種德行了。如果我阻止每次姦殺,那麼每個人可能都會變得很壞和自我中心。』因此我退後,但是很不幸地,那時竟然沒有人見義勇為地去干涉它,但這就是能讓這世上人們展示德行和完善的代價。難道你希望這世界除了愛、和平和玫瑰外,甚麼都沒有嗎?」

第三個警察說:「我甚至沒有考慮去干涉。如單單地只看顧小姐被姦殺一事,無可否認的確是很恐怖,如果我沒有完整人生的豐富經驗,我都很可能會干涉。但當你把這事件放在你餘生的背景,實際上它也為整幅人生圖畫中增添了美麗。顧小姐的呼叫聲,就好像不和諧的音符一樣,能構成美好的樂曲,比起那些由完全和諧音符組成的其他樂曲更好。事實上,我幾乎不能控制自己去揮動雙手,幻想著我自己正在指揮這樂團演奏的微妙之處。

面上帶著內疚的第四個警察,開始懺悔:「當我一到達現場,我的確拔出手槍指著強姦犯的頭上,現在我對此行為感到非常羞愧。你知道我差點就破壞世上所有的善了麼?我的意思是,我們都知道如沒有惡就不能有善,非常幸運地我能及時想起這點。而當我了解到我曾差點就開了槍,便湧起一陣強烈噁心的感覺,令我雙腿發軟四肢著地。老友,就只差這丁點而已。」

第五個警察外號叫「腦痴」,因為他擁有淵博無限的知識及超凡的智商。他說:「噓!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要嘗試向你解釋詳情。我有一個不干涉的最好理由,可是對你來說實在太複雜了,我甚至不屑嘗試令你明白。我的意思是,既然你也承認我比你有見識得多,那你又憑甚麼對我說三道四?只是為免誤會,我想強調我比其他人更關心顧小姐,而且我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人,那就可以了。」

第六個警察神神秘秘地說:「我很想保護顧小姐,可是並不可行。想想看,我希望所有人都可自由地選擇是否相信我,但是假如每當有人被姦殺時,我都干涉的話,那麼很明顯,每個人都會被迫相信我,沒有比這更殘忍地侵犯他們的自由意志了吧?明顯地,我還是退後,讓顧小姐被姦殺。現在每個人都能很自由地選擇,決定是否相信有一個特異警察,他愛每個人,如同愛自己的子女一樣。」

當我轉向第七個警察時,他的怒髮衝冠並大聲叫嚷:「你在投訴甚麼呀?上星期我才救了一個女人,令她免受姦殺!每當遇到類似情況,我是否都一定要跳出來啊?我想指出一個事實,在這個城市有更多婦女沒有被姦殺,這簡直是上天的奇妙見證!」

第八個警察看來也很洩氣:「我做甚麼都不夠好!你知道那時情況可以有多壞嗎?那兇徒竟然帶著一個燒焊器準備點火,但我說:『不准!看我的!』然後用警棍打開它。當然,我也讓他保留彈簧刀、鉗子、衣架和一瓶酸液,但你想像假如他有燒焊器,情況會有多壞呢!愛著顧小姐的眾多幸運星在那裡看顧著她,她應該感恩呢。」

第九個警察說:「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在顧小姐剛死的時候,我已令她復活,並飄到一個熱帶度假村,在該處她正體驗非凡樂趣,她曾受的折磨只是一個遙遠的記憶。我肯定你會同意,比起她曾受的苦,這補償已綽綽有餘。因此,我站著而沒有干涉,事實上那和我的善並無絲毫關係。

當第十個警察洩露了顧小姐一個驚人秘密時,真使我們全部人都大吃一驚:「我曾在她一個傷口中對她進行了基因改造,她是我製造出來的,因此她是我的財產,而且我可以對她做任何事。如我真的很想的話,我也可以姦殺她,這就跟撕掉自己的一張紙差不多。因此,就算我是一個不幫助她的壞人,也沒有問題哩。」

第十一個警察指向第十個警察,並插嘴道:「是我僱用他去為我製造顧小姐的,因為我希望有人去愛我和崇拜我。但當我告訴顧小姐這事時,她竟然拒絕了我,看來好像她和其他人一起也可以找到意義和喜樂一樣。以愛為出發點,我決定安排一個兇徒去姦殺她,一挫她的銳氣,令她可以在極度痛苦中投向我,達成她受造的目的。看,我現在可以高興地說,這目標已實現了!在她臨死前的幾秒,她在充滿恐懼與痛苦的瘋狂中,確切地令她自己相信,她是愛我的,因為她知道只有我才可以止息她正受的折磨。就正好在兇徒俯身並割開她的喉嚨之前,她最後一眼望向我、乞求憐憫的那一刻,我將永不忘記她眼中的愛,它的美麗令我不禁落淚。現在,我正要前往那島嶼,使她能領取勞苦後的獎品。」

第十二個警察輕輕笑著:「噢,那就巧合了,兇徒看來就好像領了雙重薪金一樣,因為其實也是我僱用他來殺人。你知道為甚麼嗎?噢,這只是一個測試而已,當時顧小姐也和我約會了好一段日子(不是冒犯哩,我不知道她原來是其他人的財產),在一個浪漫的晚上,她終於向我表達愛意。很自然地我想知道這是否真愛,就是儘管她在自己的血與淚中溺死,而我卻在冷眼旁觀,她會否依然繼續崇拜我。」

對於警察應有的善良,比起他們當天的行為,之前我發覺兩者實在難以協調,但到目前為止已相當清楚了。而反對他們的人,都只是愛惡不愛善。總之,其他人如果能像我一樣去經歷他們的友誼,都會知道他們是善良的。他們的善良甚至在我的生命中顯現:在未遇到他們之前,我的人生一片混亂,但現在所有人都感到在我身上有著明顯的轉變,我比以前更親切、更喜樂,並擁有一顆平安的心。而我曾經遇過很多人,跟我有著對他們完全一樣的感覺,他們都清楚知道,他們都會被其他人以冷酷理由及枯燥邏輯,嘗試游說他們改變。我甚至曾經懷疑那十二個警察,他們是否應該得到我的忠誠及愛,現在我實在感到羞愧。

當我準備離開時,第一個警察再次大聲地說:「順帶一提,我想你也應該知道,當我們站在顧小姐前面,看著她被姦和一下一下地被刺傷時,當時我們也一樣同時受折磨,受著跟她一樣的痛苦、甚至更多。」而在這房間內的所有人,包括我在內,都點頭表示同意。

附註

我希望教徒讀者不要感到冒犯,我盡力厚著臉皮寫這篇寓言,但不是用來侮辱或褻瀆。我發覺教徒通常都條件性地去接受苦難問題的各個平庸答案,但卻不能透過沉悶乏味的分析去動搖他們的條件反射。在外國有神論文化中正在泛濫一種誘惑,就是向某個個體發出一張空頭支票,只因它掛上寫著「神」的名牌,。因此,我希望透過這個方法,嘗試盡量抹去沉悶乏味分析而達到目的。但我重申,我的目的不是用來傷害人。我不會寫針對人的文章,正如當我自己還是個教徒的時候,我也不希望有人寫文章來針對我。

鳴謝

感謝 Michael S. Valle 及 Jeffery Jay Lowder 審閱本文的早期版本。

向著明天

2006/11/20

向著明天

OP: HKUDB.com 作曲、編曲:Invisible 作詞:抽刀斷水
Copyright © 2006 Invisible x 抽刀斷水@HKUDB
只作個人欣賞用途,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租借、公開表演或播放

在漫長夜空 月色星光昏暗
忘掉在路上遺下的悲傷一串串淚印
大步迎著風 吹走那困惱失落
不再每天望著舊照片
難自禁一再自問
(明白了不再自問 The Sun Will Shine Again)

難道永遠要覓尋 回憶裡一個個熱吻
依戀那可愛面容 和每段熟悉的美韻
難道每個世上人 誰都不比他的美麗
痛苦深鎖記憶中 自定命運

明日有更理想 每日有新的轉機
忘記他 明天將要來臨快作預備
明日有愛我的 正在遠處的天空
迎向他 日出光彩破黑夜 並照耀前路夢想高飛
(迎向他 日出光輝照我的天與地)

這是小弟第一次填詞,由UDB版友Invisible作曲。填詞原來沒有想像中那麼難,又或者這首歌的旋律很和諧、很順耳,所以填起來難度不高。(填完這首歌後,才知道原來很多流行曲的歌詞都很粗製濫造)

這旋律是充滿活力和積極性,因此我也順著旋律填上這類的詞。這詞表面上是一首勵志歌曲,鼓勵一些失戀的人不要依戀往昔,要重新振作,利用黑暗和日出的對比,象徵著忘記過去、展望將來的意思。這其實和「離教者之家」的宗旨不謀而合,在填了頭幾句後,我就決定以語帶相關的形式,隱喻出鼓勵離教者的思想:

每天望著舊照片:很多教徒都會很珍惜浸禮的一刻,並會將浸禮照片珍而重之。在反思信仰的同時,亦往往會回看這張照片,以及與教友相處時其他難忘回憶的相片。

回憶裡一個個熱吻:教徒剛信教的時候,往往有一種類似「世界都是美好的」的充電感覺,就有如談戀愛中的「熱吻」感覺一樣。日子久了,這種感覺就會慢慢淡化,總想再找回那種「喜樂」的感覺。這就好比失戀的人希望尋回以前熱吻時的激情感覺。

依戀那可愛面容:教會內盡是笑面迎人的牧師、教友,表面上的確很溫暖、很可愛。離教者最難割捨的,往往就是教會內的友誼。

每段熟悉的美韻:教會的詩歌,旋律優美和諧,扣人心弦,就算是有些非教徒也很欣賞。在崇拜時一起重覆唱歌更是不可或缺的環節,而就算教徒開始對信仰質疑,這類歌曲依然在感性的層面上在腦海反覆迴響。

難道每個世上人 誰都不比他的美麗:這裡的「他」是指教會,「每個世上人」是指非教徒。教徒總覺得外面的人是世俗的,不及教會弟兄姊妹屬靈。而事實上,這種「屬靈」並非善良的人的保證。

自定命運:這是暗示教徒往往都說甚麼「神的安排」,但其實很多事情都是他們自己能決定。所謂「神的安排/命運」這種身不由己的消極思想,其實是由自己「定」了。

2006/11/20

祈禱流程圖

2006/4/26

原載於三屋基版新聞組

pray

離教信樣本

2006-04-05

離教最困難的,就是與一直和自己很好朋友的教徒說再見。也許,這個樣本能幫助你,跟你的朋友坦白說出你的決定。

離教信樣本 (改自>這裡< )

XXXX 您好:

過去數年來,我一直反覆思考研究我們這個宗教。我寫這封信的目的,只想向您坦白,我亦希望您一邊閱讀,一邊能保持思想開放。由於您可能會有點震驚,請先仔細考慮幾天後,才與其他人討論這個問題。在開始時花些時間來處理您的感覺是比較好的。

我覺得我在教會裡成長,獲得很多益處和機會。具體點說,我很感謝在家庭價值、良好道德及誠實方面的獲益。可是,對於教會內的一些問題,我感到有點不安。我不想說得太詳細了,因為我知道對於基督教您有很強的信心和愛,而我亦尊重您的信仰。我希望您知道,我正在浮現的信念和教會原有的信念,並沒有很大的衝突(在道德上也是),我無意改變我在教會裡學到的良好生活標準。

基本上,我希望在一個對於生命觀點較少限制的環境中繼續成長,我希望離開不必要的罪疚和壓力後,能使自己的潛能全部發揮。我希望能有自由去思索,並經過慎重考慮後,能擁有屬於自己的信念。我亦想對您誠實,而假裝相信已不再是對您坦白的表現了。

我個人作這個選擇的原因,是基於過去數年來我所做的大量研究,因此這並非一個草率的決定。起初我所下的結論,也令自己感到十分痛苦,但我明白長遠來說,這是一個正面的經驗,我亦能保存自己的正直。

我作這個決定,並不是想存心傷害您,我很珍惜我們的友誼。您沒有做了甚麼,使我有這次的改變。我一定要在屬於自己的道路中繼續前行,我希望您能尊重我這個決定。我希望我們的友誼,能一如往昔地繼續保持良好關係。我們的友情不變,我亦希望您會記得,將我們的友誼放在第一位。

XXXX 上

心理防衛機制與基督教

2006/3/31

原載於HKUDB 哲學及心理學專區

前言

在心理學的心理分析學派中,對於人面對困難挫折時,不知不覺地以消極方法去躲避問題,稱為「心理防衛機制」(Defense Mechanism)。這類機制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個人情緒太大的困擾和穩定心境。可是,假如習慣性地不去面對困難挫折,濫用機制而逃避人生,與現實脫節,可以嚴重到發展成為精神病的。這類機制,與基督教一些思想竟然不謀而合:

1. 否定(denial):把不愉快事件當作沒有發生,以獲取心理上暫時的安慰。
例:親人去世,否定是永別,而認為他上了天堂,只是暫別而已,將來定會在天堂上重逢。
2. 解脫(undoing):以象徵式的事情和行動,嘗試抵消已經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以補救因自己犯錯而引致心理上的不舒服。
例: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向神承認自己所犯的罪,罪就得赦免。
3. 認同(identification):在某些事情上經歷挫折,會選擇性地模仿某些人或某些東西。
例:身為基督徒就是要行基督之路,模仿耶穌為義受逼迫。
4. 補償作用(compensation):利用種種方法,以求彌補因經歷不如意後所產生的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缺憾。
例:為教會而作過勞的事奉,企圖補償生活中所經歷的不滿和遺憾。
5. 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當犯錯時,搜集有需要的理由並合理地強調,以致犯錯的事實不再困擾自己。
例:在自己犯錯時,就會想到世人都有罪。
6. 投射(projection):自己有某種罪惡念頭或惡習,反而指斥別人有這種念頭或惡習;或把自己不能接受的性格、特徵、態度、意念和慾望轉移到他人身上,指責和批評他人擁有這些性格等。
例:我所犯的罪,都是魔鬼引誘的。
7. 酸葡萄(sour grapes):著意地將自己過去追求但又得不到的東西加以貶抑和打擊。
例:信教後,通常會在見證中說後悔以前追名逐利(而往往弄得一塌糊塗)的生活。
8. 甜檸檬(sweet lemon):雖然生活中發生不如意的事,卻會努力強調事情有其美好的一面。
例:上帝安排的永遠是最好的。
9. 倒退(regression):為了避免失望和挫折,重新運用孩童時期的方法來獲得滿足。
例: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馬太福音18:3〕
10. 幻想(fantasy):利用幻想方法,將自己暫時抽離現實的困擾,得享內心的平靜和滿足。
例:幻想蒙主寵召後,止息地上勞苦,在天堂永享快樂。
11. 壓抑(suppression):在特別情況中,無意識地壓抑自然與直接的感受和反應。
例:遇到生活不如意事,或者天災人禍,反而也感謝神。
12. 理想化(idealization):對某些人和事作過高的評估,將事實的真象扭曲和美化,脫離現實。
例:屬靈的就是最完美的,包括教會、牧師、教友等,比起屬世的非教徒更善良和美好。
13. 昇華(sublimation):對一些本能的行動如飢餓、性慾或政擊的內驅力轉移到一些自己或社會所接納的範圍。
例:對於被基督教教義認為有罪的自慰,有些教徒會將性慾昇華到教會的事奉上。
14. 分裂(dissociation):在同一時期,不同的環境或生活範疇,會有十分相反的行為出現。
例:虔誠教徒的背後,有些會是一個殺人狂魔或孿童神父。
另外的心理防衛機制(非宗教性)包括:
15. 隱抑(depression):把一些不能忍受或會引起極大衝突思想或感覺,在未意識之前便抑制到潛意識中,使自己不知不覺間保持心境安寧。
16. 轉移(displacement):被人激怒或欺壓時,礙於地位或社會規範,轉移另一對象作發洩。
17. 反向行為形式(reaction formation):壓抑自己衝動與慾望,人害怕這些衝動突然爆發,平時更著意加以防範。

後記

起初我以為宗教是情緒的安慰劑,其實這看法只有一半正確。適量的心理防衛機制,的確在複雜的人生中所需要的調整。但假如習慣性地利用基督教以達防衛機制的效果,每每去逃避人生,可能會導致個人最終與現實脫節,這不單是一個毛病,甚至可能會發展成為精神病。

從心理學角度看來,可以大概知道為甚麼這麼多人相信基督教,因為殘酷的社會令人啟動心理防衛機制,而基督教就「順應民情」,以教義歡迎「逃避」的人;可是物極必反,過於鼓勵這類防衛,往往對個人心理有不良影響,因此亦令大量非教徒對基督教產生反感。

基督教對苦難的常見解釋

2006/2/3

原載於HKUDB 基督教討論區

苦難是人類不想遇到的事情,它的出現令人質疑上帝是否慈愛。於是就有了下列解釋:

1) 苦難都是人為的,不可算在上帝頭上

將苦難的責任歸咎於人本身,那就可以保持上帝慈愛的形象。其實只要與人有一點點關係,就可以成為苦難的最大成因。車禍、空難、戰爭、飢荒、姦淫擄掠,都可以用駕駛者不小心、機件設計問題、人類的劣根性等理由去解釋,這就是天災人禍中的「人禍」。

那天災呢?天災包括地震、海嘯、旱災、水災、山泥傾瀉等,但基督教連天災都可以推到人身上!普遍的「解釋」是人類自己沒有預防好,山泥傾瀉前沒有預先鞏固護土牆;水災前沒有預先疏導河流、建好提壩;旱災前沒有預先儲好食水;地震、海嘯前沒有預先設立警報機制。然後,又會推到因為人的劣根性,如貪婪、自私等,導致沒有做好預防天災措施。看到這裡,各位可能已開始感到牽強了。

新興的說法,包含了環保概念。就是天然氣候的災害,是人類對大自然破壞的結果,也是人類咎由自取。因此,風災、暴雨、暴寒、暴熱等,就有了新的解釋。不過,這就解釋不到地震及海嘯了,同時亦忽略了早在工業革命之前也存在的氣候災害。

是的,這些全部就是要向其他人說明:所有苦難都與上帝無關!(因此,上帝仍是慈愛……)

2) 這些都是對人的試煉

苦難乃是對人類的試煉,為了要顯明恩典的存在,彰顯神的榮耀,為了使信徒更好地效法耶穌。

這些華麗堆砌的詞語,無非是想指出苦難都是上帝的特意安排,要大家集中注意在受苦後的成果。這樣自我安慰無可厚非,說不定很多人因而有力量捱過目前苦難,好像望梅止渴的道理一樣。而且,這個解釋可以解決之前天災問題,因為它沒有否認這是上帝的安排。可是,卻無法解決嬰兒夭折、被人強姦的問題。未懂事的嬰兒,有何需要試煉?被人強姦,又可彰顯甚麼神恩?

有些父母生了患有先天性重病的嬰孩,奄奄一息。基督教竟還可說,那嬰孩是神賜的禮物,藉著這個禮物,令教徒父母更有力量歸向神,更明白神的偉大云云。也許,大家在興奮地說著之餘,都忘記了那嬰孩其實也是一條人命。

3) 神的懲罰

大災難,其實是來自上帝的懲罰,為了要定世界的罪。罪惡可大可小、有多有少的,但一定會存在,災難就成為清洗罪惡的過程。假如發生災難的地區是位於異教徒聚居地,那就有更好的解釋:擊殺異教徒,並且令他們明白,誰才是真神!

基督徒善於藉著別人的痛苦,來說明神的偉大。但亦正正因為如此,非教徒對於基督徒的冷血評論,才會這麼討厭。

4) 死去的人會有安排

神一定會對死者有最好的安排,靈魂將會有最好的歸宿。聽起來很順耳、很舒服,又令人覺得上帝是慈愛的。最好的安排是甚麼?直覺就是受災的人都會上天堂的。對於失去親屬而備受打擊的人,這種安慰無疑是相當得宜。

可是根據基督教的教義,不信者或異教徒是要下地獄的,對於受災的不信者或異教徒,所謂「最好的安排」就是要下地獄、受永火的燒烤!在悲天憫人的時刻,教會總是識趣地避而不談,但如在招攬新丁入教的佈道時,這種恐嚇總是時常出現。如果死了的是教徒就沒有問題,但是在大災難中的死者,往往都有不同的信仰,這個時候不談地獄,而說「最好的安排」,是識時務地避重就輕。

這個說法的另一個限制,在於只適用於已死的人。對於未死而仍在世上捱苦的人來說,並沒有解釋其受苦原因。嚮往死後的快樂,又是否應該立即自殺呢?

5) 那都是魔鬼所作的

對於個人正在面對的苦難,或者這是一個不錯的解釋。將苦難的出現推說是源自魔鬼,就可以保持上帝的慈愛性格了。

不過,這種說法有點愚蠢,因為受苦的人下一個疑問,就是上帝為何要容許魔鬼的存在?儘管教會早已準備一系列答案回應魔鬼存在的原因,但仍敵不過受苦的人聲嘶力竭地叫著:「WHY ME???」

同時,對於令人震懾的驚世大災難,假如都推給魔鬼的話,就會使人覺得魔鬼也有很大的力量,反而在這個時候上帝對祂的子民卻無動於衷。因此,可能會導致一些原本信服上帝的人,轉而信服魔鬼。

6) 上帝的安排,人類不會明白

用有限的智慧,又怎能理解無限的上帝在做甚麼呢?又或者,將時間軸兩邊延伸到無限遠,才能知道上帝的心意。

當然,人類未知的東西實在太多,把這些東西推向未知,未嘗不是一個解決辦法。面對苦難與上帝慈愛的矛盾,人類實在有太多的不明白,這其實有點不可知的意味。或者,我們也可以再推遠些,我們實在不知道這個對人類苦難袖手旁觀的上帝究竟在想甚麼,我們不知道這上帝是否慈愛,我們甚至不知道這個上帝是否存在……

游說教徒離教策略

2005/12/28

原載於三屋新聞組

動機

被游說的教徒,並非不相干的人,而是至親、好友:

1. 子女信教後,對於父母拜神祭祖等行為,他們不單自己停止跟隨父母拜祭,並且對於父母的行為帶有蔑視的目光,甚至企圖搗毀神壇及祖先靈位,破壞中國傳統「慎終追遠」的文化。這衝突在鄉村、傳統大家族等,尤其激烈。

2. 眼見好朋友信教後,荒廢學業,沉迷教會事奉,過度勞累,淡出以前的朋友圈子,迷迷糊糊地過日子。作為他身邊的好朋友,實在不忍心教徒如此下去。

3. 面對基督徒情人及他/她所屬的教會和教友的反覆傳教,而彼此又難以割捨這段感情,難道就只能坐以待斃、無以回應?

還有很多不同的例子,都是基督教信仰引起親友的衝突,不能盡錄。

對象

一些「教徒」到教會的目的在於結識異性、解悶、有利找尋工作等,對於這些掛名的基督徒,我們沒有必要去游說他們,因為他們很清楚他們在做甚麼,並非真的信教。

另一種教徒,在沒有宗教支撐的時候,就軟弱得無法處理自己生命,宗教對他們來說是必須的。對於這類教徒,游說者必須提供其他宗教選擇,以及清楚知道這「新」的宗教比基督教如何優勝,才好游說他們。

方舟子在接受S. C. 的訪問中提及,應該把目標定為爭取中間人,防止更多的人被稀裡糊塗拉入了教[1]。而對於一些教徒,他們信教主要原因是對地獄、末日等的恐懼,對於教義並不十分瞭解,這類人是最容易接受游說而成功離教的。

準備

離教者的信仰破滅,往往要承受一段相當空虛痛苦的過程。假如不是真正愛護對方,請勿輕易勸對方離教。在游說的過程中,要給予對方無盡的愛,不要中途放棄,否則可能導致游說失敗,對對方亦只有傷害。

網上有很多關於基督教的相反聲音[2],在游說之前應先做好研究,清楚了解基督教。

外國的游說教徒離教策略與香港及中國的有不少分別,外國人的似乎覺得,離教後就是無神論,或者極其量也是不可知論,可是對於本身受佛、道、儒深遠文化思想影響的中國來說,選擇絕對不止限於無神論。在參考外國的反基文獻時,要留意這一點。

過程

(本文主要參考自 Deconversion Tactics[3])

一般來說,最有效游說教徒離開基督教的方法就是令他們思考。在詢問時,偽裝成一個弟兄姊妹或者一個慕道者最為恰當,這樣可以減少戒心,營造輕鬆的氣氛,令教徒更願意開放自己去作認真交談。假如以一個無神論者或異教徒的身分去交談,那絕對是毫無結果的。他們認為那是撒旦的話語,或者神在考驗他們的信心,或是認為你被罪所矇蔽而不知道。但是假如教徒對你非常熟悉,這偽裝就無法成功,或者很容易被識破,這時你可能需要向其他朋友求助,替你完成這個計劃。

建立了和諧的氣氛後,就要令教徒開始思考了。事實上,你不能令任何人離教,他們一定要自己令自己離教。要令到他們懷疑一些他們從未懷疑過的東西,以下為建議話題:

信心起源:為何人們會相信?人們所相信的就是當地可以接觸到的信仰,而他們的出生地就決定了他們所信的是甚麼。地域如何能決定真理?當地域決定他們的信仰時,甚麼東西令一種信仰比另一種更令人信服?這樣就能將「信心」抽離出來,現在他們不能再以信心去考慮他們的宗教了。

模稜兩可的聖經:沒有兩個基督徒在解釋聖經時會有完全一致的見解,不止是平信徒,連教會最高層的領導者也出現這個情況。保羅說:「神不是叫人混亂」,而人們卻混亂了。不要說是因為人的智慧難以理解神的說話,因為這等於說聖經對人是無用的。

聖經問題:討論聖經內無數的問題,可以參考「錯誤百出的聖經」一文[4]。

源自異教:假如有深入研究,有足夠文獻支持,這是相當震憾的。事實是我們知道基督教的歷史是基於早期的異教,可以參考「基督教思想淵源」一文[5]。

還有很多話題,可以參考「勸導基督徒離教指引」一文[6]。

話題最好一個接一個慢慢來。在某個範圍取得進展後,便可嘗試向下一個步驟推進。例如你令他們接受創世記不能照字面解釋後,你下一步可能想探索原罪的暗示。只要不太過分、太快,要有耐性,教徒就不易溜走。如果你能令他們保持思考、懷疑及閱讀聖經的話,他們就有很大機會令自己離教。

附錄

根據部分外國網友經驗,他們會使用「蘇格拉底問答法」[7]來勸人離教,這方法現時仍普遍應用於美國法律界培訓,有助對方發展批判性思考。這方法是一個具紀律化的過程,詢問者理論上就好像在腦內一把具批判性的聲音,它可以令對方公平和小心地處理他們的思想。

方法就是以一系列的發問,直至矛盾出現,以證明最初的假設有謬誤。詢問者需要盡量暴露對方在信念上或推論上的錯誤,在對方回答後選擇問題,把討論繼續下去,不致離題,以深入銳利的問題引導對方以智力回答,構思令對方必須推翻原有信念、或以正確推論否則就不能回答的問題,並偶爾總結甚麼問題已解決、正在處理和還未討論等。

後記

這篇文章似乎與離教者之家的其中一項價值觀:「尊重宗教自由:捍衛教徒有自由離教或改變宗教信仰之權利,不強迫、誘使、教唆或反覆游說教徒離教」有所抵觸。但是,面對沉迷基督教的人的親友,他們的焦急、憂慮,又有誰人能幫助他們呢?而且,公平點說,基督徒可以向非基督徒傳教,為甚麼非基督徒不可以游說基督徒離教?

本文只會在這個討論區出現,並不會張貼在離教者之家上,這可以減少被人濫用,而又希望能幫助真正有需要的基督徒的親友。

1. S. C., 人物專訪:方舟子論基督教, 新語絲, 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religion/religion-interview.txt
2. 關於基督教的相反聲音, 超短基版FAQ, http://www.atypical-christianity.com/vscfaq/anti-list.htm
3. Deconversion Tactics, Active Atheism, http://activeatheism.net/deconversion.php
4. 方舟子, 錯誤百出的聖經, 新語絲, http://www.xys.org/fang/doc/religion/bible.txt
5. Tom, 基督教思想淵源, 審判基督教, http://hk.geocities.com/atheism2113/article_02.htm
6. 羅公子/羅迪亞, 勸導基督徒離教指引, 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http://hk.geocities.com/exanti_christendom/how_to_leave_preface.html
7. 維基百科全書,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ratic_method

再見了,離教者之家

2005/11/17

原載於離教者之家的迴響

感謝各位的支持,承接著完成杜葉錫恩的離教見證後,我想現在該是我辭去的時候了。

在這裡,我曾經有過一段快樂的日子,我想這亦將會是我一生最快樂最美好的時光。我並不貪心,因為我知道如何美好的時光,如何美好的人和事,都不能永遠繼續下去,都將會過去。能夠曾經擁有過,我已覺得不枉此生。

在離教者之家,我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鼓勵,這令我獲得意想不到的自信,我的一些思想,亦很高興地能在這裡得到落實,同時亦得到很大的認同感。雖然在從前直到現在,我並不覺得自己有甚麼過人之處。

人活著,就是要證明自己存在;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令人快樂。這個家就實踐了我的快樂,確立了我的存在價值。在這裡我可以找到朋友,亦有一些人需要我的幫助,而這正是我快樂的來源。

宗教往往同具建立和破壞這兩種矛盾因素:在基督教,上帝以洪水滅世,又叫耶穌來拯救世人;印度教的濕婆神,兼有破壞和重生的特質;希臘雅典娜女神,是和平之神,亦同時是戰神。也許,這是「進可攻、退可守」的一種策略,在不同的時代都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我個人亦具有「推倒目前所擁有的」的相似傾向,亦是註定我是一個沒有將來的人。或者,我承受不了那種負重的感覺,但亦同時令我的生命輕得不能自主。建立與破壞,都似乎不其然地經我親手出現。很多我親手建立的,亦被我撤底摧毀。

一個宗教概念,假如沒有利用價值,就沒有人傳揚。有人利用它,就是因為有取得利益的可能性。鼓勵別人無私奉獻的同時,總要有人接收這些禮物吧?支持離教者,對我來說是獲得快樂的泉源,但卻沒有獲得實質利益,例如金錢、名譽、地位,但我認識了一班很好的朋友之外,我永不會忘記這班與我志同道合的朋友。

熟悉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近來發生了甚麼事。在沒有任何關於基督教的逼迫和鼓勵下,我個人已和基督教一點關係也沒有。同時,我看到在互聯網甚至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已開始了解基督教未經修飾的一面。兼著一陣陣的負面情緒籠罩著我,我已沒有力量和理由去繼續這個網站。

世界和平似乎從未有過,我想,和平的因素,就是包容與「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精神。離教者之家的定位,亦是主張和平與不鬥爭,這亦是我主張這個網站「不勸人離教」的其中一個因素。離教者可以是反基,亦可以不反基,這對於擁有「非黑即白」思想的基督徒可能較難理解。雖然我竭力保持自己和這個網保持政治中立,但必須承認我個人是有反戰立場,即反對一切戰爭。

有人宏觀地看宗教,並與政治扯上關係,我亦覺得宗教可以單純地看,亦可以政治化地看。事情可以複雜到涉及黑暗的政治和權力,縱然是事實,但這亦是我暫時不想接觸到的範圍。

很遺憾地,這個網站在我任內並不能成為一個真實的社團、非牟利團體和慈善團體,而這些都一直是我管理這個網站的目標。這就留待將來有心人去實現這些願望。

晴朗,這裡交給你了。

關於宗教的一些口號

2005/10/21

原載於 三屋基督教新聞組

在我小時候,接收到一些關於宗教的口號,現在長大了,儘管理智上我已知道我不會接受某種宗教,但是這些口號仍然印在我腦海裡。寫這篇文章,主要就是警醒自己,不要再受這些殘除的兒時印象所影響。

首先要攪清楚甚麼是宗教。我在網絡上找到下列定義:

‧利用人類對於宇宙、人生的神祕所發生的驚奇和敬畏心理,構成一種勸善懲惡的教義,並用來教化世人,使人信仰

‧宗教是一種對社群所認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風俗的教化。宗教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多數宗教是對超自然力量、宇宙創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給人以靈魂並延續至死後的信仰體系

‧宗教是包括了宗教觀念、宗教經驗、宗教行為和宗教體制這四個要素的一種社會文化系統

‧對某種「無限存在物」的信仰

‧對「精靈實體」的信仰

‧對「控制自然與人生進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撫慰

‧對「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覺和崇拜

‧個人在孤單之時由於覺得他與任何他認為神聖的對象保持關係所發生的感情、行為和經驗

‧宗教的本質說成個人對神聖者的直覺體驗,「對神既敬畏又嚮往的感情交織」

‧無意識中的犯罪感的產物,但這個產物也是通過把「父親」投射為「上帝」而造成的

‧對於「終極」的關切,而真正的終極乃是「存在本身」即上帝

‧篤信宗教的人的真誠表示:他們具有關於上帝的認識

‧把信奉者團結到道德性團體之中的、與「神聖事物」相關聯的信仰與行為體系

‧人們藉以同生活中的根本問題進行鬥爭的信仰和行動體系,是使人獲得最高幸福的手段

‧使人們生活的最終目的明確化、相信人的問題能得到最終解決並以此為中心的文化現象

‧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採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

宗教都是導人向善的

就以上定義,除了第一個之外,其他的都沒有排除「邪教」於宗教外。假如「宗教都是導人向善的」這句說話是成立的話,那麼就會得出「邪教也是導人向善」這個奇怪的推論。

而第一個定義以「勸善懲惡的教義」排除了邪教,是以邪教就是勸人為惡,宗教就是勸人為善。那麼「宗教都是導人向善的」當然永遠成立,因為根據定義「不導人向善的都不是宗教」,不過這只是在申述「A=A」的恆真命題而已。

宗教是人類精神與思想的歸宿

對於一個愛好思想的人來說,這句說話無疑是相當吸引。它利用「歸宿」暗示了「答案」,似乎對於一切問題,宗教都有了終極的答案。而且,「歸宿」亦暗示可以休息的意思,在思海浮沉中的人來說,就好像浮沉於大海中時看到彼岸的感覺一樣,心想終於可以找到完滿的句號了。

可是,世上宗教宗派何其多,隨便找一個「岸」去泊,真的就是你心目中的烏托邦嗎?在胡思亂想的日子裡,我亦曾涉獵不同宗教思想及哲學思想,發現其中有些長處,亦可能有些短處。我認為不必只信仰於某單一宗教,我選擇了「取長捨短」的方法,在各種思想中週旋。於此之後,所謂「歸宿」於我已沒有意義了,因為思想本身就不應該有盡頭,亦不應該停止。

沒有宗教/沒有神,你的人生有何意義?

這句的威力,在於突然間令人心頭一震,心裡會反思自己生命的意義,同時很容易會令人聯想到有宗教的人就會有生存意義。而事實上,這句亦提升了有神論者的身價,將無神論者和疑神論者視為沒有人生意義的一群,有神論和有宗教的人就有人生意義。

其實這句只是將兩樣沒有相關的事情扣在一起:宗教/神根本和人生的意義無關。反之,有大量例子告訴我們,有很多教徒的生命都在迷迷糊糊地祈禱和唸經中渡過,這些都在社會層面上意義不大,嚴重的甚至有礙社會健康發展,當然就他們的個人宗教意義來說就很難說。

或許某些人認為宗教或神就是人生的一大目標,這亦無可厚非,但將無神論者和疑神論者視為沒有人生意義,那未免是那些認同「神就是唯一的人生意義」的有神論者所表現的自大心理。無神論者和疑神論者的人生意義是多元化的,不像有神論者般只有他們心目中的神。況且,就算人生沒有意義,又有何大不了?